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行沙 發表于 2018-7-2 13:13
為什么貴公司不是2批設備輪流用呢?一套用一套備用,這樣一年下來也只要付一套設備的計量費用啊。 ...
路行沙 發表于 2018-7-2 13:13
為什么貴公司不是2批設備輪流用呢?一套用一套備用,這樣一年下來也只要付一套設備的計量費用啊。 ...
劉耀煌 發表于 2018-7-2 13:37
備用設備太多不需要錢買嗎?不需要地方存放?備用設備不需要保養維護,維護保養不需要錢? ...
晨風拾葉 發表于 2018-7-2 17:18
就是考慮到增加備用設備會增加很多成本,上面領導就想延長備用設備的校準間隔或者備用設備不送檢,自 ...
晨風拾葉 發表于 2018-7-1 21:14
主要的監控設備,都準備了一套備用的,其他的沒有;而且,備用設備應該也是要保證校準合格,這樣一年就檢 ...
您所說的情況在哪家企業都存在,實際很好解決,就是如您所說,在需要連續使用測量設備的場合,增配一套同型號同規格的備用測量設備,兩套設備按周期交替輪換使用(即輪換送檢或送校,仍然是每個周期只送檢/校一套),這樣既保證了現場在用測量設備都是經檢定/校準合格,并在有效期內使用,又不會增加計量檢定費用。實際操作是這樣的:在現場所使用的測量設備到期之前,將備用設備送檢,在現場所使用的測量設備到期時撤離現場單獨存放,將經檢定合格的備用測量設備替換頂上。撤下來的設備不必立即送檢/校,而是等到備用設備到期前再送檢/校。這類測量設備在我們單位是歸類為“使用前檢定/校準”,即在這類測量設備上,必須增帖一個“使用前檢定/校準”標識,由測量設備的使用部門進行“有效期管理”,保證測量設備到期后必須撤離現場單獨隔離存放。這樣既可以達到監控的目的,又可以避免使用部門頻繁在設備到期時辦理停用/封存手續,送檢前又要辦理啟封手續等這些實際沒有多大效果的無為工作。
新司機上路 發表于 2018-7-2 13:15
只要不是強檢的設備是可以的
那你就要要求校準機構,出具校準報告的時候不要出具有效期。然后你自己整理 ...
這種操作方式幾乎沒有可行性。周期再長也有到期的時候,到期就必須送檢,送檢期間無備用設備頂上,就意味著要停產。
路云 發表于 2018-7-4 08:34
這種操作方式幾乎沒有可行性。周期再長也有到期的時候,到期就必須送檢,送檢期間無備用設備頂上,就意味 ...
新司機上路 發表于 2018-7-3 12:40
我只針對 LZ所問的能不能延長周期做出回答
按照您的思路,的確是有可行性。但是就要求企業去準備2套設備 ...
這不可能會增加計量成本,因為你每年只用一臺,另一臺處于停用狀態,實際上每個周期仍然只送檢一臺。在沒有備用設備的情況下,A設備必須每個周期連續送檢,并且還解決不了在送檢期間還必須停產的問題。有了備用設備B后,A、B兩臺設備每隔一個周期交替送檢一次(周期不連續),這樣完全可以解決測量設備送檢期間停產的問題,外審時也不會出現問題。這跟計量成本沒有任何關系,增加的只是及少量的設備成本。如果領導不接受這種方案,那就只好接受停產的事實,此時你看領導會不會發火,對誰開罵。
我看沒有哪家企業的領導為此事指責計量部門的,除非領導不懂,或沒有跟領導講清楚。
路云 發表于 2018-7-4 12:05
這不可能會增加計量成本,因為你每年只用一臺,另一臺處于停用狀態,實際上每個周期仍然只送檢一臺。在沒 ...
劉耀煌 發表于 2018-7-3 16:27
昂貴的計量設備可以配一兩臺備用的用于周轉,檢定或者校準日期錯開,不可能配太多備用的,廉價的可以多配 ...
在我親自見到或參與處理過的案例中,還沒有出現非常昂貴的測量設備,大型或固定安裝的測量設備屬于現場校準的測量設備,通常不會出現這種情況,通常都是可拆卸或便攜式的低值易耗類測量設備,如熱電偶、通用量具、普通壓力表之類。
路云 發表于 2018-7-4 13:05
在我親自見到或參與處理過的案例中,還沒有出現非常昂貴的測量設備,大型或固定安裝的測量設備屬于現場校 ...
劉耀煌 發表于 2018-7-3 19:11
大幾千、上萬甚至十幾萬一臺的電子儀器不少吧,應該沒有多少企業舍得配雙份的 ...
我沒有看見哪家企業的這類昂貴的電子儀器,有如此之高的使用頻次,以至于停用一周都會導致生產癱瘓。真要如此,如果該儀器壞了怎么辦?連送修都等不了嗎?如果真有這類儀器,您能否告訴我,哪家企業的什么儀器,讓我也長長見識。
路云 發表于 2018-7-4 16:30
我沒有看見哪家企業的這類昂貴的電子儀器,有如此之高的使用頻次,以至于停用一周都會導致生產癱瘓。真要 ...
劉耀煌 發表于 2018-7-3 21:20
手機廠應該都不少綜測儀吧。電子元件生產廠應該不少HP/Agilent/keysight 的DMM、LCR、阻抗分析儀,比如34 ...
