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量論壇

標題: 計量法中提到的檢定系統表是做什么用的? [打印本頁]

作者: 吳下阿蒙    時間: 2016-7-5 11:26
標題: 計量法中提到的檢定系統表是做什么用的?
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簡稱檢定系統)被定義為:國家對計量基準到各等級的計量標準直至工作計量器具的檢定程序所作的技術規定。檢定系統由文字和框圖構成,內容包括:基準、各等級計量標準、工作計量器具的名稱、測量范圍、準確度(或不確定度或允許誤差)和檢定的方法等。制定檢定系統的根本目的,是為了保證工作計量器具具備應有的準確度。在此基礎上,考慮量值傳遞的合理性。即制定檢定系統時,各等級計量標準的準確度要求,必須從工作計量器具的準確度要求開始,由下向上地逐級確定。檢定系統基本上是按各類計量器具(如:量塊。線紋尺、表面粗糙度參數值樣板等)分別制定的。在我國,每項國家計量基準對應一種檢定系統。
我百度到的是JJG 2001到JJG 2093這么多個檢定系統。
然后我打開了一個JJG 2087-1990 直流電動勢計量器具檢定系統,結果發現里面介紹的是各標準電池。我想請問,這個和電壓表檢定規程等電壓儀器的檢定規程有什么關系,是怎么互相配合的呢?感覺被搞糊涂了
作者: 237358527    時間: 2016-7-5 16:1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規矩灣錦苑    時間: 2016-7-5 21:52
  正如你所說,“制定檢定系統的根本目的,是為了保證工作計量器具具備應有的準確度”,“檢定系統基本上是按各類計量器具(如:量塊。線紋尺、表面粗糙度參數值樣板等)分別制定的。在我國,每項國家計量基準對應一種檢定系統”,一個檢定系統圖中的計量單位完全相同,且到計量器具為止。標準電池提供了標準電壓,電壓表等電壓類儀器的檢定規程就應該按電壓檢定系統規定的量值傳遞路線和要求制定,不能違反檢定系統圖的規定。它們相互之間的關系是:檢定系統是綱,檢定規程是目,“綱舉目張”的關系,即檢定系統是檢定規程制定的依據,檢定規程是檢定系統的具體落實。
作者: xqbljc    時間: 2016-7-6 15:43
         樓主談到的檢定系統表是“國家對計量基準到各等級的計量標準直至工作計量器具的檢定程序所作的技術規定”,這是完全正確的。國家檢定系統表表明了量值傳遞是自上而下逐級傳遞的順序,沒有一個檢定系統或穿越、違背檢定系統是不可能正確的進行量值傳遞的。也根本不存在什么“檢定系統是綱,檢定規程是目,“綱舉目張”的關系”,至于所講的什么“檢定系統是檢定規程制定的依據”,那更是瞎扯,無非是檢定規程規定的檢定裝置、檢定方法要按照計量檢定系統表的順序,要符合系統表給出的測量范圍及不確定度要求。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是JJG,國家計量檢定規程也是JJG,不存在JJG的JJG。
作者: 規矩灣錦苑    時間: 2016-7-6 18:18
  真的讓人無語,呵呵。只有專家級人物才會說出這樣語無倫次的話:“檢定系統是檢定規程制定的依據”,那更是瞎扯,無非是……檢定方法要按照計量檢定系統表的順序,要符合系統表給出的測量范圍及不確定度要求。
  連“不存在JJG的JJG”也能說得出來,標準與標準之間可能有上下級關系,規范和規范之間同樣也可能存在上下級關系。JJF1002-2010《國家計量檢定規程編寫規則》和各計量器具檢定系統是各檢定規程制定的依據,一個檢定系統指導著一系列該量值測量的計量器具檢定規程的制定,這是眾所周知的。當然對于知名專家來說也許可以例外,檢定規程可以完全違背檢定系統。
作者: xqbljc    時間: 2016-7-6 23:04
        呵呵,“標準與標準之間可能有上下級關系,規范和規范之間同樣也可能存在上下級關系”,這些法規性技術文件竟然被“七十”人性化了?

        “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表明了量值傳遞是自上而下逐級傳遞的順序,檢定規程規定的檢定裝置、檢定方法要按照計量檢定系統表的順序,要符合系統表給出的測量范圍及不確定度要求”。這樣的話完全正確!哪里“語無倫次”呢?JJF1002是國家規程的編寫規則,此規則就是對要編寫的國家規程,其一般原則、結構、內容、層次、細則以及格式等作出的規定,這怎么就成了“是檢定規程制定的依據”呢?莫非校準規范(JJF)也是檢定規程(JJG)制定的依據?有JJG的JJG,還有JJG的JJF?編寫的國家規程要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這是國家規程獲得通過的首要條件,而這“相關的法律法規”絕不是一個檢定系統表或一個校準規范那樣的簡單,所以,講出“檢定系統是檢定規程制定的依據”的話,最起碼是不完整或詞不達意的。

作者: 規矩灣錦苑    時間: 2016-7-8 01:28
  一方面說 “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表明了量值傳遞是自上而下、逐級傳遞的順序,檢定規程規定的檢定裝置、檢定方法要按照計量檢定系統表的順序,要符合系統表給出的測量范圍及不確定度要求”,另一方面又說“檢定系統是檢定規程制定的依據,那更是瞎扯”;一方面說“JJF1002是國家規程的編寫規則,此規則就是對要編寫的國家規程,其一般原則、結構、內容、層次、細則以及格式等作出的規定”,另一方面反問“這怎么就成了“是檢定規程制定的依據”呢?”,大家覺得“語無倫次”否?可笑否?
  某專家認為JJF的代號就是“校準規范”的代號嗎?如果不明白,我可以告訴你,這是計量技術規范的三個名詞計量、技術、規范漢語拼音的縮寫,由前兩個名詞的第一個拼音字母和第三個名詞第二個字的第一個拼音字母組成。“計量技術規范”難道說不能成為“計量檢定規程”的制定依據嗎?因為JJG是“計量檢定規程”中三個名詞第一個拼音字母組成,專指檢定規程,而檢定系統卻不是檢定規程,國家早已將近百個檢定系統的代號從JJG改為JJF(計量技術規范)了,4樓的某專家卻毫不知情,仍然在講“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是JJG,國家計量檢定規程也是JJG,不存在JJG的JJG”。
作者: xqbljc    時間: 2016-7-8 19:25
         “檢定系統是檢定規程制定的依據”的話,最起碼是不完整或詞不達意的,這并沒有什么好爭論的。“語無倫次”、顛三倒四的究竟是哪一個?信口開河瞎講一氣的又是哪一個?大家都心知肚明。

        國家計量技術規范就是我們通常所講的國家校準規范(JJF),這里并沒有什么文章可做,“七十”之人懂得自重些吧,沒必要現學現賣 賣弄什么“漢語拼音”的知識,免得在這里丟人現眼!

      自稱“從事計量工作四十余年”的人,竟然講出“檢定系統卻不是檢定規程,國家早已將近百個檢定系統的代號從JJG改為JJF(計量技術規范)了”這樣的話,“七十”之人是OUT了?還是為了蓄意誤導公眾而選擇性的眼瞎了呢?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自面世至今其縮寫就一直是JJG,且樓主的帖子也明確提到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JJG 2001到JJG 2093”,何年何月被某版主“從JJG改為JJF”了呢?“七十”之人未老先衰、耳聾眼花尚可讓人理解,為什么一定要選擇性眼瞎。為了蓄意誤導公眾,非要講出“國家早已將近百個檢定系統的代號從JJG改為JJF了”這樣無知的話語呢?其能上傳一個縮寫為JJF的國家檢定系統表讓大家長點見識嗎?如此的無知且不懂裝懂,怎么有臉自譽為什么“四十余年”呢?嘲諷他人“毫不知情”的“七十”之人,是不是不懂裝懂?是不是信口開河瞎講一氣的惡習已無時日改悔了呢?既然懂得“說錯了,就要更正”,那“七十”之人是不是又要再次假惺惺的什么“不好意思......”呢?這樣沒皮沒臉的人大家都了解,屢屢“更正”的話大家也早聽膩了,其還是厚著臉皮裝癡賣傻吧!

