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whqiu123 于 2007-3-9 23:47 發表
我的意思是,新建標準申請之前必須運行最少四個月時間嗎?
而且,這四個月是不能開展檢定工作的?(還未取得檢定資格)
原帖由 煙酒茶 于 2007-3-10 08:15 發表
:lol
至少也需要運行半年吧
不能剛剛買了標準器就申請建標
原帖由 changjing 于 2007-3-16 13:05 發表
半年的試運行是規定,逃不掉的。所以:
外送量具之前先檢一遍,做好記錄,與外檢回來的證書比較,以檢查自己的能力。
與外檢單位協商,所有送檢量具我都是修好檢好的,爭取價格優惠。
如此一來,工作量有了,效益有了,自己檢定的準確性 ...
原帖由 changjing 于 2007-3-16 13:05 發表
半年的試運行是規定,逃不掉的。所以:
外送量具之前先檢一遍,做好記錄,與外檢回來的證書比較,以檢查自己的能力。
與外檢單位協商,所有送檢量具我都是修好檢好的,爭取價格優惠。
如此一來,工作量有了,效益有了,自己檢定的準確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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