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7358527 發表于 2019-3-6 16:38
檢定單位怎么會有責任?
就算是 投訴,無非就是 市場監管局 要 檢定單位 再去 檢定一次 ,如果是 正式的, ...
237358527 發表于 2019-3-7 14:20
檢定有效期 改成 下次檢定日期 這種表述方法,閣下的單位是 全國第一家了。
上至 國家院,華東大區,省院 ...
237358527 發表于 2019-3-11 11:27
自作聰明,其實 可笑可悲
237358527 發表于 2019-3-13 19:54
當 周期檢定合格的 計量器具在 使用周期 內 出現 計量糾紛 的時候,能不能 用 在 檢定有效期內的 檢定證 ...
執行仲裁檢定的機構、人員、和所使用的計量標準,完全有可能是同一機構、人員、和使用同一計量標準。所出具的《檢定證書》與原《檢定證書》相比,除了檢定時間不同,沒有本質的區別,都是計量器具已經檢定并符合相關法定要求的文件,應該都具有法律效力。所謂的“法律效力”,應該是僅對檢定當時的合格狀態予以證明。對于同一計量器具而言,日常檢定的《檢定證書》與仲裁檢定的《檢定證書》,在其各自的有效期內,并沒有任何區別。并不是說仲裁檢定后就不會出問題,就不會出計量糾紛。
237358527 發表于 2019-3-25 11:14
你先了解什么是 仲裁檢定 再說。
不想跟你扯什么大道理, 檢定證書 確實 不能作為 當出現 計量糾紛 的時 ...
這不是扯什么大道理。無論是日常檢定也好,仲裁檢定也罷,其檢定結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都具有法律效力,這是不爭的事實,也是業界的共識。沒有法律效力,法制計量又何從談起。任何一部計量基礎知識的教材中,在談及“檢定與校準的區別”有關法律效力的區別時,都有明確的表述。你說沒有法律效力,至少也得拿出證據,哪部官方權威的文件、標準、培訓教材,哪一條、哪一款、哪一段、哪一句說了日常檢定的結論不具有法律效力。誰能保證檢定時合格的計量器具在一個檢定周期內不發生計量準確度偏移,或計量器具出現故障導致計量不準的問題。請問,你仲裁檢定能保證嗎?你今天能保證,一個月以后能保證嗎?半年以后一年以后能保證嗎?如果你也保證不了,那兩者的“檢定結論”從法制性的角度講,有何區別?正是因為保證不了,所以才需要計量器具的使用單位采取期間核查、實驗室間比對、參與能力驗證等手段予以監控,不能因為計量器具使用維護不當,沒有采取這些監控舉措導致器具失準的責任,怪罪于檢定結論沒有法律效力。
237358527 發表于 2019-3-6 16:38
檢定單位怎么會有責任?
就算是 投訴,無非就是 市場監管局 要 檢定單位 再去 檢定一次 ,如果是 正式的, ...
237358527 發表于 2019-3-26 16:24
現在說 法律效力的 都是指 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
你覺得 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也存在你所謂的 , 期間 ...
237358527 發表于 2019-3-25 20:24
現在說 法律效力的 都是指 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
你覺得 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也存在你所謂的 , 期間 ...
誰規定的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不需要進行期間核查呀?期間核查與是否強檢沒有任何關系。
237358527 發表于 2019-3-26 16:22
如果說 你單位與貿易的單位 有一 計量器具,該計量器具也檢定合格了,在 有效期內,對方單位覺得 該 計量 ...
fjfh 發表于 2019-3-27 08:31
我認為刻意改動證書樣式是不合規定的,也是不合理的。
證書樣式是有嚴格規定的,且檢定有效期是規程所規定 ...
237358527 發表于 2019-3-27 07:13
專家看不清楚字,我也就算了。
你算什么?難道跟專家一樣也眼瞎嗎?
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你家的電 ...
237358527 發表于 2019-3-26 11:12
別老是給我看這種,誰不知道,需要你來告訴我?