作者: 規矩灣錦苑    時間: 2016-7-8 23:01
xqbljc 發表于 2016-7-8 19:25
“檢定系統是檢定規程制定的依據”的話,最起碼是不完整或詞不達意的,這并沒有什么好爭論的。“ ...

  眾所周知國家校準規范作為國家計量技術規范的一種被納入JJF,“國家計量技術規范就是我們通常所講的國家校準規范(JJF)”只有計量界某專家才會這么說,因為對他來說概念要不要清晰表達可以隨隨便便,混淆甚至畫等號都是他的特權,“語無倫次”、“顛三倒四”、“信口開河瞎講一氣”也是他的專利,基層的計量工作者是不允許的,否則即便是考試也要挨扣分的。
  罵人對技術討論沒有絲毫用處,只能暴露出發帖人的理屈詞窮和道德品質的狀況是什么樣。
  樓主的帖子也明確提到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是JJG 2001到JJG 2093”,是因為樓主是“百度到的”,樓主明確表示不懂才請教大家,難道一個全國知名計量專家,曾經的國家檢定規程主筆人之一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嗎?不用我上傳,請你去新華書店或標準書店翻一翻正在銷售的量值傳遞系統規范就行了。計量檢定系統叫“計量技術規范”(代號JJF),不叫計量檢定規程(代號JJG)。在上世紀中葉前只有JJG沒有JJF,沒有校準的概念因此也沒有校準規范,因此當時的計量檢定系統、計量保證方案、計量技術管理規定等計量技術規范使用的代號均為JJG。自從分離出計量技術規范JJF以后,代號JJG已專用于檢定規程,計量技術規范全部轉移到JJF。難道你說錯了還不允許別人更正嗎?你說錯的東西太多了,長期以往不允許更正,誰更正就罵誰,才是真正的“蓄意誤導公眾”。
  你“早聽膩了”完全可以理解,“厚著臉皮裝癡賣傻”地罵大街是你唯一的手段也眾所周知,你愿意罵,就繼續對著鏡子罵吧。
作者: buding65117    時間: 2016-7-9 16:00
計量檢定系統表是國家為規范量值傳遞的程序而制定的法定性技術文件。JJG2000以上的都是計量檢定系統表。
作者: hblgs2004    時間: 2016-7-9 17:5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xqbljc    時間: 2016-7-9 18:24
hblgs2004 發表于 2016-7-9 17:50
檢定系統表是量值傳遞的依據

         按照國家《計量法》規定,確實是這樣。
作者: xqbljc    時間: 2016-7-9 19:09
         在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是JJG還是JJF這個問題上,“七十”的某版主真能忽悠,竟然誤導大家“去新華書店或標準書店翻一翻正在銷售的量值傳遞系統規范就行了”,并信口開河瞎講一氣的說什么“計量檢定系統叫“計量技術規范”(代號JJF),不叫計量檢定規程(代號JJG)”,為了證實一下,本人上傳下面的圖片,讓大家看清楚某版主是如何蓄意誤導公眾的:
        

       由以上圖片,我們可以清晰的看到現行有效的《平面角計量器具檢定系統表》就是JJG,這就戳穿了“七十”的某版主編造的“計量檢定系統叫“計量技術規范”(代號JJF),不叫計量檢定規程(代號JJG)”的謊言,一個自譽“四十余年”的老不正經竟然靠編造謊言混跡論壇,確實讓人不齒!至于“國家早已將近百個檢定系統的代號從JJG改為JJF(計量技術規范)了”的謊話,已經不需要繼續批駁了!

        “七十”的某版主還信口開河瞎講一氣的胡言“在上世紀中葉前只有JJG沒有JJF”  ,這只能表明其對計量的發展歷史太無知了!我們國家在上個世紀的50年代中期(56年),才有了國家檢定規程(第一批),但國家規程并沒有縮寫JJG,也就是講當年既沒有JJG,也沒有JJF,國家規程JJG的縮寫是在60年代末~70年代才出現并使用至今的。所以,再次告知習慣于信口開河瞎講一氣的某版主,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還是管好其那張從不靠譜的嘴吧,免得讓人恥笑!

        到底是誰“說錯的東西太多”?又是誰“說錯了還不允許別人更正”,“七十”的某版主又一次狠狠的自掌其嘴!

作者: menglonghai    時間: 2016-7-10 07:14
其實這種爭論都能讓雙方去查閱更多資料以證明自己的準確性,這對兩方都是好事,我等看完爭論其實說真也受益匪淺,不過建議大家理性爭論,不要太意氣爭執,稍安勿躁,大家說呢?
作者: xqbljc    時間: 2016-7-10 18:44
menglonghai 發表于 2016-7-10 07:14
其實這種爭論都能讓雙方去查閱更多資料以證明自己的準確性,這對兩方都是好事,我等看完爭論其實說真也受益 ...

        搞清楚國家檢定系統表與國家規程是否均為JJG的爭論,無需“查閱更多資料以證明”,畢竟這屬基本常識性的東西,而且現行有效的國家《計量法》明確規定計量檢定必須按照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進行(JJG),必須必須執行計量檢定規程(JJG),而根本沒有提及國家校準規范(JJF),這也就明確表明了兩個JJG文件的法規性地位。而信口胡言“國家早已將近百個檢定系統的代號從JJG改為JJF(計量技術規范)了”的說辭,明顯就是企圖降低國家檢定系統表(JJG)的法規性地位,以圖蓄意誤導公眾。這樣的做法實際上并忽悠不了廣大量友:樓主明確談及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JJG 2001到JJG 2093”;10樓及11樓量友也分別談到“JJG2000以上的都是計量檢定系統表”和“檢定系統表是量值傳遞的依據”,包括14樓量友“看完爭論”“也受益匪淺”,由此可見,“七十”之人確實低估了大家的認知能力,習慣于信口開河瞎講一氣,實屬不自量力!

       在問題的爭論中,本人是“理性”的,也不會“意氣爭執”,但對于本論壇自譽為“不撞南墻不回頭的擰種”,其總是信口胡言、自立門派、語不驚人死不休的胡言亂語,包括屢屢編造瞎話誤導公眾的拙劣行徑實在讓人看不下去,所以對此必須予以揭露!如此是非明確的問題,“七十”之人違背其“講錯了,就必須更正的”承諾,竟然縮頭裝聾作啞,如此的口是心非、說做不一,甚至倒打一耙,其是不是品行太差暫且不講,其碼只會讓論壇廣大量友更加不齒。

