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發布時間: 2021-10-20 14:59
正文摘要: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朱寧寧 《關于授權國務院在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暫時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有關規定的決定(草案)》(以下簡稱草案)10月19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受國務院 ... |
感謝樓主分享~~~ |
希望全國推行,但是要加強監管。不然會更亂。 |
horizen99 發表于 2021-10-21 13:21 都對社會出具公正性數據了,還不讓考核一下? |
企業內部如何界定呢?如廠區都連在一起的子公司,屬不屬于母公司的企業內部? |
學習了~ 對草案不是很理解,看了大家的討論明白了一些~ |
自主管理的話以后第三方就沒什么業務了,企業招兩三個人自己就可以搞定公司內部的計量器具了 |
也不說一下計量檢定員證過渡期啥時候結束 |
靜待大家的高見,學習了 |
最高計量標準器具不再進行考核,這個沒有看懂:器具是要不要檢定或者校準,計量標準是需要不需要考核吧? |
這個規定是特殊授權,不是改法。在這六個城市里企業的最高計量標準器具不再進行考核和檢定,企業可根據業務開展需要,自行開展量值溯源。 |
zhoushadan 發表于 2021-10-25 16:10 計量標準不是不需要建立,而是不用考核,也就是你的文件集還是要有的,市場監督局有權事后,事中監督。這種工作一般大國企的計量部門才會去做。 |
閑道散人 發表于 2021-10-25 15:58 好像你說的不對。應該是對企業來說不用建標了。 |
感覺是放寬市場的舉措 對于第三方機構 還是要建標的吧 |
雖然說企業的最高計量標準不用強制檢定,但后面還有一句,要加強監督。說明還是要檢定或校準,只是可以由公司自由選擇第三方或法定機構完成溯源,如果是強制檢定,那就肯定要找法定機構。第三方的市場就又寬了。對于發達地區來說,事實上已經早有第三方參與了,而且很多企業也分不清哪些屬于最高計量標準。 |
本帖最后由 horizen99 于 2021-10-25 12:14 編輯 那么第三方校準機構想建標,只能是開展對外檢定的目的才能申請嗎?因為根據四點文件,內部使用不用建標了。那么第三方校準機構以對外檢定為目的的建標申請,還是要選擇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嗎?社會公用計量標準,企業給建嗎?建企業表不能對外檢定的吧。對外檢定,需要建標后或得計量授權的哦。有點繞啊,暈暈的。什么時候第三方校準機構,申請CNAS可以繞過建標,那就干脆利落了,不知道為嘛非得建個標,是CNAS考評老師直接考評能力不夠嗎,需要建標考評老師先給審審。雙軌制始終繞不開,檢驗檢測也是一樣,CNAS也繞不開CMA。 |
隨著強檢器具的范圍縮小,計量標準的放開,第三方的無序發展,法定機構的極速萎縮,“計量法”不要修改了,可以減少一部法律。一群把計量誤讀的人,干不好這事 |
希望全國推行,但是要加強監管。不然會更亂。 |
引入競爭機制是大勢所趨,但競爭應該是在有效監管下的有序競爭。 |
第三方校準機構,校準機構,對外不可以檢定證書的 |
chenqwq 發表于 2021-10-21 10:44 企業內部最高計量標準中 內部 二字怎么能去掉? 如果是第三方校準機構的最高計量標準 不進行考核,就胡亂對外開展量值溯源那怎么行? 所以說,有 內部 二字 是好事。 |
藝高人膽大,以后第三方可以裸奔了。。。。 |
都還是在不斷摸索試探 |
本來第三方建標就是往企業內部計量標準邊上靠的,現在企業內部計量標準取消了,連“邊”都沒得靠了 |
國家什么時候考慮過第三方校準機構的感受。 |
小黑屋|Archiver|計量論壇
( 閩ICP備06005787號-1—304所 )
電話:0592-5613810 QQ:473647 微信:gfjlbbs閩公網安備 35020602000072號
GMT+8, 2025-7-21 12:00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