拜托你先看清楚,我說的話,你再回復行不?
是 強制檢定 ...
我說了期間核查只針對計量標準器具嗎?你搞搞清楚,并非所有的計量器具(包括計量標準器具和工作計量器具)都有必要進行期間核查。CNAS-CL01:2018《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第6.4.10條明確規定:當需要利用期間核查以保持對設備性能的信心時,應按程序進行核查。這與強不強檢有什么關系?強檢的天平、衡器、絕緣電阻測量儀、分光光度計等,這些不需要期間核查嗎?自己不可以做嗎?
跟著感覺走 發表于 2019-3-26 11:13
檢定證書有效期一般一年,你剛檢定完了,走了,設備就壞了失準了,如果引起計量糾紛,和你沒關系,有糾紛的 ...
237358527 發表于 2019-3-27 14:21
斗大的 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 , 樓上2位專家 竟然 看不到,還說我 表達 不清楚?
我都不知道,我 ...
237358527 發表于 2019-3-26 18:21
斗大的 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 , 樓上2位專家 竟然 看不到,還說我 表達 不清楚?
我都不知道,我 ...
你從我的回復帖中的哪句話,看出來我所說的“期間核查”不包括工作計量器具呀?明明你的意思是“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不要進行期間核查”,還要說別人看不到。別人的意思,你看懂了嗎?
計量器具按檢定類型可分為強制檢定與非強制檢定的,按性質分可分為計量基準、計量標準和工作計量器具,“期間核查”與這些分類沒有任何關系。
237358527 發表于 2019-3-27 13:52
對啊,我的意思就是 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不要進行期間核查。
你說 你要期間核查,你家裝的水表,電表 ...
44樓的回復你看不懂嗎?“并非所有的計量器具(包括計量標準器具和工作計量器具)都有必要進行期間核查。”看明白了沒有?CNAS-CL01:2018《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第6.4.10條所說的“當需要利用期間核查以保持對設備性能的信心時”什么意思?看不懂嗎?強檢的天平、衡器、絕緣電阻測量儀、分光光度計等,這些不需要期間核查嗎?自己不可以做嗎?這些問題你怎么不回答呀?
雨蝶 發表于 2019-3-27 14:11
首先要明白期間核查的對象不是工作用的計量器具。是標準器
你這是依據什么下此定論?
雨蝶 發表于 2019-3-28 10:11
首先要明白期間核查的對象不是工作用的計量器具。是標準器
237358527 發表于 2019-3-11 11:27
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各大區國家計量測試中心,各國 ...
劉耀煌 發表于 2019-3-14 16:19
檢定證書可以作為使用單位是否依法管理計量器具的一個證據(是否執行周期檢定、有沒有使用未經檢定以及檢 ...
方建國 發表于 2019-3-27 15:01
注意:該文件并沒有規定“有效期”為強制執行內容。該文件對附件1、附件2僅標志為“格式”,我們知道:檢 ...
該文件附件給出的是證書的封面格式,并非內頁格式。內頁格式通常都在檢定規程/校準規范中給出,其內容、格式是可以調整的,但信息量我個人認為應該不少于內頁的推薦格式。
路云 發表于 2019-3-28 11:29
該文件附件給出的是證書的封面格式,并非內頁格式。內頁格式通常都在檢定規程/校準規范中給出,其內容、 ...
方建國 發表于 2019-3-28 14:28
不管什么格式,老師認為可不可以調整,刪改?
“有效期”一說應該來源于檢定規程中的檢定周期,那我們把 ...
csln 發表于 2019-3-28 14:43
檢定日期:2018年5月6日 有效期至:2019年5月5日
您把 有效期 改成 下次檢定日期,那 下次檢定日 ...
237358527 發表于 2019-3-28 13:57
當前的 數字指示秤檢定規程 中 明確規定了 ,強制檢定的秤,必須檢查 作弊與防作弊 ,你居然說不做?你也 ...