作者: 規矩灣錦苑    時間: 2016-7-10 21:19
  著名專家的潑口大罵是其專利,可以不知廉恥、歇斯底里的繼續謾罵。難道說謾罵就是專家的技術討論強大武器?自稱是“理性”的,不會“意氣爭執”,可是對著鏡子照一照看看呀,嘴歪沒歪,氣順不順,是在講理還是在罵大街?罵街難道就是你的“理性”?
  有誰告訴你JJF就是校準規范?JJF1001、JJF1002、JJF1022、JJF1033、JJF1059.1、JJF1070、JF1094、……,這些術語規范、編制規范、命名規范、考核規范、不確定度評定規范、定量包裝規范、儀器評價規范等等難道說都成了校準規范?
  我國早期的檢定規程只有幾個、幾十個、幾百個,因此國家采用了代號JJG作為計量技術規范的統一代號,把JJG999及以下的代號作為檢定規程,JJG1000及以上的代號作為非檢定規程的技術規范(當時沒有校準規范),JJG2000以上的代號作為量值傳遞系統。可是隨著科技的飛速發展,計量器具的品種越來越多,很快就接近1000種。為了有足夠的檢定規程代碼,國家隨即推出了代碼JJF,將JJG專門留給檢定規程,其它的計量技術規范使用JJF。1000以上排號第一的JJG1001《通用計量術語及定義》首當其沖改為JJF1001,原JJG1000以上的計量技術規范相應也隨著換版改為了JJF,為新檢定規程的制定騰出了代碼。
  事實證明檢定規程也很快突破了1000個,國家的決策完全正確。例如原名詞術語規范JJG1001就騰給了JJG1001-2005《機動車近光檢測儀校準器》檢定規程,原JJG1002《國家計量檢定規程編寫規則》騰給了JJG1002-2005《旋轉黏度計》檢定規程,等等。檢定規程的數量早已突破1100,突破1999指日可待。量值傳遞系統本不屬于檢定規程,劃入計量技術規范JJF理所當然,為檢定規程騰位置也是必然的。這本不屬于本主題帖討論的內容,既然某專家極力規避樓主問題“檢定系統表與檢定規程之間的關系”,對與主題帖毫無關系的計量檢定規程和計量技術規范代碼有極大興趣,我不得不告訴他一點點代碼設計方面的常識。
  對上述話題我將就此打住,在本主題帖只談對樓主提出的問題的看法:
  計量法規定“計量檢定必須按照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進行”,同時又規定“計量檢定必須執行計量檢定規程”,兩者之間有上下之分嗎?答案是“有”。計量法條文解釋有句話“.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是指從計量基準到各等級的計量標準直至工作計量器具的檢定程序所作的技術規定”,“程序”是“操作過程”,“檢定程序”可理解為“檢定操作過程”,規范的檢定操作過程就是檢定規程,因此翻譯一下就是,“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是指從計量基準到各等級的計量標準直至工作計量器具的檢定規程所作的技術規定”,檢定規程的制定必須遵照檢定系統的規定。
作者: xqbljc    時間: 2016-7-10 22:49
本帖最后由 xqbljc 于 2016-7-10 22:59 編輯

        “七十”之人渴望被罵的欲望實在過于強烈,本人無法也不屑滿足其該強烈欲望,其就自己對著鏡子操作即可。

      “JJF就是校準規范”,這是 “七十”之人的話,本人的原話都是“國家校準規范(JJF)”,這里沒有什么漏洞可鉆。至于什么“術語規范、編制規范、命名規范、考核規范、不確定度評定規范、定量包裝規范、儀器評價規范等等”,這與樓主提出的問題無關,“七十”之人吃飽了撐的無事可干,盡可在這里自己去做文字游戲,自言自語的東扯西繞也算是論壇的一道風景。

       “早期的檢定規程只有幾個、幾十個、幾百個,因此國家采用了代號JJG作為計量技術規范的統一代號”, “七十”之人不愧其自譽的“擰種”,對于計量發展的歷史肆意進行篡改。所謂“早期的檢定規程”,就是上個世紀50年代中期第一批頒發的國家規程(50~80個),這些國家規程均沒有使用縮寫JJG,更不存在縮寫JJF,像《平板》國家規程編號為21-58,《直角尺》國家規程編號為61-59;《水平儀》國家規程編號為38-58;《平晶》國家規程編號為23-58;《平尺》國家規程編號為28-58........。即使到了20世紀60年代中期,《平板》國家規程編號為 規(G)長-21-65;《平晶》國家規程編號為規(G)長23-65;《平尺》國家規程編號為規(G)長-28-65;平行平晶國家規程編號為 規(G)長-29-65。直至到了20世紀70年代中、后期國家規程才開始使用縮寫JJG。這就是計量事業發展中國家規程演變的真實歷史,再次奉勸“七十”的某版主,對歷史要了解,要尊重,切不可不懂裝懂的張開那張從不靠譜的橫豎嘴篡改歷史,以免被掌嘴,被大家所恥笑。

        “量值傳遞系統本不屬于檢定規程,劃入計量技術規范JJF理所當然,為檢定規程騰位置也是必然的”, “七十”之人又在這里胡言亂語了,非常可惜, “七十”之人屬于“下里巴人”,其盡管缺乏自知之明的不自量力,但卻改變不了國家傳遞系統表使用縮寫JJG的現實,到不存在什么“為檢定規程騰位置”,其這顆毒瘤十年前就被某國企“騰位置”了,這就是信口開河瞎講一氣之人的可悲結局!

        “國家早已將近百個檢定系統的代號從JJG改為JJF(計量技術規范)了”的謊話被戳穿, “七十”之人已經不敢再無休無止的重復了,應該是“撞南墻”撞的鼻青臉腫,滿血噴頭了吧!!!

        對于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JJG)以及國家計量檢定規程,大家都能看明白,完全不必“七十”之人吃飽了撐的瞎操心,其所謂的“翻譯一下”,實質就是信口開河瞎講一氣或者就是蓄意誤導,沒人屑于理睬的。

作者: 規矩灣錦苑    時間: 2016-7-10 23:15
  我在16樓說過,對那位以罵大街著稱于世而對各主題帖議題橫加干擾,別人問這他非要言那的行為,將不再理睬。有關標準、規程、規范的編碼設計問題的常識我已經仁至義盡做了回答,我不會反反復復地回答他。至于其人說像《平板》等國家規程均沒有使用縮寫JJG,請問當時國家規定了JJG的代號了嗎?自從國家設計代碼JJG后,《平板》檢定規程JJG117的數個版本在他眼中的確“均沒有使用縮寫JJG”!我們能夠拿他如何呢?由他睜著眼睛說瞎話去吧。
  關于檢定系統,我說過 “量值傳遞系統本不屬于檢定規程,劃入計量技術規范JJF理所當然,為檢定規程騰位置也是必然的”。關于檢定系統與檢定規程之間的關系,我也可以再重復說一次:計量法同時規定“計量檢定必須按照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進行”和“必須執行計量檢定規程”,但兩者之間有上下之分。計量法條文解釋時“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是指從計量基準到各等級的計量標準直至工作計量器具的檢定程序所作的技術規定”,“檢定程序”可理解為“檢定操作過程”,規范后就是檢定規程,因此此話就是說“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是對檢定規程所作的技術規定”,檢定規程的制定必須遵照檢定系統的規定。
  樓上的歇斯底里、不顧羞恥的大發作,完全是他對著鏡子在叫罵,我們只需靜靜地看西洋景就行了,沒有任何回復的價值。
作者: xqbljc    時間: 2016-7-10 23:33
        “《平板》檢定規程JJG117的數個版本”,使用縮寫JJG,那是上個世紀1978年末期的事情,21-58和 規(G)長-21-65《平板》國家規程使用縮寫JJG了嗎?1978年末期頒布的國家規程還是“早期的檢定規程”嗎?“在上世紀中葉前只有JJG”的話是不是篡改歷史的屁話?是誰“睜著眼睛說瞎話”,大家都能看清楚!
作者: 規矩灣錦苑    時間: 2016-7-11 00:26
  真有意思,使用21-58和 規(G)長-21-65編號表示《平板》檢定規程時,請問“專家”,國家規定檢定規程編號使用縮寫JJG了嗎?
作者: xqbljc    時間: 2016-7-11 08:00
         “七十”之人,裝癡賣傻竟然到了如此程度,確實很有意思。《平板》國家規程使用編號21-58和 規(G)長-21-65的年代(上個世紀的50~70年代末期),如果你明明清楚國家規程并不使用縮寫JJG。那還要講出“在上世紀中葉前只有JJG”的話不就是“睜著眼睛說瞎話”?!不就是篡改歷史的屁話嗎?!你正常的話聽不懂?難道香臭也分不清了嗎?呵呵。
作者: zwr    時間: 2016-7-11 08:44
個人認為,謾罵不是解決技術問題的科學精神,技術上有爭議,可以通過探討討論解決,認識真理,需要有科學的實事求是精神。
作者: 規矩灣錦苑    時間: 2016-7-11 15:07
本帖最后由 規矩灣錦苑 于 2016-7-11 15:21 編輯

