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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著學習了 |
| 校準結果的不確定度與所用標準器具的不確定度一樣,說明校準結果的不確定度主要是標準器帶入的,不過這種情況比較少。如果用戶不要求給某個點的不確定度,給一個區間,認為也是可以的,它對應你整個測量范圍,不確定度也是基本單調遞增,否則要分段給出不確定度。 |
| 同意樓上的觀點,校準結果不確定度和所用標準標準器具的不確定度一樣,明顯是糊的。 |
| 每個測量值給出相應的不確定度,方便客戶應用校準證書結果 |
| 不確定度應該是每個校準點對應有個不確定度數值,并且這個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和所用到的標準設備的不確定度是一樣的,顯然是亂搞。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絕對要比標準設備的大。 |
| 我覺得應該給點對點 而不是一個區間 |
| 不正確,應該對每一個測量結果給出不確定度 |
| 同意9#的意見。報告測量能力時可以以范圍表示,具體到某一次測量,應該給出每一個測量點的不確定度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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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看到紅外的問題 當年有一個客戶和我叫真這個事情,說xx計量所的最小不確定度如何如何,當年我給他了一個最大的不確定度,說我能力如何如何差,結果送去了某計量所,人家給他了一個范圍,更郁悶哈哈。 |
| 這種寫法是不對的 我覺得應該給點對點 而不是一個區間 |
| 上述測量不確定度給法一般是可以的,見JJF1059.1 |
| 是有問題,對具體的器具開具校準證書,我認為應該對于每個給出的校準值附帶一個測量不確定度值,而不是標準裝置的不確定度或者一個范圍 |
| 我也覺得這樣給的不確定度意義不大,還不如直接給一個數,最大的那個。 |
| 不規范,應每每一校準點給出不確定度。 |
| 這種證書給出的意義不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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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表述實驗室的能力時是允許用范圍給出,這是符合CNAS-CL07:2011《測量不確定度的要求》的,具體表現在認可證書附件中,潛在的用戶據此來選擇你。但是,在就不妥了,無論用什么方式給,從報告中能夠知道每一個結果的不確定度,一筆糊涂賬等于沒給。 其實能給一點的也就能給其它點的,評定和計算方法都是相同的,無非是不同的測量點其測量重復性可能不同,來源于標準器的分量可能不同,用Excel電子表格來輔助計算可很好地解決這一問題。 這里有《Excel在測量不確定度評定中的應用及實例》書中的電子表格,可做參考。 http://www.bkd208.com/thread-167676-1-1.html |
| 這樣的數據沒有什么用處,現在好多的機構出具的證書都這樣。 |
| 像這樣按范圍給出測量不確定度的,可認為是對應于該測量范圍的不確定度,有著線性的關系,可不用每點都給出不確定度;但該校準結果的不確定度與所用標準器具的不確定度一樣,就值得懷疑了,是否為了省事而沒有考慮其他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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