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門飛云 發表于 2020-5-11 11:42
我算來算去,0.04平方+0.03平方+2*0.04*0.03*0.95=0.00478,再開方=0.069,答案是0.012,怎么都對不上 ...
moonkai 發表于 2020-5-11 14:10
能不能把求偏導數的步驟再詳細一些,求導公式也提供一下?我算C2遇到了點麻煩,謝謝 ...
237358527 發表于 2020-5-11 14:35
x-1次 求導 就是 -x-2次 ,你要重新學習一次 高等數學 了。
西門飛云 發表于 2020-5-11 14:25
感覺現在好暈。不確定度是個難點啊
西門飛云 發表于 2020-5-11 15:32
謝謝,看來得回去好好重新學習下高等數字導數那章了。
西門飛云 發表于 2020-5-11 14:23
我就是傳遞系數那里不太明白,為什么、求傳遞系數 ay/ax1=1/x2=1 ay/ax2=-x1/x22=-0.8 ? ...
moonkai 發表于 2020-5-11 15:25
你是不會求偏導數吧?其實其他還好的,方和根合成都是計算器算的。另外就是這題算分量的時候,要注意Uref ...
西門飛云 發表于 2020-5-11 16:49
謝謝朋友的鼓勵,下決心一定要學好這塊知識。
237358527 發表于 2020-5-12 07:34
樓上這位大神真有意思,答案早有人曬出來了,還要 馬后炮一下 ,早干嘛去了? ...
你的嘴怎么那么賤呀,我曬我的解答與你有屁關系呀。該題本人早已做過,我只不過路過本主題順便復述一遍而已。我也沒看出你比別人的能耐大到哪里。看看清楚我是什么時候做的,你當初死到哪里去啦?你不光馬后炮,而且還嘴賤。
237358527 發表于 2020-5-12 08:29
為什么你求C2 這么復雜 ?
直接(X1)*(X2)-1求 偏導,把X1當成常數,X2求導,不就直接出來-(x1)*(x2)-2 , ...
237358527 發表于 2020-5-12 10:40
罵人大神 受刺激了, 又開始 亂吠 了 。
別人解答過的,我才不會 再顯擺 一次, 而不像你這種人, 生怕 ...
你不想顯擺就閉嘴滾遠一點,別成天像貓兒撩爪似的發賤。我是針對樓主回帖,跟你沒有屁關系。是不是別人回帖都是馬后炮,讓你一個人在這里嘚瑟過足了賤癮就好受是不是。
237358527 發表于 2020-5-12 10:58
怎么?罵人大神 又 惹到你了? 別人已經給出答案的了,你再回復一遍,不就是想證明你自己嗎?這么愛顯擺 ...
是不是你坐了沙發,別人都得閉嘴呀,無賴?這論壇是你開的?你2樓的回復對樓主而言,說了跟沒說一樣,連馬后屁都不如。
人家moonkai量友方便樓主理解的推導過程,也用得著你來評頭論足嗎。自己沒能耐推導,吃不到葡萄就說人家的葡萄酸。你都好意思顯擺比人家有能耐?也不找桿秤吊一吊自己的鼻子,稱一稱自己幾斤幾兩。
237358527 發表于 2020-5-12 11:25
有你 罵人 大神 無賴? 有你 罵人大神 霸道?
再說,我 坐什么 沙發 ? 我就事論事怎么了?說錯了? 你 ...
我想顯擺一下自己會做這道題怎么啦?有錯嗎?我把解題的詳細過程復述一遍,關你屁事呀。人家推導過程又不是寫給你看的,你狗拿耗子閑得難受,見誰不順眼都要撩一爪是不是?
kkxw123 發表于 2020-5-13 06:22
學術爭執可以理解,惡意攻擊就不對了~熱心解惑是美德
對無理都要攪三分的惡劣行徑,必須予以還擊。
我什么時候說自己是論壇的老大啦?看不起國防軍工,看不起CNAS,看不起其他量友的,恰恰是40樓這種無賴。我什么時候自己說了算?什么時候說了自己最正確?說自己正確有沒有給出理由?有沒有提供證據?你又何曾不是以鄙視的口氣說別人呀,你又給出了什么像樣的證據和理由啊?