  完全支持22樓的建議,謾罵不是解決技術問題的科學精神,不是技術討論的“武器”,也絕不是一個技術工作者的應有的道德品質。其實好心好意勸某個專事謾罵的人停止罵街行為的量友何止三個五個,但此人罵街水平聞名全球,誰勸就罵誰,已經很少有人再好意勸他了。我們真的應該感謝22樓量友又一次關心他,好心相勸,不過一個人罵街罵習慣了,要其改正真的很難。
  關于計量檢定規程和計量技術規范的編碼設計問題是有人故意沖淡樓主的提問而提出的,為了對其解疑我對此發表了自己的見解,并申明要回歸樓主的主題,不再參與這個問題的爭論。21-58和 規(G)長-21的編號方法與JJG21的編號方法哪個更科學,是大家顯而易見的,我不想多說。科學的JJG編號方法誕生初期1000號以下號段用于檢定規程,1000至1999的號段用于其它計量技術規范,2000以上號段用于檢定系統,這都是客觀事實。基于檢定規程很快將突破999個而促使國家出臺代號JJF用于計量技術規范,把JJG騰給檢定規程的用意是十分明顯的。
  如果某“專家”對我說的主題不感興趣,而只對上世紀的年代等枝節問題感到糾結不止,難于釋懷,我收回前面關于年代的表述,改用“只有JJG一個代碼的那個年代”表述那段時期。此事到此為止,恕我必須回到樓主主題帖的核心問題上來,只回復和參與與樓主問題有關的技術討論,將不再理會其他問題在本主題帖中的各種干擾,特別是別有用心的干擾。
作者: renocean    時間: 2016-7-11 19:31
理,越辯越明
作者: 輪廓    時間: 2016-7-12 09:23
你直流電動勢就參照電流電壓功率那個國家檢定系統表就完了撒,都是一樣的,這需要怎么辨喲
作者: xqbljc    時間: 2016-7-12 15:20
        國家檢定系統表到底是JJG還是JJF的爭論,并非是什么計量專業“技術上有爭議”,畢竟爭論的實質與專業技術牽扯并不大。而是不懂裝懂、胡編亂造、歪曲篡改歷史以圖蓄意誤導公眾與“實事求是”、尊重歷史、正確的還原歷史、戳穿謊言二者之間的爭論。至于22樓量友談及的所謂“謾罵”,提請其看看清楚,所有藍色字體的文字均出自“七十”之人的某版主之口。24樓量友談及的“理,越辯越明”,則是完全正確的。

       ①.  “檢定系統是檢定規程制定的依據
          國家檢定系統與國家檢定規程都是我國《計量法》規定的“進行、執行”的法規性技術文件,其法規性是顯而易見的。其縮寫均為JJG,所以不存在JJG的JJG,也就是 “檢定系統是檢定規程制定的依據”的話,最起碼是不完整或詞不達意的;

       ②. “檢定系統卻不是檢定規程,國家早已將近百個檢定系統的代號從JJG改為JJF(計量技術規范)了
          大家都清楚,國家檢定系統自面世至今其縮寫一直為JJG,這是《計量法》賦予其的法規性地位決定的,而某個人出于別有用心的目的,不懂裝懂、胡編亂造非要歪曲篡改歷史以圖蓄意誤導公眾,竟然編造“國家早已將近百個檢定系統的代號從JJG改為JJF”的謊話,意圖降低國家檢定系統的法規性地位,將其從《計量法》中剔除,而且至今沒對其編造的謊話給以澄清、糾正,繼續胡扯瞎繞、輕描淡寫錯誤的實質。這樣以訛傳訛、堅持錯誤、歪曲事實的人是不是“選擇性眼瞎”?是不是“厚著臉皮裝癡賣傻”?可由大家去給以識別;

       ③. “計量檢定系統叫“計量技術規范”(代號JJF),不叫計量檢定規程(代號JJG)”
          為了掩蓋謊言,堅持錯誤,“七十”的某版主又編造出了上述瞎話,在歷史事實面前,在樓主明確談及國家檢定系統“JJG 2001到JJG 2093”,10樓及11樓量友也分別談到“JJG2000以上的都是計量檢定系統表”和“檢定系統表是量值傳遞的依據”,在事實面前,壓力之下,“七十”的某版主依舊態度惡劣,施展了其一貫性的太極推手,胡言并誤導大家“去新華書店或標準書店翻一翻正在銷售的量值傳遞系統規范就行了”,這是一個自稱“古稀之年”、“四十余”之人應有的正確態度嗎?應該是只能符合其自稱的“下里巴人”所作所為吧?!

       ④. “在上世紀中葉前只有JJG沒有JJF”  
         所謂的“上世紀中葉前”應該就是1950年前,但歷史事實是,那個年代我們國家既沒有什么JJG,更沒有什么JJF,國家規程的頒布是“在上世紀中葉”后期,也就是在1956年~1958年我們國家參考前蘇聯的模式頒發了第一批國家規程(50~80個),所以,對歷史事實要尊重,切不可單憑兩片嘴信口開河瞎講一氣的編造、歪曲、篡改歷史事實。對總是信口胡言、自立門派、語不驚人死不休的胡言亂語,包括屢屢編造瞎話誤導公眾的拙劣行徑必須予以揭露!

        ⑤.  “我國早期的檢定規程只有幾個、幾十個、幾百個,因此國家采用了代號JJG
          所謂的“早期的檢定規程” 應該就是1956年~1958年我們國家參考前蘇聯的模式頒發了第一批國家規程(50~80個),但這些國家規程均沒有采用縮寫JJG,也只有倚老賣老的某版主根本不了解這個歷史事實,不懂得國家規程采用縮寫JJG是上世紀70年代末期的事情,所以才屢屢違背歷史事實,胡編亂造什么“我國早期的檢定規程.......采用了代號JJG”,補習一下計量發展歷史吧,免得歪曲歷史、誤導公眾,讓人恥笑!

       ⑥. “將JJG專門留給檢定規程
          又在歪曲、編造歷史事實。國家規程是JJG,國家檢定系統表也是JJG,從來不存在“專門留給”之說,畢竟兩個JJG的法規性地位均在國家《計量法》中得到體現,何況“下里巴人”從來就不是國家計量管理部門的什么發言人,胡言的“專門留給”之說,只能表明某版主的缺乏自知之明或不自量力!

       ⑦. “檢定規程的數量早已突破1100,突破1999指日可待
          管好那張信口開河瞎講一氣從不靠譜的嘴吧,現實情況是大量的檢定規程正在逐步轉為JJF,再加上某些規程“能合并的盡量合并”,哪來的什么“突破1999指日可待”呢?!總是不靠譜的“癡人說夢”應該不是什么好現象。何況所謂的“指日可待”對“七十”之人應該是“可夢不可及”吧?!

