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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25-9-13 11:07
正文摘要:對于計量器具的溯源,是否應明確測量范圍? 例如:紫外輻照度計,是否應溯源下限(接近0的某一量值); 如果未對下限溯源,那該儀器測量范圍可否認為是0~40000,而非5000~4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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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溯源本身的定義來看,要求范圍是合理的,總不能你說明書標啥就是啥。評審關于溯源的不符合項也大多來源于此。 如果未對下限溯源,那該儀器測量范圍可認為是0~40000,而非5000~40000。但是溯源的范圍是5000~40000,使用時應注意按溯源范圍使用。 舉個試驗機的例子,如果不卡下限,那實驗室配備一臺2000kN的試驗機(下限一般為20%或者10%),也能做1kN的實驗嗎?顯然不可以。 至于說檢定就可以證明0,這邏輯上肯定說不通,我也認為不可以,評審老師認的話我無話可說。 在溯源確認中,對于范圍的確認本身就是重要的一環,檢定證書依然要做確認,符合檢定規程,也不一定符合你的使用要求。 |
| 主要看依據方法(檢定規程、校準規范等)上是否對較小的量值有要求,如果有,不能認為是從0開始。 |
| 技術依據如果是檢定規程,應該可以證明接近0是有效溯源,整個測量范圍合格。如果是校準規范,就不一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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