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授權國務院在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暫時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有關規定的決定》、《國務院關于開展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工作的意見》(國發〔2021〕24號)和《市場監管總局關于推進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企業內部使用的最高計量標準器具管理模式改革工作的通知》(國市監計量發〔2021〕81號)等文件精神,在本市開展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工作期間,調整本市企業內部使用的最高計量標準器具的管理模式。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取消本市企業內部使用的最高計量標準器具考核發證及強制檢定,由企業自主管理,應滿足計量溯源性要求。
二、取消企業內部使用最高計量標準器具考核發證及強制檢定后,企業應落實主體責任,可參照計量標準考核規范、相關專業計量技術規范等技術要求,建立和自主管理其內部使用的最高計量標準器具,確保各項計量標準量值準確。企業自主管理的最高計量標準器具應當溯源至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器具或計量基準器具,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器具或計量基準器具無法滿足溯源技術要求的,應當通過計量比對的方式保證量值的一致性,或者通過溯源至國際互認的校準測量能力滿足溯源要求。鼓勵企業參加計量比對活動。
三、企業對社會開展計量檢定的,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及《計量授權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要求,需通過計量標準與計量授權考核,最高計量標準器具實行強制檢定。企業對內部開展強制檢定的,依據《計量授權管理辦法》和《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考核規范》進行考核。
四、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不再受理企業內部使用最高計量標準器具核準的行政許可申請。已受理但未完成計量標準考核發證的,終止行政許可。已經取得《計量標準考核證書》的,在其有效期內證書依然有效。已經受理強制檢定的最高計量標準器具按強制檢定計量器具完成檢定。
boluo2012911 發表于 2022-1-25 15:26
企業申請CNAS校準實驗室認可 是不是不用申請建標了?
boluo2012911 發表于 2022-1-25 15:26
企業申請CNAS校準實驗室認可 是不是不用申請建標了?
1、無論是否考核、發證,都改變不了企業內部最高計量標準的屬性。
2、該《公告》名曰自主管理,但第二條已明確規定:企業自主管理的最高計量標準器具應當溯源至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器具或計量基準器具。
3、《公告》第三條明確規定了,企業對社會開展檢定的,仍然需要通過建標考核與授權考核,并執行“強制檢定”。對企業內部開展相應項目“強制檢定”的,也同樣需要通過建標考核與授權考核,只是不執行“強制檢定”。
4、《公告》并未談及企業對社會只開展校準,是否允許申請建標考核的問題。
該地方法規也只是試點地域的試運行規定。
路云 發表于 2022-2-5 23:41
1、無論是否考核、發證,都改變不了企業內部最高計量標準的屬性。2、該《公告》名曰自主管理,但第二條已 ...
jkyaw 發表于 2022-2-18 07:37
企業對內部開展強制檢定的,依據《計量授權管理辦法》和《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考核規范》進行考核。這個也不 ...
1、企業對內開展強制檢定,首次肯定是通過了建標考核和授權考核的。授權到期屬于授權的復查考核,不屬于建標的復查考核內容。計量標準的考核是否仍執行《計量標準考核辦法》,官方沒有給出明確的說法。
2、國務院發布的《國務院關于開展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工作的意見》中,關于取消企業內部使用的最高計量標準器具的考核發證及強制檢定的舉措,只是限定在北京、上海、重慶、杭州、廣州、深圳6個城市試點,其他地域未納入調整范圍。
3、該規定只是說企業最高計量標準不需要考核,不執行強制檢定。但如果企業的最高計量標準器具已經過授權,用于開展對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開展強制檢定,該最高計量標準是否仍不執行強制檢定,文件沒有說清楚。
路云 發表于 2022-2-18 11:42
1、企業對內開展強制檢定,首次肯定是通過了建標考核和授權考核的。授權到期屬于授權的復查考核,不屬于 ...
jkyaw 發表于 2022-2-21 09:01
我們就是企業內部進行強檢授權的,按之前正常程序我們8月份計量標準到期,2月份應該提出復核,但我們資 ...
自己考核,那叫黃婆賣瓜自賣自夸,可信度大打折扣,也不具有權威性,未必能得到大眾的認可。作為第一方或第二方開展校準,只要你的客戶認可就可以。但作為法制計量的“強制檢定”,是不是企業自稱有能力自己開展強檢,政府都會授權呢?如果不會,又是什么理由拒絕授權呢?
路云 發表于 2022-2-21 11:04
自己考核,那叫黃婆賣瓜自賣自夸,可信度大打折扣,也不具有權威性,未必能得到大眾的認可。作為第一方或 ...
jkyaw 發表于 2022-2-21 11:35
是的,就是這個道理!
就是什么道理?沒看明白。是企業對內部開展“強制檢定”,都可以無條件授權嗎?
路云 發表于 2022-2-21 11:40
就是什么道理?沒看明白。是企業對內部開展“強制檢定”,都可以無條件授權嗎? ...
路云 發表于 2022-2-21 11:40
就是什么道理?沒看明白。是企業對內部開展“強制檢定”,都可以無條件授權嗎? ...
jkyaw 發表于 2022-2-21 13:23
自己考核,那叫黃婆賣瓜自賣自夸,可信度大打折扣,也不具有權威性,未必能得到大眾的認可。(這個道理呵 ...
我也同樣對這種企業對自己開展強制檢定所使用的最高計量標準自己考核的做法表示“呵呵”了。就如同某人自己說他自己考核他的學歷已經達到碩士研究生水平(也許真的有),有人信嗎?如果這也能行得通,那還要學歷證書干什么?
而且我們還想咨詢一下,如果我們企業想擴充 一下強檢授權項目,應該如何操作?還要不要建標考核?
這個只有去咨詢你們的上級計量行政主管部門了。如果不需要建標考核,讓他們給出理由與依據。據我個人的理解,《國務院關于開展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工作的意見》附件1第99項,并沒有說明這項規定是否適用于企業開展強制檢定所使用的最高計量標準器具。
滿足溯源要求指的是送檢或送校。關鍵是在企業內部開展相應項目的“強制檢定”,是不是也不需要授權了?如果需要授權,是不是也不需要通過建標考核了?開展強制檢定所使用的企業最高計量標準器具,是不是也不作為“強制檢定”的計量標準器具了(即:企事業單位的最高計量標準器具,從強制檢定的計量標準器具中剔除)?
haishang 發表于 2022-5-25 16:28
這種減輕企業負擔的政策應該推廣。
內部使用的計量器具,客戶認可即可,如是不定客戶,我想還是需要第三方 ...
客戶又是憑什么認可你自吹的能力?尤其是強制檢定的能力。
路云 發表于 2022-6-12 20:04
客戶又是憑什么認可你自吹的能力?尤其是強制檢定的能力。
haishang 發表于 2022-6-16 17:39
習大大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就有“誠信”,如合作雙方認可,可減少很多不必要的預防成本,如不相 ...
雙方認可那也是要提供令人信服的證明材料為前提的吧。親兄弟還得明算賬呢。如果都沒有原則的相信,那企業招聘還要應聘者提供學歷證明干什么?所謂的“誠信”,那就是帶引號的虛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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