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測量標準的標準不確定度通常比測量結果合成不確定度的其他分量小。
這是一道判斷題,先不說對錯,.測量標準的標準不確定度這個提法是否合適,出自哪里
答:可參閱《JJF 1033-2016計量標準考核規范實施指南》:
2.靜態測量和動態測量,1001里找不到
答:可查閱國防計量培訓教材第一分冊《計量技術基礎》:
3.殘差的定義出自哪里
答:這個在《概率論與數理統計》的教材中都能找到:
“測量標準的標準不確定度”是指測量過程所使用的測量標準(包括主標準器和主要配套設備)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僅僅是人、機、料、法、環五因素中的“機”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而“測量結果的合成標準不確定度”則涵蓋了人、機、料、法、環五個方面。其中的被測對象“料”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如:重復性或分辨力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往往占了“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的大頭,成為“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的主要貢獻分量。該分量通常情況下都遠大于“測量標準的標準不確定度”分量。
劉彥剛 發表于 2020-2-9 15:46
接下來我們來回答之前先不說對錯該道判斷題:
1.測量標準的標準不確定度通常比測量結果合成不確定度 ...
zys0804 發表于 2020-2-10 09:56
老兄,你這回復錯了吧,測量結果的合成不確定度已經涵蓋所有影響量,而計量標準引入的僅僅是分量,肯定小 ...
劉彥剛 發表于 2020-2-10 10:52
老兄,你這回復錯了吧,測量結果的合成不確定度已經涵蓋所有影響量,而計量標準引入的僅僅是分量,肯定小 ...
zys0804 發表于 2020-2-10 16:00
這個不一定,不好意思,我沒看清題,其他兩字看漏了
zys0804 發表于 2020-2-10 16:00
這個不一定,不好意思,我沒看清題,其他兩字看漏了
測量標準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往往是“測量過程的不確定度”(由人、機、法、環四因素的不確定度分量合成)的主要貢獻分量,但未必是“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由人、機、料、法、環五因素的不確定度分量合成)的主要貢獻分量。“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中,通常情況下被測對象(料)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往往成為主要貢獻分量,該分量肯定要比測量標準(機)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大。比方說用量塊去校準普通游標卡尺,被檢卡尺的分辨力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就遠大于量塊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用砝碼去校準數字指示秤也是如此。
所以應該說,“測量標準的不確定度”分量,是“測量過程的不確定度”的主要貢獻分量,但不一定是“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的主要貢獻分量。前者與被測對象(料)自身的性能好壞無關,后者則與被測對象(料)自身的性能好壞強相關。在相同的測量條件下,對不同性能的被測對象進行校準,得到的“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都是不同的,但兩者的“測量過程的不確定度”是相同的。
zys0804 發表于 2020-2-10 16:00
這個不一定,不好意思,我沒看清題,其他兩字看漏了
量傳的三分之一原則是量傳的要求,是對測量過程的要求(與被測對象實際的計量性能好壞無關),不是對測量結果的要求(與被測對象實際的計量性能好壞強相關)。這里討論的是“測量結果”,而不是“測量過程”。
要求計量標準的誤差限不大于被測對象誤差限的三分之一,并不是說實際的測量結果(被校對象的實際示值誤差)也必須小于被校對象誤差限的三分之一,這是沒有道理的。例如:我們用0.1級的標準測力儀(最大允差±0.1%),去校準0.5級的材料試驗機(最大允差±0.5%),最終得到的校準結果(被校對象的實際示值誤差)可能是+0.3%或-0.4%(大于被校對象誤差限±0.5%的三分之一),甚至有可能超出±0.5%(被校對象不合格)。此時所使用的計量標準的示值誤差貢獻仍然是不超過±0.1%(幾乎可以忽略不計),最終測量結果(被校對象的實際“示值誤差”)中,被校對象的誤差分量完全有可能成為主分量。不確定度的道理也一樣,因為被校對象示值的短期不穩定性通常都遠大于計量標準。所以對于定量表征離散程度的不確定度而言,各分量中誰的離散性差,誰的貢獻就大,這是不言而喻的。在“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中,人、機、料、法、環五因素中,唯獨只有“料”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是無法控制和確定的。這在JJF1059.1中已經說得很清楚了:
百變大咖 發表于 2020-2-11 10:19
謝謝各位解答。請教一下路云老師,國防計量培訓教材是哪個版本哪個出版社的,網上有賣的沒,謝謝 ...