       ⑧. “量值傳遞系統本不屬于檢定規程,劃入計量技術規范JJF理所當然,為檢定規程騰位置也是必然的
          什么叫“量值傳遞系統本不屬于檢定規程”?難道國家檢定系統表采用縮寫JJG不是歷史及現實的實際情況?將“量值傳遞系統.......劃入計量技術規范JJF”是你“下里巴人”說了算的事情?還“理所當然”,“煮熟的鴨子嘴硬”吧?!要講“騰位置”,對于“七十”之人早已“必然”,還是不要吃飽了撐的瞎操心,盡可能做點老有所為的事情吧,為老不尊只會是更加“不受待見”!

       ⑨. “我收回前面關于年代的表述
          某版主真是會做文字游戲, “檢定系統卻不是檢定規程,國家早已將近百個檢定系統的代號從JJG改為JJF(計量技術規范)了”以及“ 計量檢定系統叫“計量技術規范”(代號JJF),不叫計量檢定規程(代號JJG)”等等,這些胡言亂語,僅是個簡單的“關于年代的表述”嗎?上面①~⑧的藍色字體都是某版主在不懂裝懂的信口開河瞎講一氣的歪曲、篡改計量發展歷史,是對歷史事實的不尊重,其意圖及實際起到的作用就是在蓄意誤導公眾!輕描淡寫的一句“收回”能交代或蒙蔽的過去嗎?長期以來,某版主在本論壇極其不負責任的散步了大量的錯誤言論,包括其胡言亂語的“依據校準規范(JJF)進行計量檢定,并出具合格證書”等等,且從來都是概不認錯,繼續胡攪蠻纏,誰對其錯誤觀點提出質疑,就被反誣為對其“謾罵”,不允許不同意見、質疑的存在。在該版塊,即使如此明確的是非問題,其也是一貫性的胡攪蠻纏,無理爭三分。所以,對其散布的大量錯誤論點、謊言,必須予以揭露、戳穿,只有這樣,才能像24樓量友所希望的那樣“理,越辯越明”!

        至于“不知廉恥、歇斯底里,不顧羞恥的大發作”等等話語,是否為“符合傳統倫理”以及是否為“和諧”言辭,大家都能看的清,本人就不屑于像“七十”之人那樣總是喋喋不休的抱怨了,畢竟,倒打一耙是某版主一貫性的做法,大家對此,早已心知肚明!
作者: 規矩灣錦苑    時間: 2016-7-13 21:27
本帖最后由 規矩灣錦苑 于 2016-7-13 21:33 編輯

  我再次提醒某“專家”,樓主的問題是“檢定系統表是做什么用的”,要爭論“國家檢定系統表到底是JJG還是JJF的”正是某“專家”意圖轉移話題的另一個問題。
  為了使其不干擾樓主的主題,我對某專家的問題已做了簡單回答。我已申明,任其再怎么轉移話題,用再大的篇幅卻拒不回答樓主的話題,我都不會不再發表看法。
  如果某專家真的“知廉恥,知羞恥”,知道歇斯底里罵大街的做法連兒童都知道是道德品質低劣的表現,真的想幫助樓主解決點實際問題,真的想“像24樓量友所希望的那樣‘理,越辯越明’”,就請稍微用幾個字談一談“檢定系統表是做什么用的”,而不是大談特談“國家檢定系統表到底是JJG還是JJF的”。
作者: xqbljc    時間: 2016-7-13 22:39
       “檢定系統表是做什么用的”問題,樓主在第一個帖子中第一句話就已經從定義角度講清楚了,那就是“國家對計量基準到各等級的計量標準直至工作計量器具的檢定程序所作的技術規定”。本人也早在4樓對樓主的意見給與了肯定。并做了簡單的補充,那就是“國家檢定系統表表明了量值傳遞是自上而下逐級傳遞的順序,沒有一個檢定系統 或穿越、違背檢定系統是不可能正確的進行量值傳遞的”。如果“七十”的某版主不是選擇性的眼瞎,對這一切,不會視而不見吧?!

       正是習慣于信口開河瞎講一氣的某版主首先在3樓窮顯擺的胡言亂語什么“綱舉目張的關系”,繼而在7樓出于蓄意誤導公眾的目的,編出了瞎話“檢定系統卻不是檢定規程,國家早已將近百個檢定系統的代號從JJG改為JJF(計量技術規范)了”,由此可見,“干擾樓主的主題”,以及“轉移話題”的正是為老不尊且毫無擔當的某版主。

        既然編造出了“檢定系統的代號從JJG改為JJF”的瞎話,對這樣瞎話可能產生的誤導后果就應該有所承擔,并允許他人質疑及駁斥,而“七十”的某版主卻選擇了胡攪蠻纏、裝癡賣傻,這是“知廉恥,知羞恥”的正確做法嗎?如此的“道德品質低劣”不怕被大家恥笑嗎?

       24樓量友談到的“理,越辯越明”是完全正確的。大家已經都看清楚了,正是某版主已經理窮詞絕了,其已經不敢再重復“檢定系統的代號從JJG改為JJF”的瞎話”了,要求其做到“講錯了,就必須更正”,那是不可能的,因為其一貫的信念就是“反復的重復謊言,謊言就會變成真理”。“七十”的人了,信口開河瞎講一氣以及編造謊言的惡習已無時日也無機會改悔了。

作者: 規矩灣錦苑    時間: 2016-7-14 13:22
本帖最后由 規矩灣錦苑 于 2016-7-14 13:27 編輯

  如果某專家真的承認計量檢定系統是“國家對計量基準到各等級的計量標準直至工作計量器具的檢定程序所作的技術規定”,他就一定會知道“計量檢定系統不是檢定規程”的道理,就會知道檢定系統是對“檢定程序所作的技術規定”。
  某專家明白什么是“檢定程序”嗎?明白對某活動“所作的技術規定”是什么含義嗎?明白中文的“綱”字說的是什么嗎?同一個量值所用的計量器具有很多種,每一種計量器具都有一個“檢定程序”,每一個檢定程序都會有一個檢定規程加以規范,因此檢定系統是諸多檢定規程的“綱”,有了這個“綱”,“綱舉目張”,所有的檢定規程這個“網”就可以“目張”而發揮作用了。
  如果某專家真心認可24樓量友談到的“理,越辯越明”是完全正確的,那就放棄謾罵行為,好好講你的“理”,只要你放棄罵大街的惡習,講出你的“理”,不管這個“理”正確還是錯誤,相信大家是會歡迎的,本人也會持歡迎態度。如果仍然是持續罵聲不絕,“胡攪蠻纏、裝癡賣傻”,“不知廉恥,不知羞恥”的“道德品質低劣”做法,堂堂一個全國知名計量專家“被大家恥笑”那也是必然的。
作者: xqbljc    時間: 2016-7-14 16:09
        國家檢定系統表到底是JJG還是JJF的爭論,與詞不達意的胡言“綱舉目張”毫無關聯,“七十”之人磨磨嘰嘰的胡扯瞎繞,除了讓人感覺無聊,根本沒人屑于去聽。大家只是希望某版主將“檢定系統的代號從JJG改為JJF”,以及“計量檢定系統叫“計量技術規范”(代號JJF),不叫計量檢定規程(代號JJG)”的類似話語給大家解釋清楚,胡說八道的上述話語到底是瞎話還是屁話?這才是實質問題。弱弱的問一句:理窮詞絕的“老大不小的人了”,還有觸及爭論實質的膽量嗎?如果其縮頭了,那就請繼續回避實質,繼續天南海北的東扯西繞好了!

