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7358527 發表于 2021-1-11 07:24
當然可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文說的非常明白!!!!
摩尼 發表于 2021-1-11 08:06
是嗎,那我查看一下,謝謝
計量基礎知識、計量專業基礎、實際操作技能三項缺一不可。2樓量友已經給出了正解,不要聽某人瞎忽悠。何謂“培訓應由具備資質的機構或人員實施”?實施培訓的人員,至少也應該取得“一級注冊計量師”的資格,或者是獲得“計量主考人員”資格才行。而不是隨便找一個所謂的“老師”來蒙混忽悠認可審核機構。試想,如果你單位連一個持證人員都沒有,你怎么去實施培訓考核呢?
路云 發表于 2021-1-11 13:57
計量基礎知識、計量專業基礎、實際操作技能三項缺一不可。2樓量友已經給出了正解,不要聽某人瞎忽悠。何 ...
摩尼 發表于 2021-1-11 15:43
這...,那比如我領導的校準證過期了,他自己給自己培訓更新證件也沒道理了 ...
7樓某人除了沒本事拿出證據瞎嚷嚷,沒別的能耐。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的什么文,哪一條哪一款說了企業可以自己培訓發證啊?把你爹的文件曬出來看看。樓主說得清清楚楚是要申請CNAS認可,2樓量友針對樓主的問題說出來CNAS的具體文件及條款號,給出了正面的回答。你無中生有編造你爹的文件忽悠誰呀?國家取消了檢定員證,國防軍工系統照樣在實施計量檢定員證制度,注冊計量師在國防系統也沒有強制推行,你能怎么的?不服嗎?你企業計量技術機構不申請CNAS能力認可,隨你怎么搞,沒人管。
路云 發表于 2021-1-11 18:39
領導自己給自己培訓發證,聽上去像是天方夜譚,我不清楚道理何在。
格非 發表于 2021-1-10 22:14
摘自:CNAS-CL01-A025 6.2.2 b)校準人員的培訓應至少包含計量基礎知識、專業技術知識、操作技能培訓三部分 ...
MZ知行合一 發表于 2021-1-12 09:05
摘自:CNAS-CL01-A025 6.2.2 b)校準人員的培訓應至少包含計量基礎知識、專業技術知識、操作技能培訓三部 ...
《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國市監計量[2019]197號)有以下明文規定:
第二十一條 一級注冊計量師執業范圍:開展計量標準器具和工作計量器具的檢定、校準以及其他計量技術工作,出具計量技術報告或相關證書,指導和培訓本專業其他計量技術人員開展量值傳遞工作。
第二十三條 一級注冊計量師應當具備以下能力:
(一) 有豐富的計量技術工作經驗,熟悉國家計量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法律規定,熟練運用計量基本知識,進行測量不確定度分析與評定;
(二) 熟悉本專業計量技術,了解國際相關標準或技術規范,以及計量技術發展前沿情況,具有計量技術課題研究能力和解決本領域復雜、疑難技術問題的能力;
(三) 熟練掌握本領域計量技術規范,具有建立、使用和維護相關計量基準、計量標準,開展量值傳遞以及出具計量技術報告或相關證書的能力;能夠指導本專業二級注冊計量師開展量值傳遞工作。
從以上規定可知,培訓師資應當具備一級注冊計量師的資格,這是在民用領域。在國防軍工系統,實行的是“計量主考人員”制度,培訓師資應當獲得上級計量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計量主考人員資格證》,才有權對下級計量檢定/校準人員進行培訓、考核。
摩尼 發表于 2021-1-12 08:30
就是感覺不靠譜,才在這里請教大家。謝謝
對照我16樓曬出的官方權威發布的規定,你們公司的培訓老師具備這些條件嗎?如果不具備,那就只有委托外部具備資質的培訓機構或人員來培訓了。總而言之,受審時你得拿出具備能力或資質的證據,才能讓外審專家信服。
藍逸雅然 發表于 2021-1-12 11:29
文件規定的確實是明明白白的,但是現狀是企業建標包括申請CNAS根本不看培訓證明的,你找賣設備的廠家培訓隨 ...
