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法國農業漁業部制定了對新、舊植物檢疫產品操作設備規定要求的法令。該法令根據2006年12月30日的水及水環境法No.2006-1772第41條,要求機械設備專營商銷售的在法國境內使用的新或舊噴霧器必須符合減少環境及公眾健康危險的規定。該條款的制定是基于“新方法”指令的原則:通報的法令草案通過一個命令規定了要求和框架。法令草案還規定為了信息使用目的公布引用標準、技術規范及符合這些要求的生產程序。命令和公告與本法令草案同時通報。這些要求不用于操作者的安全,作為與機械指令98/37/EC置換的結果已在《勞工法》中就此作出了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