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辦法》要求,要深刻理解《工作規劃》的基本精神,全面把握貫徹落實的總體要求,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把反腐倡廉建設寓于質檢事業的改革發展之中,貫穿于質檢工作的各個領域,體現在黨的建設的各個方面。要堅持懲治和預防兩手抓、兩手都要硬,要認識和把握質檢部門反腐倡廉建設的特點和規律,以發展的思路和改革的辦法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既要全面做好教育、制度、監督、改革、糾風、懲處等工作,又要以領導干部為重點,以規范和制約權力為核心,以腐敗現象易發多發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為突破口,帶動整體建設的推進。要把年度階段性任務與5年規劃目標結合起來,把每年貫徹落實《工作規劃》的工作與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精神結合起來,緊密結合實際,區分不同情況,加強檢查指導,使貫徹落實工作更加具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和實效性。要經過5年的扎實工作,建成具有質檢特色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基本框架,基本形成拒腐防變教育長效機制、反腐倡廉制度體系和權力運行監控機制,使質檢系統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和依法行政意識明顯增強,部門和行業作風明顯改進,腐敗現象進一步得到遏制,人民群眾對質檢部門的滿意度有新的提高。
《實施辦法》對貫徹落實《工作規劃》的任務進行了分解。對以領導干部為重點,扎實推進反腐倡廉教育;以制度建設為保證,著力健全反腐倡廉制度體系;以規范和制約權力為核心,切實增強監督的有效性;以深化改革為動力,更加注重從源頭上防治腐敗;以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認真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堅持懲防并舉,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案件等6個方面、72項具體任務,逐項明確總局黨組成員和有關部門的責任分工。要求牽頭單位要履行主抓職責,協辦單位要積極配合。系統各單位要按照《實施辦法》,抓好本單位、本部門相關任務和工作的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作為第一責任人要親自抓,同時要確定一名領導同志具體抓;要把相關任務分解到部門,細化到崗位,落實到人頭,并逐一明確時間進度、工作要求和具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