我所接觸的國防計量領域,沒有一家機構的檢定/校準人員,是不經過正規培訓考試,就能獲得《計量檢定員證》的。你所說的情況,只能說明地方民用領域不重視,地方政府計量行政主管部門不作為。但不能說這種現象就是合理合法的。
19樓某人除了胡說八道的說“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說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難道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的文件是假的?”到現在都跟陰死佬一樣拿不出任何證據。難道我16樓曬出的紅色標示部分的證據是假的?不是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的文件?哪里沒有說清楚?哪里沒有說明白?
不懂就問的小船 發表于 2021-1-12 15:30
建議你不要再網上找文件, 直接問你們的當地的質檢局這樣行不行, 因為地方不同是會存在差異的, 不要浪費時間 ...
路云 發表于 2021-1-12 11:16
對照我16樓曬出的官方權威發布的規定,你們公司的培訓老師具備這些條件嗎?如果不具備,那就只有委托外部 ...
不懂就問的小船 發表于 2021-1-12 15:30
建議你不要再網上找文件, 直接問你們的當地的質檢局這樣行不行, 因為地方不同是會存在差異的, 不要浪費時間 ...
國家都發文取消檢定員證了,明確除了法定計量機構外,其他校準機構及企業不需要檢定員證或合格證明了 !!!
23樓這位蠢豬說這也不要那也不要,無非就是想濫竽充數魚目混珠。以下是國家市場監管總局2020年11月16日發布的“新修訂《計量標準考核辦法》有關條款解讀”部分內容截圖:
這也僅僅是新頒布的《計量標準考核辦法》的要求,又不是對計量技術機構的要求,更不是樓主所欲了解的CNAS的要求。23樓這位蠢豬拿著雞毛當令箭,除了搬出驢頭來套馬嘴,沒別的能耐。
人家樓主單位連一個二級注冊計量師都沒有。領導為了省錢,想找一個自己都拿不出“培訓合格證明”的人來充當“培訓老師”。你居然在3樓信口開河恬不知恥的說“當然可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文說的非常明白!!!!”你是不是欲大力鼓勵人家濫竽充數、魚目混珠、大糞澆(教)屎啊?你所謂說的非常明白的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的文,是不是我上面說的新版《計量標準考核辦法》呀,蠢貨?請問,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在計量標準考核工作中,要不要按照有關規定,做好對人員能力的考核工作呀?處處在這里宣揚與國家出臺的政策精神作哽的餿主意、搜觀念。
你智商高你怎么不宣稱你具有清華畢業研究生的水平,讓人現場測試呀?你怎么也厚著臉皮偷偷跑去念書混文憑啊?CNAS標準的編制專家是不是吃飽了沒事干將這些要求寫進標準里?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文說“對于其他企、事業單位的檢定或校準人員,不要求必須持有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頒發的計量檢定人員證件,但是應當經過計量專業理論和實際操作培訓或考核合格,確保具有從事檢定或校準工作的相應能力。其能力證明可以是‘培訓合格證明’,也可以是其他能夠證明具有相應能力的計量證件。”是不是脫了褲子放屁呀?為什么對從業人員要有學歷要求?能干活就行了是不是?你恐怕蠢得離偷屎不遠了。
文件沒有明確怎么樣取得的合格證明是有效的,也沒有明確誰發的合格證明是有效的!!!!!
2樓量友將CNAS文件的條款要求寫得清清楚楚“培訓應由具備資質或能力的機構或人員實施。”
《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第三條明確規定:其他從事計量技術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可根據需要取得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證書,作為具有相應能力的證明(注:這只是熟悉“計量基礎知識”這一門的能力證明)。第二十三條第(三)款對一級注冊計量師(培訓資格及能力)的規定如下:熟練掌握本領域計量技術規范,具有建立、使用和維護相關計量基準、計量標準,開展量值傳遞以及出具計量技術報告或相關證書的能力;能夠指導本專業二級注冊計量師開展量值傳遞工作。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新修訂<計量標準考核辦法>有關條款解讀》明文規定:對于其他企、事業單位的檢定或校準人員,不要求必須持有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頒發的計量檢定人員證件,但是應當經過計量專業理論和實際操作培訓或考核合格,確保具有從事檢定或校準工作的相應能力。其能力證明可以是‘培訓合格證明’,也可以是其他能夠證明具有相應能力的計量證件。
如此多的文件都作了明確的規定,你居然說“沒有明確”,35樓某人的腦袋是不是被驢踢啦?