是原子能出版社的,本論壇就有下載:http://www.bkd208.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77120&fromuid=14610
路云 發表于 2020-2-10 21:33
測量標準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往往是“測量過程的不確定度”(由人、機、法、環四因素的不確定度分量合成) ...
zys0804 發表于 2020-2-12 08:52
路老師,謝謝您的回復,再向您請教下,這里的測量過程為什么不包含被測對象,即測量過程的不確定度不包含 ...
我們說按量傳關系配置了人、機、法、環四要素,就具備了對被測對象“料”開展檢測的條件。要實現測量過程,自然就離不開被測對象。測量過程一旦實施,所得到的就是“測量結果”。“測量結果”是“測量過程”的產物。“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自然就包含了人、機、料、法、環五個方面的不確定度分量。其中的人、機、法、環四個方面的不確定度分量,是能夠由測量過程的實施機構控制的。所以從理論上說,我們將這四個不確定度分量合成,為了便于表述,我們取名為“測量過程的不確定度”(它仍然可以視為“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的一個大分量)。無論被測對象“料”自身因素導致的不確定度分量如何變化,“測量過程的不確定度”分量都可以在一定時期內維持相對不變。而唯一不確定、不可控的,就是被測對象“料”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將“測量過程的不確定度”這一大分量再與被測對象“料”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進行合成,便得到了“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
我們在測量過程的實施過程中,通常都無法將被測對象“料”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從“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中分離出來單獨進行評估,所以才引入了“校準和測量能力CMC”(過去叫“最佳測量能力BMC”)的概念,即檢測/校準機構在常規條件下,所能獲得的最小的“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U[sub]95[/sub]”。這正考慮了絕大多數測量過程無法將被測對象“料”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從“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中分離出來單獨進行評估的情況,所以才要求檢測/校準機構選擇按量傳關系可獲得的“最佳儀器”作為被測對象,來評估這一特殊的“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U[sub]95[/sub](校準和測量能力CMC)”,將被測對象自身因素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將至最低。這個“校準和測量能力CMC”,代表了檢測/校準機構的最高測量水平和能力,對客戶選擇檢測/校準機構具有極高的參考價值,故可視其為檢測/校準機構的“測量過程的不確定度”。日后對常規被測對象進行檢測/校準所得到的“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都不應優于該機構的“校準和測量能力CMC”。
路云 發表于 2020-2-12 16:52
我們說按量傳關系配置了人、機、法、環四要素,就具備了對被測對象“料”開展檢測的條件。要實現測量過程 ...
zys0804 發表于 2020-2-13 09:24
路老師,謝謝您,意思是檢定/校準結果的不確定度是由被測對象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和其他(包括標準器等) ...
JJF1033根本就不是考核“計量標準的重復性”,而是考核“檢定或校準結果的重復性”,也不是考核“計量標準的不確定度”,而是考核“檢定或校準結果的不確定度”。這個所謂的“檢定或校準項目的不確定度(目標不確定度)”,本就應該是被檢/校對象的合格判據,現在倒是解讀成了計量標準能否開展檢定/校準的合格判據。的確是無語。說穿了這兩項指標實質上就是考核被測對象合不合格。
他做“重復性試驗”和評定“不確定度”時,所選擇的被測對象不是按量傳關系可獲得的“最佳儀器”,而是一“常規的”普通被測對象(最好是選擇合格的,重復性最差的被測對象)。如果“重復性試驗”和評定出的“不確定度”滿足要求(即被測對象合格),則判定計量標準滿足開展檢定/校準的要求。如果“重復性試驗”和評定的“不確定度”不滿足要求(即被測對象不合格),則將罪名扣在了計量標準的頭上,說計量標準不滿足開展檢定/校準的要求。不知道這叫什么邏輯,醫生選擇一普通人做體檢,診斷出此人有病,卻給出此醫生不具備行醫資格的結論。
百變大咖 發表于 2020-2-13 11:13
那本書的鏈接已經無法下載了
可以上“學兔兔”網下載。
路云 發表于 2020-2-13 10:29
JJF1033根本就不是考核“計量標準的重復性”,而是考核“檢定或校準結果的重復性”,也不是考核“計量標準 ...
zys0804 發表于 2020-2-13 14:17
感謝路老師,聽您一講,感覺茅塞頓開,確實,我每次讀到計量標準考核規范中檢定校準結果重復性試驗判定依 ...
評判計量標準能否開展檢定/校準的依據,應該是看“校準和測量能力CMC”(校準機構的校準能力)能否滿足要求,而不是看常規的被測對象合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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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huaxing 發表于 2020-2-13 16:42
計量基礎知識:中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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