我什么時候抨擊各省計量管理條例,忽悠量友違法啦?純屬造謠栽贓。說個別省份沒有依據計量法,插手干預校準市場,出臺土政策,阻礙市場公平競爭說錯了嗎?沒有提供依據嗎?你說他對,對在哪里?依據計量法哪條哪款?你提供了依據嗎?我在哪個主題哪層樓,哪句話是忽悠量友違法啦?把截圖曬出來呀?缺德!!!
237358527 發表于 2020-5-13 12:06
個別省出臺的計量校準管理條例 違法不違法 , 是你說了算的? 一個條例的出臺 不得經過 好幾道的 審查 ...
沒有問題四部委要聯合發布《關于開展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國市監反壟斷[2019]245號)干什么?市場監管總局要發布《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暫行規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2019年第12號令)干什么?放心好了,自然會有人來管,用不著你在這里杞人憂天。
人家通過了CNAS能力認可的第三方校準實驗室,其能力范圍在CNAS官網向全世界公示了,你不是濫用行政權力,限制市場公平競爭,行地方保護主義之實嗎。憑什么不讓人家校準啊?人家違反了國家哪一部法律法規的哪一條哪一款呀?你地方“土政策”有沒有違反《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暫行規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2019年第12號令)第五條第(三)款(沒有法律、法規依據,采取專門針對外地商品的行政許可、備案,或者對外地商品實施行政許可、備案時,設定不同的許可或者備案條件、程序、期限等,阻礙、限制外地商品進入本地市場)之規定?到底該界定誰違法拎不拎得清啊?你以為所有的政府衙門都很有作為,能做到一碗水端平啊。
誰告訴你國防軍工計量不受計量法約束啦?難道還能低于國法的要求另起爐灶不成?你憑什么臆斷人家說的建標就一定是指社會民用的?人家沒說我為什么不可以提醒人家民用、軍工、軍隊三者的考核依據與要求有別呀?你跳出來作哽什么意思?存心惡意吧。是不是讓你一個人忽悠,你就能得意忘形的嘚瑟啦?
237358527 發表于 2020-5-13 13:48
罵人大神, 廢話一堆,有本事 去 法院 起訴 個別省政府 去,別跟個鍵盤俠一樣,就知道躲在暗處 瞎嗶嗶。
...
通過了CNAS能力認可的校準機構沒在兩地備案開展過校準的機構多得很,你有能耐去罰呀,你除了會在這里瞎嗶嗶,還會干什么?
那是不受約束嗎?那是因為這兩個行業有高于、嚴于國家法律的特殊要求你懂不懂?再怎么另行制定,也必須滿足國家法律所規定的所有普適性的基本要求。這些普適性的最低通用基本要求,對國防軍工行業和中國人民解放軍沒有約束作用嗎?這理解能力,的確是不敢恭維。
237358527 發表于 2020-5-14 07:28
我又不是 省計量行政部門,你讓我處罰? 你是不是 腦子秀逗了?
你這還不是 慫恿 校準機構 違法 ??? ...
誰違法啦?違反計量法哪條哪款呀?無賴。
237358527 發表于 2020-5-14 10:47
罵人大神真是可笑 , 違法 省級 計量行政法規, 這不叫違法 叫什么 ?????????????
...
個別地方制定的土政策,本身就沒有依據國家頂層法律,屬濫用政府權力,人為給市場公平競爭設障,生怕自己碗里的肉被別人吃。為什么全國這么多地方都不出此土政策呀?為什么現在國家要發令進行清理呀?你以為政府的行為都合法呀,合法為什么國家現在要發文清理這些與市場公平競爭格格不入的土政策呀?說呀!要備案那也應該是國家組織實施備案,而不是你各省濫用手中的權力,人為設障將異地的產品、服務拒之門外。
237358527 發表于 2020-5-14 11:36
罵人大神真是 鍵盤俠 一個 , 省級計量行政文件 到你嘴巴里就變成 個別地方制定的土政策,本身就沒有依據 ...