正是因為發現有相當多的不具備培訓能力的企業出具的所謂“培訓合格證明”,是出自自賣自夸黃瓜的“黃婆”之手,所以CNAS才規定“培訓應由具備資質或能力的機構或人員實施。”針對的恰恰是你這種企圖濫竽充數魚目混珠之輩。現場考評僅僅作為驗證的手段,如果僅此能夠解決所有問題,你送檢的計量器具還要上級機構給你出證書干什么?
237358527 發表于 2021-1-13 10:12
蠢人啥都不知道就會自己腦袋里面想什么說什么
計量標準考評對于 現場試驗 是必須的,這都不知道,你還有什 ...
237358527 發表于 2021-1-12 16:31
有些省明確告訴你,非法定計量機構不接受培訓考證。
藍逸雅然 發表于 2021-1-13 16:29
我們這邊就是,計量協會和省院舉辦的培訓班啥的不讓我們參加,說我們不是法定計量機構,掏錢都不讓去 ...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最新發布的《新修訂<計量標準考核辦法>有關條款解讀》明確說到:檢定或校準人員的技術能力決定了檢定或校準結果的正確性,本次修訂不要求提供人員能力證明材料復印件,并不是說對人員能力沒有要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在計量標準考核工作中要按照有關規定,做好對人員能力的考核。這不正說明你們當地政府計量行政主管部門不作為嗎。43樓某人這番表述,言下之意就是說對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從業人員的培訓、考核都是“虛頭巴腦”的,沒有培訓能力,黃婆賣瓜自賣自夸的企業出具的所謂“培訓證明”倒成了”正宗貨”。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對于其他企、事業單位的檢定或校準人員,不要求必須持有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頒發的計量檢定人員證件,但是應當經過計量專業理論和實際操作培訓或考核合格,確保具有從事檢定或校準工作的相應能力。其能力證明可以是‘培訓合格證明’,也可以是其他能夠證明具有相應能力的計量證件。(摘自《新修訂<計量標準考核辦法>有關條款解讀》)
45樓這位蠢貨有沒有看到這段文字呀?看不看得懂啊?攪屎棍一根,“現場試驗”能取代“計量專業理論”和“實際操作”這兩門的培訓與考核嗎?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的人員為何不這么做啊?別以為自己聰明,蠢就是蠢。不具備培訓資源與能力,又不愿意花錢外培,自己隨便弄一份所謂的“培訓證明”想蒙混過關的單位并不少見。也許你單位的技能“人才”都是這么忽悠出來的。
tuto945 發表于 2021-1-14 15:44
根據1033實施指南24頁原文:對于其他企、事業單位的檢定或校準人員,不要求必須持有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頒 ...
3、CL01-G001中第六條對cnas人員有具體的實施要求,對學歷、工作年限是有要求的不是只要經過培訓就可以的,建議自行查看。
CNAS-CL01-G001:2018只是一份與基本準則CNAS-CL01:2018配套實施的通用應用準則,對基本準則的某些條款進行了細化和補充。其中對基本準則第6.2.2條只是補充了對學歷和工作年限的要求,并未談及培訓教育。在對基本準則第6.2.5條c)款“人員培訓”方面作了如下補充:
實際上針對校準實驗室的能力認可,還應該結合CNAS-CL01-A025:2018《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在校準領域的應用說明》:
相比《JJF1033實施指南》第四節和《新修訂<計量標準考核辦法>有關條款解讀》對培訓機構和培訓師資的要求來說,CNAS的要求更具體更明確。難怪現在對檢定/校準人員培訓方面,民用領域對企業這塊,說得難聽一點基本上是和稀泥。
tuto945 發表于 2021-1-14 15:44
根據1033實施指南24頁原文:對于其他企、事業單位的檢定或校準人員,不要求必須持有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頒 ...
天蛇地鳥 發表于 2021-1-15 08:23
看著這個帖子,心里真是傷心!想好好干計量的才會來這里,看到的卻是吵、吵、吵;罵、罵、罵!大家能否好好 ...
天蛇地鳥 發表于 2021-1-15 08:23
看著這個帖子,心里真是傷心!想好好干計量的才會來這里,看到的卻是吵、吵、吵;罵、罵、罵!大家能否好好 ...
