各直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為進一步推動良好農業規范(GAP)在我國農業生產中的應用,國家認監委在全國1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236家全國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出口企業開展了2008-2009年度良好農業規范認證和標準化試點工作。在試點地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的推動下,試點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為做好2008-2009年度良好農業規范認證和標準化試點總結工作和2010年度良好農業規范認證示范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試點地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根據《關于下達國家第二批良好農業規范(GAP)試點項目的通知》(國認注聯[2008]30號)有關要求,認真做好2008-2009年度試點項目的目標考核工作,填寫GAP認證與標準化試點企業驗收記錄表(附件1),并根據試點項目數量合理安排考核時間,確保在2009年9月31日前完成對試點項目的目標考核工作。各局應積極采信認證結果,對于已獲得良好農業規范認證的試點項目,可適當簡化相關考核手續。國家認監委將會同國家標準委對各局的驗收工作進行抽查。
二、各試點地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應當根據驗收情況,認真總結試點工作進展情況和取得的經驗,對試點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和不足,提出相應工作建議,對試點工作中的好的典型材料進行歸納整理。請各試點地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在2009年10月10日前將試點工作總結報告和相關統計表格(附件2)同時報送國家認監委。
三、為了進一步發揮認證認可對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基礎”作用,促進我國農產品出口,2010年國家認監委將重點支持我國出口主要農產品的原料基地實施良好農業規范認證示范工作。請各直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選擇本地區主要出口農產品的原料基地作為良好農業規范認證示范項目,同時所選擇產品須已列入我國良好農業規范認證產品目錄(國家認監委2007年第22號公告)。請于2009年10月10日前將GAP認證示范項目申報表報送國家認監委。
四、所申報項目經被國家認監委審核批準后,各局應當成立專項工作組,并根據本地區項目數量,制定切實可行的推動計劃,組織相關方面專家,重點做好對示范項目良好農業規范國家標準和認證知識的培訓和宣傳,指導、幫助試點項目建立良好農業規范生產體系,推動并支持有條件的試點項目獲得良好農業規范認證。
聯 系 人:陳恩成 楊志剛
聯系電話: 010-82262709 82262765
傳 真: 010-82260757
附件:1、GAP認證與標準化試點企業驗收記錄表
2、2008-2009年度試點情況統計表
3、2010年GAP認證示范項目申報表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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