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angjianzhong 發表于 2017-11-30 14:11
搶個沙發,看看故事是怎么發展的
滄州深呼吸 發表于 2017-12-30 14:50
交易雙方在公平自愿知情的原則下使用非法定單位計量器具和為了測量方便而改造的計量器具不應該是違法行為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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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煙 發表于 2018-2-24 17:40
我閑得沒事,做了個戥子秤。按中藥的一兩定標。用托盤天平標定。
如果鄰居熬藥的時候要求我幫忙給稱量一下 ...
oldfish 發表于 2018-2-25 11:41
你這個例子最多就是普通的測量,跟法制計量還是有區別的,你這個測量的行為應該不受計量監督員的監督,與計 ...
f8c8 發表于 2018-2-25 14:43
1、法制計量和普通測量,明確的界限,哪里有論述呀。求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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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街邊門店搞裝修,裝修師傅射丁子用那 ...
oldfish 發表于 2018-2-25 18:28
列入強檢目錄的就屬于法制計量范疇。
你說的1和2都可以用上述來確定。 ...
f8c8 發表于 2018-2-25 19:33
謝謝!
我笨。我理解計量詞匯計量語言的能力,真是不行!我經常會想偏走邪路走岔道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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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dfish 發表于 2018-2-26 15:04
按用途來分,用途屬于強檢的
oldfish 發表于 2018-2-25 00:04
你為鄰居幫忙稱重并收費,這個跟計量器具沒關系,跟強檢計量法都沒關系。
這個就是你付出勞動并得到報酬 ...
oldfish 發表于 2018-2-25 00:04
你為鄰居幫忙稱重并收費,這個跟計量器具沒關系,跟強檢計量法都沒關系。
這個就是你付出勞動并得到報酬 ...
oldfish 發表于 2018-2-25 11:41
你這個例子最多就是普通的測量,跟法制計量還是有區別的,你這個測量的行為應該不受計量監督員的監督,與計 ...
狼煙 發表于 2018-2-27 12:05
如果稱量中藥與強檢和計量法無關,那么我做個地磅給駕駛員稱量并收費,也與強檢和計量法無關了,是嗎? ...
狼煙 發表于 2018-2-27 12:02
二、本目錄所列的計量器具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目錄》的明細項目。本目錄內項目, ...
狼煙 發表于 2018-2-27 12:05
如果稱量中藥與強檢和計量法無關,那么我做個地磅給駕駛員稱量并收費,也與強檢和計量法無關了,是嗎? ...
oldfish 發表于 2018-2-27 12:34
剛我看你了發的強檢的條文,稱重中藥屬于強檢,自己不能隨便用稱來稱重。
但你主貼發的測量樹干長度或截 ...
oldfish 發表于 2018-2-27 12:34
剛我看你了發的強檢的條文,稱重中藥屬于強檢,自己不能隨便用稱來稱重。
但你主貼發的測量樹干長度或截 ...
oldfish 發表于 2018-2-27 12:32
中藥稱重屬于醫療衛生,那看來應該屬于強檢,自己不能隨便亂稱重。
但你幫鄰居稱重并收費肯定不屬于貿易 ...
狼煙 發表于 2018-2-27 12:42
不允許別人隨便稱量,自己可以隨便目量?目量不就是更置人命于不顧嗎?明明鄰居有手段很方便,卻不能用,非 ...
狼煙 發表于 2018-2-27 12:44
主貼是針對2017版計量法提出的場景設計。2017版是不允許隨便造計量器具用于科學研究的,你可以去看著 ...
狼煙 發表于 2018-2-27 12:48
我覺得這一個也有不妥的地方,您再斟酌一下。
oldfish 發表于 2018-2-27 13:00
“明明鄰居有手段很方便,卻不能用” 這個是什么意思?麻煩解釋一下
如果鄰居自己目測中藥的重量,那這 ...
oldfish 發表于 2018-2-27 13:17
沒找到新版計量法(征求意見稿?),麻煩你把條文貼一下吧,謝謝。
oldfish 發表于 2018-2-27 12:32
中藥稱重屬于醫療衛生,那看來應該屬于強檢,自己不能隨便亂稱重。
但你幫鄰居稱重并收費肯定不屬于貿易 ...
狼煙 發表于 2018-2-27 14:04
如果我有磅秤,給司機稱量車輛,按次收費,那磅秤是不是也不屬于貿易結算?這個秤可以隨便造嗎?可以沒有檢 ...