49樓某人除了碼大字霸屏瞎嚷嚷,沒別的能耐。問他現場試驗能解決所有問題,法定機構的從業人員還要去考注冊計量師并注冊干什么?還要去接受計量專業基礎理論和實際操作技能培訓考核干什么?此人喉嚨跟鬼掐了似的閉口不答。
當下民用領域企事業單位計量檢定/校準人員的培訓考核沒人管的亂像難道不是事實嗎?也正是因為如此,“注冊計量師”制度對于企事業單位的計量檢定/校準人員來說,猶如形同虛設,“雞肋”一塊。再爛的黃瓜,只要黃婆說好就是好黃瓜,這不就是你的邏輯嗎。沒有培訓能力和資源的企事業單位并不少,現場試驗有多少是像“注冊計量師”和“專業基礎理論”考場那樣過招的?這種單位拿著“內部培訓”證明的人員,真要讓他去參加“注冊計量師”考試,或參加權威機構組織的“專業基礎理論”的考試,又有多少能通得過的?這種現象見得多呢。別以為自己聰明,實則濫竽充數魚目混珠。
237358527 發表于 2021-1-28 15:19
這位量友真有意思,你說 他 的觀點都對。
但是 你說出來的自己的觀點 又跟 他不一樣 :
237358527 發表于 2021-1-29 12:15
你是看不懂我的話嗎?
你肯定了他的觀點,應該跟他說一樣的話。
alickglyn 發表于 2021-1-29 14:49
他的觀點不一直就是2樓那句話么?
培訓應由具備資質或能力的機構或人員實施。
這句話是CNAS文件的原話啊 ...
某人不遺余力的認同黃婆出具的優質黃瓜證明,無非就是想達到濫竽充數魚目混珠只目的。自國家取消計量檢定員證后,取而代之的是“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制度”。關于什么叫“具備資質或能力”的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我早已在16樓用紅色加粗字體醒目標出,而且還不止一次的曬出,某人就是裝瞎看不見,到現在還說“市場監管總局包括CNAS都沒有規定清楚”,斷章取義只看到《新修訂<計量標準考核辦法>有關條款解讀》中“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在計量標準考核工作中要按照有關規定,做好對人員能力的考核。”這一句話,前面的“對于其他企、事業單位的檢定或校準人員,不要求必須持有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頒發的計量檢定人員證件,但是應當經過計量專業理論和實際操作培訓或考核合格,確保具有從事檢定或校準工作的相應能力。”卻視而不見。這難道不是有關規定嗎?當下有多少政府計量行政主管部門對企事業單位的計量檢定/校準人員做了這些工作?名曰“放管服”,實際效果則是放而不管不服。
第三方校準機構人員連注冊計量師都不能注冊,你告訴我取而代之的是“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制度?
我看你才是自欺欺人吧?要不你先讓國家把第三方校準機構人員的注冊問題解決一下。
67樓這位自己蠢得死,還好意思在這里犟嘴。《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國市監計量[2019]197號)第三條寫得清清楚楚:
拎不拎得清什么叫“準入類職業資格”呀?搞不搞的懂什么叫“相應能力”呀?誰告訴你非要注冊后才能算“資格”呀,蠢貨?
誰不知道注冊計量師證只是說明你的計量理論知識過關了。但是從檢定或校準的項目來說,就算你有1級注冊計量師又怎么樣?難道你沒有項目合格證明,就能給別人培訓了?這就是你所謂的資質?
人家樓主在29樓已經說了,他們單位不要說一級,連二級的都沒有,你知道他們的項目合格證明是怎么獲得的嗎?誰培訓的?誰考核的?再怎么說,取得了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證,總比你什么狗屁資格證都拿不出的人要強得多吧!是不是黃婆出具的“優質黃瓜證明”就是你所謂的資質?
你一天天的要所謂的資質,不知道的人還以為你是開培訓機構,到處騙錢的。國家一下取消檢定員證,原來靠檢定員證收錢的機構,一下損失慘重 。。。。。
首先聲明,本人從未開過培訓機構,也未服務于任何培訓機構。你成天鼓搗大家拿黃婆出具的“優質黃瓜證明”出來忽悠,無非就是把一分錢看得比磨盤都大,既不想花錢,又想蒙混過關以達濫竽充數之目的。
MZ知行合一 發表于 2021-1-12 09:05
摘自:CNAS-CL01-A025 6.2.2 b)校準人員的培訓應至少包含計量基礎知識、專業技術知識、操作技能培訓三部 ...