不需要我去起訴,也用不著你來操心,國家已經開始整治了。我至少還拿出了依據,你除了犟賤嘴,還能干什么?有能耐讓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收回2019年第12號令呀。
看見了沒有?你以為政府的所作所為,都是那么光鮮亮麗呀。無知!
237358527 發表于 2020-5-14 12:08
罵人大神廢話一堆, 在 省級計量行政文件 沒有作廢之前,作為在本省內從事計量工作的 法定計量機構及第三 ...
問你違反了計量法哪一條哪一款,你啞巴啦。人家就是去校了,你能怎么樣?是我叫他去的嗎?你不符合國家法律的土政策,為什么要聽之從之呀?你愿意從你就去從,不要指責別人違法,人家提供的校準服務既合理又合法,你找不到任何瑕疵。要備案自己上CNAS官網查詢下載去,何必要存心折騰異地具備能力的校準機構呢,這不是濫用行政權力是什么?不合法的恰恰是這種濫用行政權力的“土政策”。
237358527 發表于 2020-5-14 13:50
罵人大神廢話一堆, 在 省級計量行政文件 沒有作廢之前,作為在本省內從事計量工作的 法定計量機構及第三 ...
你的意思是不是政府就可以濫用職權,和尚撐傘無發(法)無天了呀?不要說校準,即便是檢定,計量法實施細則第十三條就明文規定不受行政區劃和部門管轄的限制。請問你政府要不要執行?這難道不是正常人都應該知道的事情嗎?你是不是欲在此慫恿政府做違法的事情呀?不打自招,欲蓋彌彰,的確是該誅。
237358527 發表于 2020-5-15 07:24
說別的沒用, 就問你 這幾個省 的 出臺的 計量行政文件 ,你需要遵循嗎?或者你慫恿別人不需要遵循嗎?
...
我通過了CNAS的能力認可,就可以在全國范圍內開展能力范圍內的校準服務,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干涉。你這個“土政策”不符合國家法律的規定,不遵循你還能怎么的,你有種你去罰呀。沒種你就閉嘴滾遠一點,別在這里慫恿政府干這種有違國家頂層法律,濫用手中權力,給市場公平競爭人為設障,行使地方保護主義的餿主意。
237358527 發表于 2020-5-15 16:00
罵人大神就是搞笑, 省級 計量 行政 文件 怎么就變成 我的了 ?
你樂意違法就違法,但是請你別 慫恿 別人 ...
不是你的你在這里瞎嚷嚷個鳥啊。除了你這個無賴說人家違法,沒有人說違法,也沒有哪家通過了CNAS能力認可的校準機構開展正常的校準服務受到處罰,這就是事實。
地方法規(“土政策”)開頭就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請問強制要求備案之舉,是依據計量法哪條哪款、有關的什么法律、行政法規?你不是振振有詞嗎,說呀,該強制要求合的什么法?如果沒有法律法規依據,屬不屬《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暫行規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2019年第12號令)所說的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市場公平競爭的行為?有理講理,有證據拿出證據,碼大字霸屏瞎嚷嚷,有什么用?只能表明你無能且無賴。
附《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暫行規定》相關條款:
第五條第(三)款:沒有法律、法規依據,采取專門針對外地商品的行政許可、備案,或者對外地商品實施行政許可、備案時,設定不同的許可或者備案條件、程序、期限等,阻礙、限制外地商品進入本地市場;
第九條 行政機關不得濫用行政權力,以規定、辦法、決定、公告、通知、意見、會議紀要等形式,制定、發布含有排除、限制競爭內容的市場準入、產業發展、招商引資、招標投標、政府采購、經營行為規范、資質標準等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
| 歡迎光臨 計量論壇 (http://www.bkd208.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