       至于是誰“胡攪蠻纏、裝癡賣傻”?又是誰“不知廉恥,不知羞恥”的“道德品質低劣”?大家都心知肚明,為老不尊的“七十”之人不必過分去為自己辯解,免得有此地無銀三百兩之嫌。

作者: 規矩灣錦苑    時間: 2016-7-15 21:23
  如果有人對“國家檢定系統表到底是JJG還是JJF”糾結不清,而對樓主的問題沒什么興趣,避而不談,就自己在一邊繼續糾結好了,沒有人想回答你的問題。此人完全可以不知羞恥盡情發揮你的罵街特質,跳著腳放聲大罵。什么叫回避實質”,““天南海北的東扯西繞”,什么叫刻意轉移話題,什么叫“胡攪蠻纏、裝癡賣傻”,又是誰“不知廉恥,不知羞恥”的“道德品質低劣”?看看30樓的tz帖子,一切就都明白了。
作者: xqbljc    時間: 2016-7-16 14:48
         何人對“國家檢定系統表到底是JJG還是JJF糾結不清”?因而為此編造出“檢定系統的代號從JJG改為JJF”的瞎話,大家都看的很清楚,也只有“七十”之人一貫性的信口開河瞎講一氣,才能張開其那張從不靠譜的橫豎嘴總是在論壇制造混亂!

        對于“檢定系統卻不是檢定規程,國家早已將近百個檢定系統的代號從JJG改為JJF(計量技術規范)了”的荒誕瞎話,完全不必像某版主忽悠的那樣“去新華書店或標準書店翻一翻正在銷售的量值傳遞系統規范就行了”,大家只需看一下本論壇的“下載區”就清楚了,所有的國家檢定系統表都以JJG的縮寫放在“JJG國家檢定規程”區域,本論壇的正確做法啪、啪的打了“七十”之人的老臉!讓人感覺實在痛快!!!某版主編造的瞎話,妄圖改變本論壇的正確布局,從而達到其綁架論壇、逼宮換主的罪惡目的,太可笑不自量了吧?!一個自稱所謂論壇管理團隊成員的的人,非但不維護本論壇的正確布局,反而意圖改變論壇,進而取而代之,對這樣的“臥底成員”應該有其碼的警惕,避免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湯!對于“計量檢定系統叫“計量技術規范”(代號JJF)”的荒誕瞎話,大家同樣去本論壇“下載區”“JJF計量技術規范”區域看一下也就清楚了,那里根本沒有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JJG),由此可見“七十”的某版主就是一個謊言成性,意圖顛覆、攪亂本論壇的異類!

       再次提醒本論壇的“上帝”,防人之心不可無,對居心叵測、存心不良的臥底某版主,確實需要保持一點警惕心,以免被其禍害到具有良好口碑的計量論壇!!!

作者: 規矩灣錦苑    時間: 2016-7-16 15:43
xqbljc 發表于 2016-7-16 14:48
何人對“國家檢定系統表到底是JJG還是JJF糾結不清”?因而為此編造出“檢定系統的代號從JJG改為JJ ...

  你就繼續沒完沒了地對“國家檢定系統表到底是JJG還是JJF糾結不清”吧,我已經告訴你國家檢定系統表的的確確不是檢定規程,而是制定檢定規程依據的計量技術規范之一。作為一個全國知名的計量專家可以對任何技術問題糾結不清,可以對任何主題帖的中心議題懷著不可告人的目的轉移話題,也可以恣意地隨便跳著腳罵大街,唯一不能改變的是樓主提出的問題“檢定系統表是做什么用的?”這個客觀存在的事實。
作者: xqbljc    時間: 2016-7-16 16:10
         “客觀存在的事實”就是國家檢定系統表都以JJG的縮寫放在本論壇“下載區”“JJG國家檢定規程”區域,正是“七十”的某版主選擇性的眼瞎,包括其“擰種”特質使然,完全不敢承認上述“客觀存在的事實”!也不敢承認“檢定系統的代號從JJG改為JJF”是荒誕的瞎話!由此可見,“變”是普遍現象,而“唯一不能改變的”就是“不撞南墻不回頭的擰種”這個“下里巴人”的傳承基因!
作者: 規矩灣錦苑    時間: 2016-7-18 08:41
  再次提醒34樓某全國知名的計量“專家”,請看清楚樓主的問題是“檢定系統是做什么用的?”,其連續發表的幾個帖子事實證明某知名“專家”無法回答也大可不必回答,既然他只會罵大街,就在一旁繼續糾結國家標準、規范的代碼問題吧,繼續對著鏡子潑口大罵吧,呵呵。
作者: xqbljc    時間: 2016-7-18 17:54
        并沒人“糾結國家標準、規范的代碼問題”,而是“老大不小”的“七十”之人“煮熟的鴨子嘴硬”,不敢承認“國家早已將近百個檢定系統的代號從JJG改為JJF”是其編造的荒誕瞎話,因為,只有不斷的編造瞎話,為老不尊的某版主才能夠繼續混跡論壇。真可悲!!!
作者: 度心寬    時間: 2016-7-20 18:07
hblgs2004 發表于 2016-7-9 17:50
檢定系統表是量值傳遞的依據


支持。
計量檢定系統表是為規范量值傳遞的文件。該文件統一代號為:JJG。檢定規程是對檢定系統表某一環節量傳所做的規定,代號也是:JJG。
但兩者沒有上下級別的關系,沒有指導作用。兩者都是JJG,級別都是一樣的,都屬于計量技術規范。
檢定規程:目的主要是針對某環節計量器具的性能及相關要求制定的,是規范的檢定活動(測試活動)。
檢定系統表:目的主要是對各級計量器具(各環節標準)量值傳遞做出規定。是對整個量傳鏈做出的規定。

作者: xqbljc    時間: 2016-7-20 21:31
本帖最后由 xqbljc 于 2016-7-20 21:45 編輯
度心寬 發表于 2016-7-20 18:07
支持。
計量檢定系統表是為規范量值傳遞的文件。該文件統一代號為:JJG。檢定規程是對檢定系統表某一環 ...


         “兩者都是JJG,級別都是一樣的,都屬于計量技術規范”,是否應該為“兩者都是JJG,級別都是一樣的,都屬于國家計量檢定規程”。

          樓上量友談到的其它意見、看法,本人完全贊同!

         “國家早已將近百個檢定系統的代號從JJG改為JJF”,以及“計量檢定系統叫“計量技術規范”(代號JJF),不叫計量檢定規程(代號JJG)”的謊話可以休矣!

作者: 規矩灣錦苑    時間: 2016-7-20 22:38
  JJF1001-2011給“計量檢定規程”的定義如下:
  
  根據某專家38樓的觀點,計量檢定規程和檢定系統“兩者都是JJG,級別都是一樣的,都屬于國家計量檢定規程”。所以可以得出“檢定系統”也是“為評定計量器具的計量特性,規定了計量性能、法制計量控制要求、檢定條件和檢定方法以及檢定周期等內容,并對計量器具作出合格與否的判定的”計量技術法規。大家覺得可笑否?
作者: xqbljc    時間: 2016-7-20 23:01
         “計量檢定規程和檢定系統兩者都是JJG”的話絲毫不錯,難道裝癡賣傻的“七十”之人認為這樣的表述“可笑”嗎?只有編造謊言“國家早已將近百個檢定系統的代號從JJG改為JJF”,以及編造謊言“計量檢定系統叫“計量技術規范”(代號JJF),不叫計量檢定規程(代號JJG)”的為老不尊之人才是最為“可笑”的!奉勸“老大不小”的“七十”之人:少編造點瞎話,你真的活不下去嗎?



作者: 規矩灣錦苑    時間: 2016-7-20 23:59
本帖最后由 規矩灣錦苑 于 2016-7-21 00:02 編輯
xqbljc 發表于 2016-7-20 23:01
“計量檢定規程和檢定系統兩者都是JJG”的話絲毫不錯,難道裝癡賣傻的“七十”之人認為這樣的表述 ...