路云 發表于 2021-1-13 08:39
你智商高你怎么不宣稱你具有清華畢業研究生的水平,讓人現場測試呀?你怎么也厚著臉皮偷偷跑去念書混文憑啊 ...
70樓這位蠢貨的確是蠢,文件寫得清清楚楚“準入類職業資格”幾個字,從他嘴里出來全盤否定。啥都不是那么多人去報考都是吃飽了撐著呀。注冊那是國家對法定計量機構從業人員的強制性要求,誰告訴你不注冊就不是“計量基礎知識”的能力證明啦,蠢貨?
你這種蠢貨不會認為這些考評專家水平不如你 吧?不然老是詆毀考評專家干什么?
我什么時候詆毀過考評專家啦,造謠無賴?
如果一本你所謂的有資質的合格證明在,還需要專家考評什么?
現場考評都能解決問題,那還要求從業人員具備相應學歷干什么?笨得出奇。
可笑,就算你再這里 大喊大叫, 無數事實證明,還有 好幾個量友 事實證明 , 無論是 建標考核,還是 CNAS認可 ,都是認可 企業內部培訓證明的,氣死你這個蠢貨!!!!!!!!!!
我說了所有的企業都不具備培訓的資源和能力嗎?具備培訓資源、資格和能力的企業,出具的“培訓合格證明”當然沒問題咯。你一個魚目混珠的“注水計量師”哪里聽得懂人話呀,腦瓜被驢踢了吧。
lw282544373 發表于 2021-2-4 10:26
JJF 1033-2016里面的“培訓合格證明”有解釋
這段表述沒有人質疑。現在爭論的是,沒有培訓資源和能力的企事業單位(如:新建標單位沒有一位拿得出“能力證明”的從業人員),自己出具的所謂“培訓合格證明”算還是不算,這份《指南》里沒有說清楚。否則CNAS為何要求培訓應由具備資質或能力的機構或人員實施(見2樓“格非”量友的回帖)。
大青蜂 發表于 2021-2-4 23:55
我有駕駛證,我培訓其他人,然后發給他們駕駛證,可否?
駕駛證不是教練證,有沒有資格培訓都要打個打問號。當然,無師自通直接考駕照的人也是有的,但問題是現在民用計量領域現在已經不頒發“駕照(檢定員證)”了,只看“培訓合格證明”。于是也就出現了相當多的,企事業單位內部無師自通的,沒有《教練員證》的“教官”(因為政府對企事業單位內部的“教官”沒有要求)實施的所謂“培訓”。
路云 發表于 2021-2-5 20:33
駕駛證不是教練證,有沒有資格培訓都要打個打問號。當然,無師自通直接考駕照的人也是有的,但問題是現在民 ...
不懂就問的小船 發表于 2021-1-12 15:30
建議你不要再網上找文件, 直接問你們的當地的質檢局這樣行不行, 因為地方不同是會存在差異的, 不要浪費時間 ...
x86438751 發表于 2021-2-7 07:59
這個也算是鉆了個牛角尖,誠如您所說,現狀是根本沒有內培能力的企業為了應付,自己辦個班發個證,確實不 ...
現在討論的就是沒有培訓資源和能力的企事業單位出具的“培訓合格證明”合不合適合不合理的問題。現實當中有這種情況存在是不爭的事實,不能說有這種情況就認為合適合理,值得鼓勵提倡。計量法沒有明明確確的說,但CNAS的CNAS-CL01-A025:2018《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在校準領域的應用說明》第6.2.2條b)款可是說的清清楚楚:校準人員的培訓應至少包含計量基礎知識、專業技術知識、操作技能培訓三部分。培訓應由具備資質或能力的機構或人員實施。靠忽悠應付過去的,估計產品的口碑也好不到哪里去。
82樓的蠢貨明知道我75樓最后哪句話是認可具備培訓資格和能力的企事業單位的內部出具的“培訓合格證明”,還要無休止的嚼爛舌干什么?
我就是1級的,注冊計量師 含金量多少, 搞計量的會心里沒數?
你這個“注水計量師”有多少含金量我心里還沒數?以下不就是你不打自招的真實目的嗎:
要求 校準人員需要 專業有資質的機構的合格證明 ,這不是詆毀是什么? 如今考評專家哪個提出這種 要求了? 什么時候說 企業內部培訓證明 沒用了? 你這玩意這不算詆毀是什么?
