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閱讀收集到的300多種藥品說明書,筆者發現:現在說明書主要的缺陷就是內容標準不統一,使人感覺混亂。如“執行標準”一項中,有的明確標明該藥執行的是國家標準或企業標準,有的則根本就沒有標明。“用法用量”和“規格”這一項中,有的計量單位用“克”,有的用“毫升”、“毫克”、“粒”、“片”等漢字表述,還有的用“g”、“ml”、“mg”等字母標明。“有效期”一項也存在用“年”、“月”等不同時間計算的情況。“禁忌”和“注意事項”這一項中,經常使用含糊不清、沒有實際意義的術語,如“尚不明確”、“目前尚無足夠臨床的資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