  計量檢定規程和檢定系統“兩者……都屬于國家計量檢定規程”,我實在搞不清楚是從誰口中吐出的。你作為全國知名“專家”,可以繼續糾結計量技術規范和計量檢定規程的編碼問題,你也可以拒不回答樓主主題帖提出的問題,你還可以繼續對古稀之人惡狠狠地謾罵,恕本人對你的謾罵和回避中心議題而言其它的行為不予理睬。
作者: xqbljc    時間: 2016-7-21 11:39
         張嘴閉嘴“古稀之人”,不就是“七十”之人在倚老賣老嗎!年齡大就可以信口開河瞎講一氣?就可以“撞南墻”做“擰種”?就可以戾氣滿滿的叫嚷“是騾子是馬牽出來溜溜”?就可以公然編造瞎話?就可以為老不尊?可惜沒人買賬,知趣點,免得摔倒沒人去扶。

        沒人“糾結計量技術規范和計量檢定規程的編碼問題”,不要轉移話題,你編造的瞎話是“國家早已將近百個檢定系統的代號從JJG改為JJF”;以及編造瞎話“計量檢定系統叫“計量技術規范”(代號JJF)”,而且“煮熟的鴨子嘴硬”,至今不敢面對,讓人恥笑!也不知“七十”之人何時才能懂得自尊自重?時間緊迫,恐怕其今生今世也無時日改掉“下里巴人”的低劣傳承基因了!

作者: 度心寬    時間: 2016-7-21 17:36
本帖最后由 度心寬 于 2016-7-21 17:52 編輯
xqbljc 發表于 2016-7-20 21:31
“兩者都是JJG,級別都是一樣的,都屬于計量技術規范”,是否應該為“兩者都是JJG,級別都是一 ...


哦,我常把檢定規程、校準規范以及相關技術方面規范性技術文件如JJF1001.,統稱為計量技術規范。
就是計量技術方面的規范性文件。在實踐中它們的級別是相同,只是各自規范的領域(范圍)不同。
能說JJF1001們比JJG級別低嗎?哪些被稱之為:計量技術法規(文件),只是形象比喻稱謂,沒有法律方面支持。
這樣認為,并不是貶低計量檢定規程,抬高校準規范及JJF1001們,難道說三者有上中下之分嗎?感覺這塊主要是國家計量主管部門,
沒有把三者的作用和相關代碼,明確界定,沒有具體文件要求,只是按漢語拼音解讀。JJf即可解讀為計量技術規范 ,
也可解讀為計量校準規范  為何不能解讀為計量檢定規范呢?感覺這些代碼的討論,沒有意義。
            感謝你支持我,級別相同的看法。

作者: 規矩灣錦苑    時間: 2016-7-21 22:26
  代號問題本不是樓主本主題帖的關注的問題,實在不想參與偏離主題的爭論,既然某專家自始至終罵罵咧咧,z糾結不已,有的理由的確也對標準、規范有沒有層次感興趣,我就再說一點。
  國家標準的代號均為GB或GB/T,但缺存在著層次上的不同,除了強制性不同外暫且不談,也還有基礎性和指導性不同的層次。例如六項基礎標準之所以稱為“基礎標準”,就是指其他的相關標準的制定、修訂不得違反這些標準的規定。同為質量管理體系的標準,GB/T19000叫“基礎和術語”,其它GB/T19001至GB/T19039等“9000族”的所有標準制定就都不能違反它。
  計量技術規范也是如此,國家量值傳遞系統和JJF1001《通用計量技術術語及定義》、JJF1002《國家計量檢定規程編寫規則》,JJF1071《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相對于數以千計的檢定規程和校準規范而言,就具有指導作用,所有的檢定規程和校準規范的制定絕不允許違反這些JJF。再看檢定系統的制定,近百個計量檢定系統的制定和修訂又必須受JJF1104-2003《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編寫規則》的約束,每個檢定系統圖絕不允許違反JJF1104的規定,同為JJF,JJF1104高于所有的檢定系統規范。
  另外,既然提到了JJF1104,不妨提一下JJF1104的附錄A。附錄A規定了檢定系統表的編號為JJF××××-××××。過去的檢定系統圖使用了JJG,歷史原因也就罷了,但檢定系統換版或新檢定系統圖的制定就必須按規定改為JJF。有的人以專家自居視國家規定如無物,如草芥,拒不執行,特別是還有個別人自己不執行還不夠,誰要執行就罵誰,即便是宣傳解釋一下也會被其破口大罵,這種人在法制不健全的時代也許可以橫行一時,但法治社會的當代確實可以休矣。
作者: xqbljc    時間: 2016-7-22 09:16
         “老大不小”的某版主東扯西繞的惡習確實改不掉,談論國家檢定系統表與國家規程縮寫是JJG還是JJF的事情,其竟然扯繞至GB及GB/T方面去,質疑某版主:難道JJG與JJF也分別有“強制”與“推薦”之分?并“存在著層次上的不同”?“國家標準的代號均為GB或GB/T”,這并不完全是歷史事實,國家早期歷史的標準縮寫是什么?是先有的國家規程還是先有的國家標準?這些與你談論完全就是在對牛彈琴、毫無意義!因為你太無知,太不了解國家規程與國家標準的發展演變歷史,你除了信口開河瞎講一氣,確實“一無所有”!

        某版主編造出了謊言“國家早已將近百個檢定系統的代號從JJG改為JJF”;以及編造瞎話“計量檢定系統叫“計量技術規范”(代號JJF)”,為了給這個謊言、瞎話找所謂的理論根據,確實花盡了心思,現又找出了JJF1104-2003《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編寫規則》中的附錄A,不錯,附錄A對檢定系統表封面格式中確實有JJF的字樣,但這是個在12年前就已經解決了的問題,與《編寫規則》相關的一個會議上,《編寫規則》的主要起草人就已經將這件事情講清楚了:那就是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由于在法規性技術文件中的地位,仍然繼續歷史上使用的縮寫JJG,而不使用JJF。如果某版主在這個問題上由于其層次過低,根本不了解,還有情可原,但選擇性的眼瞎,根本看不到2003年后的國家系統表JJG2007-2015、JJG2010-2010、JJG2015-2013、JJG2016-2015、JJG2037-2015、JJG2057-2006、JJG2059-2014...........,看不到樓主談及的“JJG 2001到JJG 2093這么多個檢定系統”?看不到10樓量友談及的“JJG2000以上的都是計量檢定系統表”?看不到37樓量友談及的“檢定系統表是為規范量值傳遞的文件。該文件統一代號為:JJG”?看不到國家檢定系統表都以JJG的縮寫放在本論壇“下載區”“JJG國家檢定規程”區域?正是由于某版主的選擇性眼瞎,所以其完全不顧歷史及當前檢定系統表一直使用縮寫JJG的事實,非要編造瞎話“國家早已將近百個檢定系統的代號從JJG改為JJF”以及“計量檢定系統叫“計量技術規范”(代號JJF)”,并無知的找出JJF1104來為其編造的瞎話做狡辯,以圖誤導公眾!這不正表現了其選擇性的眼瞎,以及“不撞南墻不回頭的擰種”的劣根性嗎?!到底哪個是“草芥”?哪個是“擰種”?哪個是“橫行一時”?哪個又是選擇性的眼瞎?應該不需要再對自稱“四十余年”且為老不尊的某版主做出什么解讀了吧?!