搞搞清楚到底是我說的還是CNAS說的,CNAS的哪位考評專家說過沒有這個要求啊?你這不是存心貶低CNAS是什么?CNAS的考評專家都不讓你這個“注水計量師”是不是?
計量法規定 從事計量工作只需 高中以上文憑,現在 搞計量的,哪個不是大學生?
答非所問,為什么要規定高中以上文憑?初中小學文憑不行嗎?你不成天嚷嚷惡喜好玩弄現場考評這一殺手锏嗎?
企業合格證明,不是由你這個論壇廢物說了算,由考評專家說了算,你就趕緊閉嘴吧,現實考評輪得到你說話的份?
你以為由你這個蠢貨說了算呀。我就親眼見過考評專家不認可的,你能怎么的?不服嗎?
不要在這里歪嘴念經了。人家不認可的是不具備培訓資格和能力的企業內部出具的忽悠“培訓合格證明”,事實上考評專家也是通過現場與一線檢定/校準人員交流過程才發現的,除了能實際操作和簡單數據處理外,其計量基礎知識和計量專業基礎與要求相差甚遠。對實施培訓的師資能力和培訓結果的有效性提出質疑有什么錯?我倒想問問當時計量標準考核時,是怎么對計量檢定/校準人員進行考核的?市場監管總局是怎么回復的?曬出來呀?
人家樓主自己都感覺不靠譜,你還有什么好說的?蠢貨!
難道你沒有看到過 量友曬出來? 還是你 睜眼瞎 故意裝看不到?
量友曬出來了什么?市場監管總局啥時候說過企業為應付考核所出具的忽悠“培訓合格證明”也認啊?
這已經明顯不是具備資質或能力的機構或人員實施的培訓考核,如此忽悠的“培訓合格證明”你也認?說明88樓這位就是名副其實的“注水計量師”。
你有一份有資質的培訓機構發的合格證明了,你考評專家還問什么?你是在質疑我的資質的培訓機構發的合格證明嗎?如果你承認,那這個合格證明重要還是專家現場考評重要?
你拿出了有資質的培訓機構發的合格證明了沒有?拿不出來你扯什么蛋呀。現場考評固然重要,讓被考核單位拿出具備資質或能力的培訓機構或人員實施的“培訓合格證明”,就是為了防止像你這類濫竽充數魚目混珠,企圖蒙混過關的“注水計量師”。
人家樓主單位內部沒有具備資質或能力的培訓資源,又不愿意花錢委托具備資質或能力的機構培訓考核,就想自己弄個所謂的“培訓合格證明”來應付,樓主感覺自己單位這么做不靠譜,自覺嚴要求有什么錯?你一個勁的鼓搗人家能忽悠就忽悠,什么意思?欲達何目的?
1.市場監管總局回復的是 企業培訓合格證明 。到你狗嘴里就變成了 忽悠“培訓合格證明”
以下摘自市場監管總局計量司《新修訂<計量標準考核辦法>有關條款解讀》的原話:
睜大你的狗眼看看清楚,“培訓合格證明”前有沒有冠以“企業”兩個字?是你狗眼不識丁吧。這兩個字是不是你無中生有節外生枝的正經歪念給捏造出來的?你這副嘴到底是不是狗嘴?
2. 防止像你這類濫竽充數魚目混珠,企圖蒙混過關的“注水計量師”。這種蠢貨就更加可笑。你當考評專家都是你這種狗屎水平, 連 濫竽充數魚目混珠,企圖蒙混過關 這種行為都發現不了?!!!!!
像你這種什么忽悠“培訓合格證明”都認的“注水計量師”,也配與考評專家相提并論?人家就是發現了受審單位為了應付考核,自己弄一份所謂的“培訓合格證明”企圖蒙混過關,就是不認,你能怎么的。你有能耐讓市場監管部門出來向大家解釋一下,像這種所謂的“培訓合格證明”該不該認。
3. 你這個論壇蠢貨除了做個2級注冊計量師0.5mm出來,還能干什么?抱著你過期作廢的檢定員證 當寶 !!!??
不過可笑的事, 實際上 無論在 計量建標,還是CNAS認可 的考核,越來越多考評專家都認可 內部培訓證明 。
這無非就是你這種蠢貨的留著當寶的證,沒有利用價值而已。
東扯西繞沒什么嚼資了吧。誰告訴你全國的《計量檢定員證》都作廢啦,蠢貨。我87樓的第二句話說不認可什么樣的內部培訓證明,你瞎了眼看不見嗎?