檢定項目一覽表.png (48.96 KB, 下載次數: 756)
方建國 發表于 2019-3-28 15:10
就是你的“有效期”啊,檢定日期:2018年5月6日,下次檢定日期:2019年5月5日。只是換一個名稱而已,避免 ...
237358527 發表于 2019-3-27 17:54
既然你自己都承認,可做可不做,那又有誰來決定 到底是做 還是不做?
期間核查 本來是 根據自己的需要來 ...
你到現在才知道“期間核查”是根據自己的需要來決定做不做的呀?34樓說“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不存在期間核查”的是你,37樓說“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也無需期間核查”的也是你。你把“并非所有器具都要做”曲解成了“強檢器具都不用做”,沒有冤枉你吧?你們家的強制檢定的所有的最高計量標準都不做期間核查嗎?是你想不做就不做的嗎?該非得做就非得做,由得你任性嗎?
市場交易用的秤,使用過程中用一個合格砝碼去檢測驗證一下它的準確度有沒有發生變化不可以嗎?同時用多臺秤去稱量一質量穩定的被測物,來驗證同類測量設備之間測量結果的一致性不行嗎?做不到嗎?誰可笑呀?
方建國 發表于 2019-3-27 18:28
不管什么格式,老師認為可不可以調整,刪改?
“有效期”一說應該來源于檢定規程中的檢定周期,那我們把 ...
按照國質檢量函[2005]861號《通知》的以下規定:一、自2006年7月1日起,各級法定計量檢定機構以及其他承擔計量檢定任務的各有關單位出具的檢定證書和檢定結果通知書封面格式一律按照本通知印發的統一格式和填寫說明(見附件1、附件2、附件3)進行印制。檢定證書和檢定結果通知書的內頁格式及內容仍按有關計量檢定規程的要求填寫。封面的格式是不能隨意調整和刪改的。
“有效期至”意指指定的到期日之前(含到期日)是有效的,并不是指“下次檢定日期”。“下次檢定日期”的意思應該是只有到期日那天才可以實施檢定。而前者只要保證到期日后撤離使用現場,或張貼禁用標識,或在到期日之前送檢,都是可以的。
237358527 發表于 2019-3-28 11:07
說了,讓你家的水表,電表,燃氣表,趕緊去做 期間核查 去 。
明明白白說的是 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 ...
眾所周知,水、電、氣表的計量性能是相當穩定的,使用中的這些表也不會受到其它影響準確度因素的干擾,水壓、電壓、氣壓等技術參量的控制也是相當穩定的,對這三表的準確度和可信度是完全有保障的,根本用不著去做期間核查。
明明白白說的是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到了專家的嘴里就變成計量標準了?!
44樓結尾說的天平、衡器、絕緣電阻測量儀、分光光度計不屬于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嗎?你眼瞎啦。
對,你讓農貿市場的小販花錢買一個砝碼做期間核查去,看小販會不會把你打死。
臺秤上的增砣,滿世界都能找到,用得著去買嗎?即便是沒有增砣,采用第二種方法進行多臺同類型器具之間的測量結果一致性比對不可以嗎?只有像你這種存心不想保證計量器具準確度的人,才會對這些舉措與規定作梗。
237358527 發表于 2019-3-28 15:05
誰告訴你 相當穩定的?
你知道 每個地市的 計量所要收到多少 市民 要求 再次檢測的 民用3表嗎?
數據都是 ...
我不知道你知道啊?你告訴大家,再次檢測的失準率有多高?你說不穩定就不穩定啦?小販是不是大學生與本主題有什么關系呀,你以為小販都像你一樣蠻不講理呀。
237358527 發表于 2019-3-27 20:14
一看就知道你是 不懂得,隨便找個規程看看,跟論壇某專家一樣,
計量安全性~~~這幾個你理解嗎?
連 檢查 ...