如果生產廠家果真有這么大的檢測量,配置幾臺備用的檢測設備,遠比停產一周所造成的損失要小得多。真要有大量這類高精尖的檢測儀器,其委外檢定的成本也非常可觀。企業自然會考慮投一大筆資金去構建自己的企業最高計量標準,開展內部檢定/校準,可以做到及時隨送隨檢。
路云 發表于 2018-7-4 17:51
如果生產廠家果真有這么大的檢測量,配置幾臺備用的檢測設備,遠比停產一周所造成的損失要小得多。真要有 ...
x86438751 發表于 2018-11-5 21:16
這個世界沒有又不想花錢,又想少麻煩的,既然老板不想多花錢,那就多做點事吧。最好的方法是,兩套設備都送 ...
晨風拾葉 發表于 2018-11-6 08:53
主要是像普通壓力表這種,每年要送兩次,加上備用的每年要送四次,還挺麻煩的,而且設備停機生產線就要停 ...
路云 發表于 2018-7-4 12:05
這不可能會增加計量成本,因為你每年只用一臺,另一臺處于停用狀態,實際上每個周期仍然只送檢一臺。在沒 ...
442997832 發表于 2020-8-14 13:59
路云老師,按照您的辦法,我公司備品的作用有兩個,一是在用品校準的替代;二是在用臨時損壞、或者在用不 ...
你這種安排周檢的時間不合理,兩件器具的周期不銜接,導致2021年1月至2021年7月期間無器具可用。正常的周期安排是在在用器具到期之前,將備用器具送檢,取回之后在在用器具到期之日,將已檢合格的備用器具,替換掉已到期的在用器具,同時將換下的在用器具撤離現場進行物理隔離。
x86438751 發表于 2020-8-19 12:49
比如這個計量器具9月到期,備表在9月到期前完成送檢,備表回來后安裝替換,拆下來的表在到期前辦理封存手續 ...
我們單位對這類器具實行的是“有效期管理”模式(器具上增貼一張“使用前檢定”標識),即器具超期后必須強制撤離現場,隔離存放,無需辦理“封存”手續。原來也是按照您說的方法辦理“封存”手續,正式因為下次送檢時又要辦理“啟封”手續后才能送檢,增加了使用單位與計量管理部門的無謂的工作量,所以才優化改成了現在的管理模式。
路云 發表于 2020-8-19 22:15
我們單位對這類器具實行的是“有效期管理”模式(器具上增貼一張“使用前檢定”標識),即器具超期后必須強 ...
x86438751 發表于 2020-8-19 12:49
比如這個計量器具9月到期,備表在9月到期前完成送檢,備表回來后安裝替換,拆下來的表在到期前辦理封存手續 ...
442997832 發表于 2020-8-20 09:53
對,我們就是采用這種方法,只是后面到“備表回來后安裝替換,拆下來的表在到期前辦理封存手續”這個地方 ...
x86438751 發表于 2020-8-20 10:06
你的做法和我的做法是一個意思,重要的是拆下來的表一定要辦個封存手續,否則這塊表到期了,你又不送檢, ...
路云 發表于 2020-8-19 22:15
我們單位對這類器具實行的是“有效期管理”模式(器具上增貼一張“使用前檢定”標識),即器具超期后必須強 ...
442997832 發表于 2020-8-20 10:21
哦。那這個手續你們采用什么方式呢?貼標識?做電子檔記錄?必須體現的內容是封存日期和啟封日期嗎?
謝 ...
442997832 發表于 2020-8-20 11:02
路老師:
您說的這種方法,有效期管理,我們現在就是在到期前用校準后的備品替換,將到期的檢具放回量具 ...
x86438751 發表于 2020-8-20 11:20
首先填一個封存表,然后粘貼封存標識,周檢管理人員/臺賬管理人員依據封存表單在電子臺賬上進行更新 ...
442997832 發表于 2020-8-20 11:02
路老師:
您說的這種方法,有效期管理,我們現在就是在到期前用校準后的備品替換,將到期的檢具放回量具 ...
請看我28樓的回帖,當然這要有程序文件的支持。需要強調的一點是超期后撤離現場的計量器具,必須設置專門的禁用器具存放區域,嚴禁與在用計量器具混放,以防誤用。
x86438751 發表于 2020-8-20 11:26
路老師的做法也是在文件中賦予測量設備標識管理一個管理狀態,除開平時大家都使用的在用、禁用、報廢、封 ...
就怕碰到半生不熟的審核員,他就會說,既然是使用前檢定,你每次使用都會去檢定嗎?拿你使用記錄和相關時間段的校準記錄給我看,你肯定拿不出來,結果也許會被開不符合項。
這種情況通常是不會發生的。程序文件有規定,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計量器具(包括超過檢定周期的計量器具),并且還規定了具體的處罰細則。加之每個月都有按計劃實施的,由各部門質量監督員執行的“月度質量監督”,并做好記錄。因為超期后進行了強制隔離,所以不可能會出現超期后的該器具的使用記錄。即使有記錄,那也應該是在有效期之內的使用記錄。
路云 發表于 2018-7-4 08:27
您所說的情況在哪家企業都存在,實際很好解決,就是如您所說,在需要連續使用測量設備的場合,增配一套同 ...
jltancy 發表于 2020-8-28 14:18
這樣做有一個問題,如果撤下來的設備下次送檢不合格,就無法與備用設備更換了,維修或購買新的再送檢需要 ...
1、出現這種情況的概率很低。對于這種低概率事件,冤枉多花銀子送檢一次完全沒有必要。預防的措施很多,如:增加“期間核查”的頻次(見第2條)及早發現異常,根據設備的使用頻次、新舊程度、穩定性變差等情況,縮短檢定/校準周期等,都是有效的預防途徑。
2、如果不放心,可以在設備到期之前進行一次“期間核查”,以保證設備拆下時仍保持原有的校準狀態。
3、如果有三臺以上同時需要備用的情況,且是低值易耗品(如:熱電偶),不妨多準備一、二臺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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