最后奉勸你一句, 計量能力強不強,不是看你有沒有一本 作廢的檢定員證 。 而是 在 計量建標,還是CNAS認可 的考核,或者 CNAS測量審核,或者 政府部門組織的 計量比對 上 能不能 過關!!!!!
計量建標、CNAS認可都考核什么?怎么考核?測量審核、計量比對需要考核操作人員的“計量基礎知識”和“計量專業基礎”嗎?沒過這兩門的操作人員進行操作,測量審核和計量比對就一定過不了關嗎?反之你就能保證一定能過關嗎?愚鈍不可教也!
既然你曬出的市場監管局解釋,(雖然也是別人早曬出來的)但是你看得懂上面的字嗎? 培訓合格證明沒有企業2字,就代表 都可以,不是代表 不能。你這個蠢貨連這都看不懂?不然考評專家為什么都認企業內部合格證明?
別人都早已曬出,你這個蠢貨怎么還看不懂啊?誰告訴你忽悠的“培訓合格證明”也可以呀?我75樓最后一段的表述你瞎了眼看不見嗎?狗教三遍都能聽懂人話,你要教多少遍呀?別人企業完全按照流程得到的合格證明,怎么還會被評審專家發現離“計量基礎知識”和“計量專業基礎知識”的要求相差甚遠啊?
市場監管總局發文,除了軍工,其他行業的檢定員證都作廢了,難道你這個蠢貨不知道?那你現在去考個檢定員證給我們大家看看
你這個蠢貨也知道除了軍工啊,我不點出來,其他新人不就被你忽悠了嗎。市場監管總局發文什么時候說了“其他行業的檢定員證都作廢”啦?文件只是說現在轉為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制度,不繼續辦理計量檢定員證,哪里說了原有的《計量檢定員證》不能作為能力的證明啊蠢貨?如此弱智的理解能力,的確是不敢恭維。原質檢總局發布的《計量檢定員考核規則》你看過沒有?其中的第四條、第五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是怎么規定的?什么叫具備資格或能力的機構或人員?看不看得懂,拎不拎得清啊蠢貨?這是不是官方發布的文件?
連計量基礎知識”和“計量專業基礎”都不過關的,怎么建立計量標準?
我倒想問問建標的考核部門只看黃婆出具的“優質黃瓜證明”,是怎么通過優質黃瓜認定的。
《計量檢定員證》是通過具備資格和能力的機構或人員實施的培訓考核獲得的,你這個傻叉連這也拎不清?
建標考核部門啥時候認了企業內部出具的忽悠“培訓合格證明”啊,蠢貨?
考核要求的是提供能力證明,文件清清楚楚的寫著:其能力證明可以是“培訓合格證明”,也可以是其他能夠證明具有相應能力的計量證件。兩者都可以,前者自然要求提供具備資格和能力的機構或人員實施的培訓考核證明,而不是不具備培訓資源和能力的企業為應付審核出具的黃婆賣瓜自賣自夸式的所謂忽悠“培訓合格證明”。98樓這位啥時候干過正事呀?啥時候不是鼓搗大家能忽悠就忽悠啊。
現在第三方校準機構跟企業 怎么樣取得的 合格培訓證明 才是 你認為可行的?
何為 有 資質 的培訓機構? 計量法律法規上 哪條規定了 培訓合格證明 由誰 頒發的才是有 資質 的?
我95樓以截圖方式曬出的《計量檢定員考核規則》的四個條款你瞎了眼看不見嗎?是不是還要上識字班呀?
別說什么政府計量行政部門,現在很多地方計量行政部門明確表示,非法定計量機構及授權機構,不發證!!!!
第三方校準機構及企業,也不需要政府計量行政部門頒發的證,才是合格的!!!
不發證與不培訓考核是兩碼事。第三方校準機構及企業不需要政府計量行政部門頒發的證,那是你受審單位自己的事,審核部門可沒說過這個話,不學無術又企圖蒙混過關者,自然會找各種理由。以下是中國計量協會官網發布的公開培訓信息:
請問培不培訓?考不考核?發不發證啊?
奉勸這位不要死皮賴臉,沒完沒了,存心惡意的誘導大家不思進取,采取“黃婆賣瓜自賣自夸”拙技,能蒙就蒙,能忽悠就忽悠的餿主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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