狼煙 發表于 2018-2-27 13:48
http://www.bkd208.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07978&extra=
oldfish 發表于 2018-2-27 15:22
十分抱歉,附件中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修訂送審稿,2017年3月6日)”我仔細閱讀了“第三章 制造、 ...
oldfish 發表于 2018-2-27 15:08
貿易結算指得是買賣東西過程的計費,貿易就是指得買賣,你再把你的例子用這個標準衡量一下是否屬于強檢。 ...
狼煙 發表于 2018-2-27 16:02
第二十五條(使用單位義務)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經營者應當配備與生產、科研、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計量 ...
mylawer 發表于 2018-2-27 16:10
第二十五條(使用單位義務)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經營者應當配備與生產、科研、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計量 ...
狼煙 發表于 2018-2-27 16:05
同樣是這個秤,用途也相同。屬于交易雙方任何一方的,就要強檢,屬于第三方的,就不用強檢?你這是又要隨 ...
mylawer 發表于 2018-2-27 16:16
對于這個例子來說,對法而言,用于貿易結算與民生息息相關的計量器具,如水電氣表,應該是計量法管理的重 ...
狼煙 發表于 2018-2-27 16:14
本條是對于計量器具主體原則性的要求,條文是相適應,保證準確可靠。法律并未要求強檢,以上主體也可自 ...
mylawer 發表于 2018-2-27 16:18
有要求為何要有手段?,F在法律只提原則性要求,具體是否能夠達到要求是企業自主決定的事情。 ...
狼煙 發表于 2018-2-27 16:11
如果木匠造了一個尺,用于科學研究,按照2017 版計量法就需要準確可靠,而準確可靠就要送檢,送檢一個尺子 ...
狼煙 發表于 2018-2-27 16:02
第二十五條(使用單位義務)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經營者應當配備與生產、科研、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計量 ...
mylawer 發表于 2018-2-27 16:21
非法定計量單位,根據這次計量法新修訂的條文,對于非法定計量單位將不采用行政審批的形式,而是通過規章 ...
狼煙 發表于 2018-2-27 16:21
有要求卻沒有手段,為什么要求?為了丟失法律的尊嚴嗎?
既然是企業自主決定的,為什么要干涉,要干涉卻 ...
oldfish 發表于 2018-2-27 16:23
第二十五條(使用單位義務)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經營者應當配備與生產、科研、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計量 ...
mylawer 發表于 2018-2-27 16:26
放管服改革就是要把企業能夠自主的放給企業,通過民事責任與行政責任結合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法律規定不 ...
狼煙 發表于 2018-2-27 16:26
關于法定計量單位,我有個意見帖子,在官方征求意見帖子中建立了超鏈接,您是否看過? ...
狼煙 發表于 2018-2-27 16:05
同樣是這個秤,用途也相同。屬于交易雙方任何一方的,就要強檢,屬于第三方的,就不用強檢?你這是又要隨 ...
mylawer 發表于 2018-2-27 16:30
http://www.bkd208.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07921
如果您說的是這個帖子的話,我覺得沒什么問題 ...
oldfish 發表于 2018-2-27 16:31
我覺得你可能理解錯我的意思了,鄰居賣舊報紙,收購者給多少錢,肯定是以為收購者的稱重為準,你的稱重行 ...
狼煙 發表于 2018-2-27 16:29
難道殺了人與否,沒有手段鑒別嗎?
鑒別手段怎么可以用防違法手段混為一談。 ...
mylawer 發表于 2018-2-27 16:37
是您把過程和結果混淆了。企業應當生產質量合格的產品,出廠檢驗也由企業自己來做,這個是管理模式。
mylawer 發表于 2018-2-27 16:37
是您把過程和結果混淆了。企業應當生產質量合格的產品,出廠檢驗也由企業自己來做,這個是管理模式。
狼煙 發表于 2018-2-27 16:35
你41樓說過很難定義,就應該收縮限定范圍。
“對特殊領域需要使用非法定計量單位進行明確和放開”,這個 ...
