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6日后,各地、各行業發布的相應“數字溫濕度計檢定規程/校準規范”等地方標準或行業標準在國家標準頒布實施后,都應該即行廢止。
溫濕度計量校準 發表于 2021-1-18 09:43
這就是最新的技術文件
路云 發表于 2020-12-25 17:35
2021年5月26日后,各地、各行業發布的相應“數字溫濕度計檢定規程/校準規范”等地方標準或行業標準在國家標 ...
長度室 發表于 2021-1-19 17:56
您好,若國家發布的是校準規范,地方或部門的檢定規程也廢止么?如果國家發布的是檢定規程,地方或部門的 ...
您好!這類非強制檢定類計量器具,估計將來都會向校準過渡,檢定規程也將向校準規范轉版。檢定規程與校準規范,除了法制性層面的要求不同外,從原理和技術操作層面,基本上不存在本質的沖突與差異。所以我個人認為,如果國家標準從技術層面能夠覆蓋下級標準,那么下級標準就應當即行廢止。
通常情況下,國家發布了檢定規程,就不會再發布相同的校準規范,反之亦然。但最近發布的JJF 1847-2020《電子天平校準規范》并未替代JJG 1036-2008《電子天平檢定規程》,盤古開天地頭一回。是不是將來凡是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都會以檢定規程和校準規范兩種標準的并存方式出現?不得而知。這讓一線計量人員與用戶無所適從,到底該送檢還是該送校?本來校準依據檢定規程,只針對計量主參量實施校準,不做符合性判定,不給出“復校時間間隔”的建議,同時給出“校準結果的不確定度”就OK了。
路云 發表于 2021-1-19 22:05
您好!這類非強制檢定類計量器具,估計將來都會向校準過渡,檢定規程也將向校準規范轉版。檢定規程與校準 ...
劉彥剛 發表于 2021-1-20 02:09
最近發布的JJF 1847-2020《電子天平校準規范》并未替代JJG 1036-2008《電子天平檢定規程》,是 ...
什么叫不得已而為之呀?眾所周知,檢定必須依據檢定規程,校準則可以依據檢定規程,也可以依據校準規范。如果是校準,到底是依據檢定規程還是依據校準規范?拋開法制性不說,就操作技術層面而論,兩者的檢測項目也基本上是一致的,檢定規程的檢測方法不適用于校準嗎?理由何在?
JJF1847-2020《電子天平校準規范》在其前言部分說:JJG1036-2008《電子天平檢定規程》用于電子天平的檢定,給出電子天平合格與否的判定,屬于法制計量要求;本規范用于電子天平其他類別的計量要求。其他什么類別的什么計量要求沒說。如果僅就這一點去另編制校準規范,個人認為完全沒有必要,直接對原檢定規程進行修訂換版足矣。
如果客戶認為校準規范滿足不了他的要求,執意要求依據JJG1036-2008進行校準,行還是不行?不行的理由是什么?
路云 發表于 2021-1-19 22:05
您好!這類非強制檢定類計量器具,估計將來都會向校準過渡,檢定規程也將向校準規范轉版。檢定規程與校準 ...
長度室 發表于 2021-1-20 09:34
您好,謝謝您的解答。之前我碰到過國家有校準規范,部門制定相應檢定規程的情況,如對于鋼筋位置測定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條文解釋》第六條規定如下:
對需要在全國范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應當制定國家標準。國家標準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對沒有國家標準而又需要在全國某個行業范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可以制定行業標準。行業標準由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并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在公布國家標準之后,該項行業標準即行廢止。對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統一的工業產品的安全、衛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標準。地方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并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在公布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之后,該項地方標準即行廢止。
企業生產的產品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應當制定企業標準,作為組織生產的依據。企業的產品標準須報當地政府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已有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國家鼓勵企業制定嚴于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企業標準,在企業內部適用。
法律對標準的制定另有規定的,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
1.本條是對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的制定部門和各類標準的適用范圍的規定。
2.對需要在全國范圍內統一的下列技術要求,應當制定國家標準(含標準樣品的制作):
通用技術術語符號代號(含代碼)、文件格式、制圖方法等通用技術要求和互換配合要求;
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技術要求;
基本原料、燃料、材料的技術要求;
通用基礎件的技術要求;
通用的試驗、檢驗方法;
工農業生產、工程建設、信息、能源、資源和交通運輸等通用的管理技術要求;
工程建設的勘察、規劃、設計、施工及驗收的重要技術要求;
國家需要控制的其他重要產品和工程建設的通用技術要求。
國家標準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編制計劃,組織草擬,統一審批、編號、發布。
其中,藥品、獸藥的國家標準,分別由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農業主管部門審批編號、發布,食品衛生、環境保護國家標準分別由衛生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審批;國務院標準
化行政主管部門編號、發布;工程建設國家標準,由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審批,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編號,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工程建設主管部門聯合發布。
3.對沒有國家標準而又需要在全國某個行業范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可以制定行業標準(含標準樣品的制作)。制定行業標準的項目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行業標準主管部門確定。
行業標準由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編制計劃,組織草擬,統一審批、編號、發布,并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行業標準在相應的國家標準實施后,自行廢止。
4.對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統一的工業產品的安全、衛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標準。制定地方標準的項目,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
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地方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編制計劃,組織草擬,統一審批、編號、發布,并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法律、行政法規對地方標準的制定另有規定的,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
地方標準在相應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實施后,自行廢止。
5.企業生產的產品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應當制定相應的企業標準,作為組織生產的依據。企業標準由企業組織制定,并按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規定備案。
6.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要求“備案”的含義是指,負責制定標準的部門、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規定的要求,向規定的部門備案;受理備案的部門有權對與相關法律、行政法規、上一級標準相抵觸的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企業標準提出修改建議,責令備案的部門或企業限期改進或停止執行。制定標準的部門,應對標準實施的后果承擔責任。
7.“企業的產品標準須報當地政府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是指,按企業的隸屬關系,向企業的主管部門和與主管部門同級的政府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所屬企業的企業產品標準,報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企業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雙重領導的企業,企業產品標準還要報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縣(含縣)屬以下企業的企業產品標準,向縣級標準化主管部門備案。
8.“作為組織生產的依據”是指,企業生產的產品,必須執行相應的標準,即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的,必須執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的,應當制定企業標準作為組織生產的依據。組織生產依據的標準,除合同另有規定的外,應是交貨所依據的標準,也是監督檢查所依據的標準。
9.“已有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國家鼓勵企業制定嚴于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企業標準,在企業內部適用”,此處所指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是指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中的
強制性標準。“內部適用”是指標準可以不公開,也不要求備案。如果該標準作為交貨依據,該標準必須備案。同時該標準也是監督檢查的依據。
tzyufei 發表于 2021-1-20 11:37
JJF、JJG和GB等同為國家標準嗎
JJG、JJF有國家的,也有行業的,還有地方的。GB肯定是國際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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