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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681285 發表于 2023-3-16 11:36 我也覺得你這樣表述沒問題,也符合要求。疑問是“0”開頭,這個題我看的是14年原題79題,里面答案也是你 ...
注冊計量師教材的錯誤太多。《一級注冊計量師基礎知識及專業務實》(2017年第四版)第79頁的表述(見下圖),完全沒有給出任何依據,案例分析②完全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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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國家標準GB∕T 15835-2011《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第5.1.3條已對此有明確規定,“0~50℃”這樣的表達方式完全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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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貴林 發表于 2023-3-16 09:00 不符合的,0是數值,50℃是量值,不能這樣連接。(0~50)℃或者0℃~50℃這兩種才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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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22 09:24 上傳
19年一級多選
174681285 發表于 2023-4-22 09:26 量友,我也是看到論壇里看到19年的原題,看到里面的答案是AC。又出現了類似的表述,所以發來一起學習下 ...
劉紅民 發表于 2023-4-22 11:50 看了仁兄的真題讓我迷茫了,不知道正確答案,因為根據個人理解的現有規則都是錯的 ...
說錯的,有依據嗎?
表達范圍時,只要前后的計量單位一致,在不引起誤會的情況下,前面的單位符號可以省略。與前面的數值是不是0,沒有任何關系。即便是0,它也是有計量單位的,同樣是量值。
注:這里特指的是表達“范圍”,如果是表達“和差”關系,省略后則必須加括號,如:(20±5)℃。
增增增 發表于 2023-4-25 21:49 在不引起歧義的情況下,數值為0,表述是可以的,非0的不行
為什么不行?有依據嗎?
1、只要是表示范圍;
2、前后的計量單位一致;
3、不引起歧義。
只要符合以上三點,就可以省略前面的計量單位,與前面的量值數值是不是0,沒有任何關系。
measureme 發表于 2023-4-27 14:41 (0~50)℃寫法更嚴謹
超危險飛踢 發表于 2023-3-16 14:20 教材上和刷題時確實碰到過有爭議,但經歷過的幾次評審中,評審專家如果發現了類似的問題,一概按(0~50)℃ ...
國家標準已經說了,在表示范圍時,前后單位一致,在不引起歧義的情況下,可以省略前面的計量單位。中央電視臺的天氣預報節目,一直都是這么表示溫度范圍的,會引起歧義嗎?你可以嚴謹,但不能說這種表達方式是錯誤的。但凡說錯錯誤的,就沒看見一個拿出國家權威標準依據出來佐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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