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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23-4-28 16:35 編輯 國家標準已經說了,在表示范圍時,前后單位一致,在不引起歧義的情況下,可以省略前面的計量單位。中央電視臺的天氣預報節目,一直都是這么表示溫度范圍的,會引起歧義嗎?你可以嚴謹,但不能說這種表達方式是錯誤的。但凡說錯錯誤的,就沒看見一個拿出國家權威標準依據出來佐證的。 |
超危險飛踢 發表于 2023-3-16 14:20 同樣的情況也遇到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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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括號的括起來沒爭議 |
measureme 發表于 2023-4-27 14:41 考試還是嚴謹好 |
| (0~50)℃寫法更嚴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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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要是表示范圍; 2、前后的計量單位一致; 3、不引起歧義。 只要符合以上三點,就可以省略前面的計量單位,與前面的量值數值是不是0,沒有任何關系。 |
| 我總結下來,做題的時候看選項靈活的選擇,工作的時候0在前面可以用 |
增增增 發表于 2023-4-25 21:49 為什么不行?有依據嗎? |
| 在不引起歧義的情況下,數值為0,表述是可以的,非0的不行 |
本帖最后由 174681285 于 2023-4-23 07:27 編輯 劉紅民 發表于 2023-4-22 11:50 呵呵,說明近幾年出題的很刁了 |
174681285 發表于 2023-4-22 09:26 表達范圍時,只要前后的計量單位一致,在不引起誤會的情況下,前面的單位符號可以省略。與前面的數值是不是0,沒有任何關系。即便是0,它也是有計量單位的,同樣是量值。 注:這里特指的是表達“范圍”,如果是表達“和差”關系,省略后則必須加括號,如:(20±5)℃。 |
劉紅民 發表于 2023-4-22 11:50 說錯的,有依據嗎? |
174681285 發表于 2023-4-22 09:26 看了仁兄的真題讓我迷茫了,不知道正確答案,因為根據個人理解的現有規則都是錯的 |
馮貴林 發表于 2023-3-16 09:00 言之有理,這才是正確的表達方式 |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23-4-10 11:07 編輯 174681285 發表于 2023-3-16 11:36 注冊計量師教材的錯誤太多?!兑患壸杂嬃繋熁A知識及專業務實》(2017年第四版)第79頁的表述(見下圖),完全沒有給出任何依據,案例分析②完全是錯誤的。
其實,國家標準GB∕T 15835-2011《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第5.1.3條已對此有明確規定,“0~50℃”這樣的表達方式完全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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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認為0-50℃寫法也是合理的,但正確的是(0-50)℃,所以后續就按這個來寫,就不會有的爭議! |
| (0~50)℃或者0℃~50℃ |
| 有沒有計量單位大全 |
| 學習學習。。。 |
| 用括號的括起來沒爭議 |
| 教材并沒有明確說明0的不用括號或不加單位,即使明確的說明了,也應該加單位,第五版教材表述為0~0.40mg/L,這里為氣體密度單位,本身不存在負數,溫度的基本單位為k,0℃并不是絕對0度(僅個人理解,不喜勿噴)。 |
故事大牛 發表于 2023-3-20 15:59 單獨表示時也是有加單位的 |
| 看教材中表示范圍的時候0起的 都是帶括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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