安全性僅僅是檢定規程中的技術要求,作弊的查處本就屬于計量監管的職責范籌和執法行為,檢定人員沒那個執法權。作弊者也不至于傻到像你想象的那樣,明目張膽地將作弊證據暴露給檢定人員看。任何作弊行為的發現,都不是在正常的周期檢定時,而是在日常使用中由用戶發現、質疑(如:用公平秤復稱),或遇計量監管人員的現場執法檢查。
237358527 發表于 2019-3-28 17:45
作為 檢定人員,當然要對 秤的 計量安全性 進行檢查,確認 計量安全性合格后,加蓋鉛封.
檢定 秤 的時候 ...
自己不懂,卻要鼻子上插蔥裝象。安全檢查,經檢定合格的計量器具,哪位檢定人員沒有做該項目的檢查呀?查出來了嗎?說與執法沒有關系,只能說你不學無術不懂裝懂。沒有關系那國家質檢總局2004年發布的66號文《零售商品稱重計量監督管理辦法》和2017年發布的GB/T33659-2017《農貿市場計量管理與服務規范》是用來干什么的?是寫給執法人員看的,還是寫給檢定人員看的?
以上“巡查”究竟是由計量檢定人員執行,還是由監管執法檢查人員執行啊?小販有沒有責任和義務來維護和保養自己所使用的稱量器具呀?
雨蝶 發表于 2019-3-28 19:13
這個標準的全稱是什么,想學習一下,謝謝
GB/T 33659-2017《農貿市場計量管理與服務規范》
237358527 發表于 2019-3-28 19:40
作為檢定人員,你只要按照 檢定規程 上 一條條的去做就可以了。
你以為就你會找幾條規范,我就不會。
專 ...
檢查啦,沒問題呀,怎么啦?檢定合格后出具的《檢定證書》無效嗎?你能保證用戶經檢定合格后,日后使用時不作弊?
仲裁檢定只能提供仲裁時點的測量設備實際計量特性的證明,它并不能否定和推翻之前的檢定結果,也不代表仲裁日之后某日(如:數周、數月、一年、兩年后)不會出問題。承檢機構出具的《檢定證書》給出的有效期,僅表示在正常的使用條件和維保狀態下,按照絕大多數同類器具的使用頻次統計測算出的最長周期期限。實際的檢定周期,使用單位應根據測量設備的新舊程度、穩定性、使用頻次、使用環境條件、維護保養的狀況等綜合考慮,看是否需要縮短。
237358527 發表于 2019-3-31 11:09
呵呵,既然你檢查了,當然也不是你專家檢查,當檢定人員在 依據 檢定規程 第一條的內容檢查,確認 無作弊 ...
鉛封檢查完好無損,檢定數據也無異常,還需要鉛什么封啊?是不是吃飽了沒事將原鉛封拆了重新封啊?別以為自己聰明,智商也就如此。
承檢機構依據檢定規程給出的最長檢定周期本身就沒有問題。看看清楚,我說的是用戶可以根據器具的具體情況縮短周期。你懂什么懂?看誰的嘴臉呀?
237358527 發表于 2019-3-31 15:18
笑死人了,云專家又開始 胡說八道了。
鉛封必須是 檢定單位的鉛封,你以為隨便找個鉛封就可以了?
你見過 ...
你怎么就斷定“鉛封完好無損”就不是檢定單位的鉛封啊?別人都沒見過就你見過是不是?除強檢器具的檢定周期不得隨意調整外,非強檢器具的檢定周期,哪里規定了不許縮短呀?就你把一分錢看得比磨盤還大。
看不看得懂該條款是什么意思呀?
237358527 發表于 2019-3-31 15:54
專家你家開的農貿市場的電子秤買來就有 檢定單位 的鉛封。
專家就是專家,動不動就縮短檢定周期,專家動 ...
你每次下去檢的所有秤都是首次檢定的?的確是長見識了。
既然是認證過的周期長短,還要吃飽了撐著加上“最長”兩個字干什么?計量器具使用過程中的性能如何,用戶沒你清楚嗎?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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