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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5-10-19 14:37
正文摘要:本帖最后由 黑嘿小哥 于 2015-10-19 14:39 編輯 請教各位量友,如何判斷模擬式杠桿表的量程范圍?對稱表盤,表盤上有分度值。 本單位有一只杠桿百分表,一只杠桿千分表,如圖。同樣是對稱表盤,為什么杠桿千分表 ... |
規矩灣錦苑 發表于 2015-10-20 11:15 謝謝老師,明白了 |
本帖最后由 規矩灣錦苑 于 2015-10-20 11:18 編輯 黑嘿小哥 發表于 2015-10-20 09:38 所謂量程是測量設備完成“全部測量過程可以走過的行程”的簡稱,因此JJF1001給出的定義是:標稱測量范圍(區間)上限減去測量范圍下限的差,而不論有沒有換向器。 樓主圖片中的杠桿千分表在用于測量過程時,表針對零后可以逐漸行進到刻度標記100處(測量值逐漸增加到0.1mm),在此基礎上表針仍可按原方向繼續行進到刻線標識90、80、……,直至到0,再行進0.1mm,從而完成0.2mm的全部測量行程,因此其“量程”為0.2mm。 你的問題:測桿移動全是逆時針旋轉,能旋轉兩圈多一點,那測量范圍可以是(0~0.4)mm嗎?答案是“不能”。無論你說的“測量范圍”是JJF1001的7.5條“標稱區間”還是7.7條說的“測量區間”,都應該有刻度標識(刻線)作指示。杠桿表只有一個指針,不像百分表、千分表那樣有大小兩個指針,小指針指示大指針走過的圈數,因此JJG35規定的檢定范圍不超過指針走過一圈,示值誤差也就只代表一圈以內,一圈以上的行程示值誤差就不能保證準確性,也就是無效行程。 圖中的杠桿百分表也是同樣的道理,無非多個“換向器”。當換向器撥向一方,表針可以由0起步,逐漸行至0.4mm(刻線標識40處),還可以繼續行進至刻線標識30、20、10直至0,再完成0.4mm行程,因此總行程0.8mm,“量程”也就是0.8mm。換向器撥向另一方,同樣總行程還是0.8mm,量程也就還是0.8mm。正如5樓所說“兩個方向上的讀數不能同時進行”,不能因為有了換向器就說其量程是1.6mm。 |
規矩灣錦苑 發表于 2015-10-19 20:49 謝謝老師,您說的我還有點不太明白,圖片中的這只杠桿千分表沒有換向器,測桿移動全是逆時針旋轉,能旋轉兩圈多一點,那測量范圍是(0~0.4)mm嗎? 圖片中的這只杠桿百分表帶有換向器,每個方向均能轉動一圈多一點,那測量范圍是(-0.8~+0.8)mm? |
規矩灣錦苑 發表于 2015-10-19 20:49 兩個方向上的讀數不能同時進行 |
向榮 發表于 2015-10-19 16:34 樓主問的是量程和測量范圍概念,沒有問JJG35-2006杠桿表檢定規程的適用范圍。關于JJG35的適用性問題,你的說法是正確的。 從樓主提供的圖片來看,分度值0.002mm的杠桿千分表標稱測量范圍是±0.1mm,量程為0.2mm,分度值0.01mm的杠桿百分表標稱測量范圍是±0.4mm,量程為0.8mm。JJG35規定該規程適用于分度值0.01mm量程不超過1mm和分度值0.002mm量程不超過0.4mm的杠桿表檢定,圖中兩種表均適用JJG35。但若樓主確實有測量范圍(-0.8~+0.8)mm的杠桿表,其量程的確就是1.6mm,JJG35的確也就不適用這種表的檢定,應參照JG35另行編制校準規范。 |
規矩灣錦苑 發表于 2015-10-19 15:01 根據JJG35-2006杠桿表檢定規程只適應量程不超過1mm。 |
| JJF1001-2011的7.6給出了“量程”的定義,范圍與區間同義,7.5和7.7給出了“標稱范圍”和“測量范圍”的定義。根據定義,你的杠桿千分表標稱范圍是-0.4mm~+0.4mm,杠桿百分表標稱范圍是-0.8mm~+0.8mm,量程分別是0.8mm和1.6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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