狼煙 發表于 2018-2-27 16:42
如果我是計量監督員,我按照你設置的條文,用于科研的計量器具要準確可靠,我就會要求木匠提供證據證明他 ...
mylawer 發表于 2018-2-27 16:42
如果只是部分領域使用法定計量單位,那法定計量單位存在的意義是?
mylawer 發表于 2018-2-27 16:44
計量法送審稿已經沒有計量監督員的規定。
狼煙 發表于 2018-2-27 16:45
不要咬文嚼字,原來計量監督員的工作難道沒有人干了嗎?其他部門承擔了他的職責,在這個交流中轉換一下就 ...
mylawer 發表于 2018-2-27 16:51
我的意思是法已經沒有計量監督員的制度,您說的計量監督員是指?
狼煙 發表于 2018-2-27 16:37
你這段話,挺有意思,要是說給法官聽,法官怎么相信?
什么稱量不是參考值,難道誰能測量出真值嗎? ...
狼煙 發表于 2018-2-27 16:11
如果木匠造了一個尺,用于科學研究,按照2017 版計量法就需要準確可靠,而準確可靠就要送檢,送檢一個尺子 ...
oldfish 發表于 2018-2-27 17:02
這個話在哪兒說也沒問題,而且這個例子也是我根據你的疑問編出來的,實際上不會有人賣舊報紙還找人先付費 ...
oldfish 發表于 2018-2-27 17:08
“如果木匠造了一個尺,用于科學研究,按照2017 版計量法就需要準確可靠,,”
以上是您的觀點,但是計 ...
狼煙 發表于 2018-2-27 17:37
強檢目錄是對計量器具進行規定,不是對人進行規定。
所以只要你的稱參與了交易,就屬于用于貿易結算的計 ...
狼煙 發表于 2018-2-27 17:38
法律是要求證據的,你說比對就比對了?你可以這么對技術監督局的工作人員這么說明嗎? ...
oldfish 發表于 2018-2-27 19:51
我舉的例子中,你幫鄰居稱重舊報紙的行為,并沒有參與舊報紙的交易啊。
舊報紙收購者用他的稱來稱重并據 ...
oldfish 發表于 2018-2-27 20:10
法律法規的目的是讓各種活動正常有序的進行,并不是為了處罰。
計量法規定了使用者要保證計量器具量值準 ...
狼煙 發表于 2018-2-27 20:57
你所謂的幫忙稱重是這個意思?
你這個例子是為了反駁什么或者證明什么?證明木匠造尺子不屬于貿易結算? ...
狼煙 發表于 2018-2-27 21:02
法律法規的目的是讓各種活動正常有序的進行,并不是為了處罰。
計量法規定了使用者要保證計量器具量值 ...
oldfish 發表于 2018-2-28 09:37
可能您沒仔細看我的回帖,我最開始就是這個意思啊,您可以把我最開始的回帖再看一下~
我是想證明幫鄰居 ...
oldfish 發表于 2018-2-28 09:48
計量監督員執法,應該是執法者先拿出木匠違法的證據,再對木匠的違法行為進行糾正和處罰,而不應該讓木匠 ...
狼煙 發表于 2018-2-28 09:59
那么我如果做個地磅給車輛過稱,并收服務費,也不屬于貿易結算了?
狼煙 發表于 2018-2-28 10:07
執法不是執行,執法有監督,有審判,有執行。
如果按照你說的,計量監督是執法應該先拿出違法證據,那么 ...
oldfish 發表于 2018-2-28 10:13
呵呵,您這是給我挖坑呢啊~
有買有賣才可能屬于貿易結算,您這個稱重是為了您和車輛司機之間買賣什么物 ...
oldfish 發表于 2018-2-28 10:17
舉個例子,現在有一樁案子,警察找到你說,請你拿出這個案子跟你沒關系的證據,請證明你自己沒違法。
按 ...
狼煙 發表于 2018-2-28 10:28
你覺得可以類比嗎?警察攔路檢查身份證才可類比,警察不可以攔路查身份證嗎?
計量法要求計量器具準確,監 ...
oldfish 發表于 2018-2-28 10:49
我覺得類比的沒問題。
你查尺子的“身份證”就是為了證明尺子合法,木匠沒違法; 但你查公民的身份證并 ...
狼煙 發表于 2018-2-28 15:05
如果不能證明你違法就不能查證件,計量技術證書就永遠不能被查,只有查你證書才能知道你是否違法。既然證書 ...
oldfish 發表于 2018-2-28 16:18
我之前說了,普通檢查你可以的,比如計量標準復查等。但是作為執法者,你讓人家證明自己沒違法,是不是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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