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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6-11-24 00:01
正文摘要:本帖最后由 藍豬 于 2016-11-24 00:11 編輯 請教一個問題, 參加千分尺的能力驗證,要求上交的報告表類似表一,要填寫校準結果及示值誤差兩項。 我們平時用的記錄格式類似表二,其中考慮量塊偏差,示值誤差是千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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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塊按等使用是需要加修正值的,你的原始記錄上面有量塊的偏差值,沒有問題。 你的疑問是上交的報告表上面沒有設計量塊偏差值,這是報告表與原始記錄的不同。參加能力驗證一般需要遞交的資料有不確定度、原始記錄、結果報告單(或校準證書)。這個結果報告單相當于校準證書,需要遞交結果報告單的就不再需要出具校準證書了。因此結果報告單上的數據為最終結果,不體現中間的計算、換算過程,計算、換算過程要在原始記錄上來體現。報告單上的校準結果應該是量塊修正值參與計算后的結果。 |
| 校準結果就是千分尺讀數值,量塊等級只要滿足規程要求,可不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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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kumar_wxf 于 2017-2-22 16:05 編輯 量塊的等和級是兩回事,而且量塊隨著使用會出現高等低級的 JJG21-2008里的標準器 量塊是按照等的要求(4等、5等)規定的, 因此只要在報廢限內,量塊的偏差跟等不是什么必然聯系的, 所以千分尺示值誤差計算中量塊偏差必須考慮 你們這些隨便回復的專家,怎么怎么就量塊偏差遠遠小于千分尺示值誤差,可以不考慮了 都有沒有做過千分尺啊,就敢在這胡說八道 丟人! |
| 校準結果就是千分尺讀數值,量塊等級只要滿足規程要求,可不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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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值“1”和數值“1.0”分明是有效數字的概念,又扯到什么“修約”、“圓整”上去了。 |
| 不得不承認“圓整應稱為修約”,還在張口閉嘴的使用橫豎嘴胡言什么不規范的術語,這不就是“煮熟的鴨子嘴硬”嗎!“撞南墻”做“擰種”的某版主已經在論壇臭氣熏天了,還要信口開河瞎講一氣的誤導公眾嗎?這樣的所謂“好言好語并友善”確實一文不值,除了令人惡心外,沒人屑于領情的!呵呵。 |
長度室 發表于 2017-1-24 09:00 是的,“用不同的測量儀器來測量,得到的測量結果的小數位數很有可能不同”。但在不確定度符合要求的前提下,JJF1059.1關于不確定度評定結果的表述中有個與測得值的“末位數位數相同”的規定,千分尺的分度值是0.01mm,測得值的末位數最多只能達到0.01mm的1/10,即最多只能達到1μm,因此不確定度的評定結果也就只能圓整到微米的整數位。 假若被測儀器允差是1%,把百分號拿掉后就是數字1。對于數字1或2,按默認的規矩應多保留一位有效數字,因此最終結果應保留到小數點后一位數,即保留到0.1,然后再將百分號放回去就是要給出圓整到0.1%的結果。如果客戶要求校準某一點示值誤差,需要給出絕對誤差值,用給出的相對誤差乘以測得值即可。但如果允差是5%或更大,就不該保留小數點后面的數字,應圓整到百分數的整數位。 順帶提一句,罵街專家14樓尚有點技術含量的帖子我已經在15樓好言好語并友善地給予了答復,至于其16樓不改罵街惡習和態度惡劣的詢問,除了人身攻擊并無更多新意,本人就拒絕回答了。 |
規矩灣錦苑 發表于 2017-1-23 18:00 用不同的測量儀器來測量,得到的測量結果的小數位數很有可能不同,在不確定度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我認為直接用測量結果與被測儀器允差相比即可,無需多做一步“最后的數據處理應圓整到1μm,然后用圓整后的測得值與允差±5μm比較”。假若被測儀器允差是1%,客戶要求校準某一點示值誤差,需要給出絕對誤差值,您怎么將最終結果與1%的位數一致?試舉一例,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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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在嘴不由己的胡說八道了!“修約與圓整...........它們的共性是對原始數據的修正”,難道“公稱長度”也可稱作“原始數據”? “圓整包含有修約,而修約是特殊的圓整”,這是在整繞口令嗎(胡扯瞎繞)?!搞搞清楚,不同的法規性技術文件對同一個“公稱長度”有使用“修約”的,也有使用“圓整”的,認知的不同罷了,哪來的什么“特殊的圓整”啊!無非是信口開河瞎講一氣之人太奇葩罷了! 本人對 “修約”與“圓整”是完全不同兩種概念的認知,無需某版主來做什么“贊成”的評論,那只會讓人感覺無比的惡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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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贊成修約與圓整的概念有差異,不是同一個術語。它們的共性是對原始數據的修正,它們的差異在于修約是在要求保留的位數條件下,將數據修正到與原數據最接近的數據,而圓整是滿足某種要求而進行的數據修正,可以向上圓整(只進位不舍棄),也可以向下圓整(只舍棄不進位),還可以向與原始數據最接近的方向圓整,向符合某一個近似規律的方向圓整。 因此圓整包含有修約,而修約是特殊的圓整。例如通常所說的大于5進位,小于5舍棄,等于5取偶,這是向與原始數據最接近的方向進行數據圓整,這種圓整應稱為修約。不確定度評定中常常默認3以上進位,3以下舍棄,1或2時則可以多保留一位,這種數據的修正應稱為圓整,但也有人稱其為不符合國家修約規則的特殊數據修約。 |
| “修約”與“圓整”是完全不同的兩種概念,不應該信口開河的混為一談。 |
| 量塊偏差可以忽略不計 |
長度室 發表于 2017-1-23 09:18 塞尺允差±5μm,測長儀分度值為1μm,可估讀到0.1μm。估讀的值是不準確的,最后的數據處理應圓整到1μm,然后用圓整后的測得值與允差±5μm比較,判定被檢塞尺的合格性。 允差1和允差1.0的確要求是不同的,這個小數點后加不加0并非多余之舉。有0表達了與無小數點的檢測準確性要求不同,前者要求測量時的準確性精確到整數位,后者要求測量時的準確性精確到小數點后一位。相對誤差的形式無非有個百分號,道理都一樣。沒關系,技術上不同觀點的存在完全正常,我贊成各自保留不同意見的做法。 |
| 量塊的偏差遠小于千分尺的允差,可以忽略不計 |
規矩灣錦苑 發表于 2017-1-22 23:02 “比如用測長儀測量塞尺,塞尺允差5微米,測長儀能讀到0.1微米,直接給結果就可,就是這個道理。”按照您前面說的測量結果小數位數應與允差保持一致,您是認為用測長儀測得的塞尺偏差讀的0.1微米后,在報告結果是應該修約至整數來報告是么? 關于“允差1、1.0的確要求是不同的,因此選擇測量設備時,前者的分辨力應≤1/3,甚至≤1/10,一般應選用分辨力0.2或0.1的儀器,后者則必須選擇分辨力0.02或0.01的儀器,選用的測量設備分辨力要確保允差末位數的讀數可靠性。”、“當允差為1或2時,測得值修約應多保留一位,大于3以上應該修約到與允差同一位。”以及“允差為相對形式,也是同樣的道理,只需將計算出的百分數看作整數一樣修約,然后再添加上百分號。”我持有不同意見,意見保留。 |
長度室 發表于 2017-1-22 11:43 允許誤差1、1.0的區別在于前者小數點后沒有數字意思是保留到整數位,后者小數點后1位。許誤差是規程、規范規定的值,不是近似數,說得很對,測量結果的小數位數取決于使用的測量儀器,也很正確。允差1、1.0的確要求是不同的,因此選擇測量設備時,前者的分辨力應≤1/3,甚至≤1/10,一般應選用分辨力0.2或0.1的儀器,后者則必須選擇分辨力0.02或0.01的儀器,選用的測量設備分辨力要確保允差末位數的讀數可靠性。比如用測長儀測量塞尺,塞尺允差5微米,測長儀能讀到0.1微米,直接給結果就可,就是這個道理。 至于測得值的修約,有個默認的規矩,當允差為1或2時,測得值修約應多保留一位,大于3以上應該修約到與允差同一位。這一點就和不確定度評定中的修約默認規矩相似。不確定度評定結果規定的規矩是測得值與不確定度末位數一致,但當不確定度結果為1或2時,允許不確定度多保留一位有效數字。 至于允差為相對形式,也是同樣的道理,只需將計算出的百分數看作整數一樣修約,然后再添加上百分號。 |
規矩灣錦苑 發表于 2017-1-20 12:46 “ “示值誤差、測量不確定度量級數位與儀器“最大允許誤差”保持一致,這樣,給出的結果才有意義,也便于儀器、量具的補償與修正”,這是完全正確的。但為了保證這個效果可靠,在檢定過程中需要多保留一位小數,最后的結果圓整到與最大允差的位數一致。” 有這樣的說法么?要將最后的結果圓整到與最大允差的位數一致?我們說測量結果的小數不能隨意取舍,1、1.0、1.00不一樣,但是允許誤差1、1.0有什么區別么?我認為允許誤差是規程、規范規定的值,不是近似數,允差1、1.0沒有不同。 我認為測量結果的小數位數取決于使用的測量儀器,該什么結果給什么結果,沒必要非要跟被測儀器最大允許誤差保持一致。用于符合性判定時,測量結果與被測儀器最大允許誤差比較,不是說得小數位數相同才來比較。比如用測長儀測量塞尺,塞尺允差5微米,測長儀能讀到0.1微米,直接給結果就可,沒必要修約至微米。再有允差是相對形式給出的,怎么保持一致呢? |
本帖最后由 規矩灣錦苑 于 2017-1-20 12:49 編輯 ul732 發表于 2017-1-19 10:00 你認為:“示值誤差、測量不確定度量級數位與儀器“最大允許誤差”保持一致,這樣,給出的結果才有意義,也便于儀器、量具的補償與修正”,這是完全正確的。但為了保證這個效果可靠,在檢定過程中需要多保留一位小數,最后的結果圓整到與最大允差的位數一致。 另外,量塊使用中大多數是按等使用,按等使用的量塊是必須考慮量塊的尺寸偏差的。量塊檢定規程的7.4.1.3條規定量塊報廢限是4μm+40×10-6,中心長度小了4μm的量塊仍不能報廢,仍可定為5等量塊甚至定為3等和2等量塊。小規格的千分尺允差也才只有4μm,不修正怎行?但若按級使用的量塊則可不修正,因為按級使用是使用量塊自身的品質,規程的表6控制了中心長度偏差,按等使用是使用的檢定機構檢定方法的能力,表7控制的是檢定方法的不確定度,在報廢限以內對量塊自身中心長度偏差不加約束。 因此,我贊成千分尺檢定中的檢定記錄使用樓主給出的表二,不贊成使用表一。 |
| 相似的問題也請教過多位老師,說法各有不同。從量值溯源角度,示值誤差=測量值-標準值,也就是說量塊的偏差值也參與到千分尺示值誤差計算中。問題來了,千分尺示值誤差的結果,數位保留幾位?查閱過各家實驗室測量不確定度,有保留到1μm,也有保留到0.1μm。第二個問題來了,測量不確定度評定時,單位是mm,還是μm?數位保留幾位?各家實驗室表述不同,各位老師說法也不一。個人理解:示值誤差、測量不確定度量級數位與儀器“最大允許誤差”保持一致,這樣,給出的結果才有意義,也便于儀器、量具的補償與修正。 |
| 確實啊,只要量塊等級符合要求,就不需要再考慮量塊偏差啊! |
| 樓上正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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