作者: 度心寬    時間: 2016-7-22 11:44
規矩灣錦苑 發表于 2016-7-21 22:26
  代號問題本不是樓主本主題帖的關注的問題,實在不想參與偏離主題的爭論,既然某專家自始至終罵罵咧咧, ...

“國家量值傳遞系統和JJF1001《通用計量技術術語及定義》、JJF1002《國家計量檢定規程編寫規則》,JJF1071《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相對于數以千計的檢定規程和校準規范而言,就具有指導作用”,單看這句話是正確的,但不能支持“這幾個計量技術規范”就比其它檢定規程、其它規范如校準規范級別高。具體到指導作用,是它們本身調整的范圍決定的。制定各種規程、規范(含標準),都要遵循已有規定,并且需要與已有規范協調一致,要不就亂套了。
   標準也是如此,能說,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企業標準哪個級別標準高嗎?不能吧。
要說能,哪企業標準級別最高,企業標準所制定的指標要大于等于國標、行標、地標。其它都不行吧!
作者: 規矩灣錦苑    時間: 2016-7-22 13:40
度心寬 發表于 2016-7-22 11:44
“國家量值傳遞系統和JJF1001《通用計量技術術語及定義》、JJF1002《國家計量檢定規程編寫規則》,JJF107 ...

  這里說的“級別”是指誰必須執行誰的規定的級別,標準A必須執行標準B的規定,可認為標準B的級別比標準A的級別高。標準的級別高不等于標準的要求高,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企業標準哪個級別標準高,顯然國家標準的級別高,但要說標準的要求高,恐怕最低級別的企業標準要求最高。
  都是同級別的標準,也仍然存在著某些標準必須執行另外一個或幾個標準的問題,存在著哪一個標準級別高于其它標準的問題。因此我說
;國家量值傳遞系統和JJF1001《通用計量技術術語及定義》、JJF1002《國家計量檢定規程編寫規則》,JJF1071《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相對于數以千計的檢定規程和校準規范而言,具有指導作用,比數以千計的檢定規程級別高。你所說“企業標準所制定的指標要大于等于國標、行標、地標”是對的,低級別的標準提出的要求不能低于高級別標準提出的要求,這也是低級別標準的制定,其要求不能違反高級別標準規定的基本要求。
作者: 規矩灣錦苑    時間: 2016-7-22 13:46
  什么叫“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什么叫國家規定國家的,我可以以“專家”身份堅決拒不執行,我可以隨便找個理由否定國家的規定?看看45樓的帖子就明白了。“專家”就是說了算,國家說了不能算,我的罵街本事無與倫比,誰要違反我的說法,我就是要罵他個狗血噴頭,看你們誰還敢按國家規定辦!
作者: njlyx    時間: 2016-7-22 14:22
規矩灣錦苑 發表于 2016-7-22 13:46
  什么叫“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什么叫國家規定國家的,我可以以“專家”身份堅決拒不執行,我可以隨便找 ...

罵人確實不當。   但對此次“招罵”,可能還是應該略微自省為好!  您如此辛苦勞碌的“回帖”,想必還是為了發揮余熱、益于后輩?  ……這需要一點慎重:個人的“理解”難免有差池,最好與“原文”有所切割;“理想”與“現實”難免會有“差距”,也不好混為一談。
作者: 度心寬    時間: 2016-7-22 17:08
規矩灣錦苑 發表于 2016-7-22 13:40
  這里說的“級別”是指誰必須執行誰的規定的級別,標準A必須執行標準B的規定,可認為標準B的級別比標 ...

你的觀點不敢茍同!
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企業標準只是覆蓋區域不同,不存在級別高低問題,
至于四個標準的關系問題,只有企業標準可以超越國標、行標、地標的問題,其它就互不共存,何謂呼級別高低呢。
至于你討論的三個計量技術規范與四種標準的關系不是同類性質的問題。
   這里說的“級別”是指誰必須執行誰的規定的級別,這樣理解級別是錯誤的吧。只要規定符合程序要求,合法的規定都要執行。
  都是同級別的標準,也仍然存在著某些標準必須執行另外一個或幾個標準的問題,存在著哪一個標準級別高于其它標準的問題。
這句話前后矛盾吧。前邊是同級別,后邊結論一個...級別高于其它...的問題。這不是級別問題。這是制定各個標準文件目的問題。
針對:國家量值傳遞系統和JJF1001《通用計量技術術語及定義》、JJF1002《國家計量檢定規程編寫規則》,JJF1071《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規范,這些規范制定目的作用,就是要求其它相關方面的規定要引用參照執行,并不是說,它們的級別高。你的級別分類觀點與大眾不同,這是引起爭論起因之一吧。
    相對于數以千計的檢定規程和校準規范而言,具有指導作用,比數以千計的檢定規程級別高,指導作用就是級別高?
一般公文要求使用三號字,某種字體,A4紙,哪這個要求級別最高了,各行各業都在執行!
“低級別的標準提出的要求不能低于高級別標準提出的要求,這也是低級別標準的制定,其要求不能違反高級別標準規定的基本要求”,
這句話也是錯誤的,企業標準始終存在,無論是否有國標、行標、地標。反倒是其它三種標準可能不存在。
國標、行標、地標只是地域覆蓋問題,不存在級別的高低。三者不能共存亡的關系!

作者: 規矩灣錦苑    時間: 2016-7-22 20:32
njlyx 發表于 2016-7-22 14:22
罵人確實不當。   但對此次“招罵”,可能還是應該略微自省為好!  您如此辛苦勞碌的“回帖”,想必還是 ...

  我“如此辛苦勞碌的回帖”純屬是我對計量事業的熱愛,我為之奮斗了一輩子,我的終生也將奉獻給我所鐘愛的事業。在這方面有許許多多的前輩給我樹立了學習榜樣,遠的不說,本論壇中的史錦順老先生的孜孜不倦追求真理的精神、對計量事業的熱愛、誨人不倦的良師益友態度就足夠我學習一輩子,這與不學無術、動贏就破口大罵的人形成鮮明對照。因此,我從來都不懼怕品德敗壞的人的謾罵,何況到了年過古稀的這把年紀就更加不在乎,有人謾罵說明我刺痛了他的軟肋,揭露了他的錯誤,撕破了其”專家“的偽裝,使得他氣急敗壞。世界上沒有一個人愿意“招罵”,但一個天生愛罵大街的人要改變其本性的確是“難移”的,誰的話只要稍不如他意,他是一定會破口大罵的,論壇中許許多多的量友已經得到了體會,我相信只要你也與他稍有不同觀點也會被罵的,但被罵絕不是你“招罵”招來的。
  我非常歡迎不同觀點、不同意見的平等交流,大家心平氣和為了計量技術進步和發展共同探討,共同切磋,共同學習,共同進步。但我認為,罵大街的行為絕不是一個科研工作者和工程技術人員該有的品德,甚至連普通人和孩子的品德都不允許,謾罵絕不是戰斗,謾罵只能證明自己品德低劣,個別人的謾罵絲毫不會影響我對計量事業的鐘愛,絲毫不會影響我對量友們的帖子盡可能回復的熱情。
  我贊成你所說的“理想”與“現實”難免會有“差距”,我們討論問題要考慮“現實”,但絕不能違反“理想”,放棄“理想”而順應“現實”,我們應該以理想指導現實,立足現實而不斷推動現實向理想的方向發展和前進。
  你所說的個人的“理解”難免有差池,最好與“原文”有所切割,我也很贊成,每個人都不可能永遠正確,包括我們崇拜的偉人。所以我也非常注意“個人的理解與原文有所切割”,我的每個帖子幾乎都要交待標準、規范、法規等的名稱和編號,包括出自哪一個條款號,這就是“原文”,凡是沒有指明來源名稱和條款號或頁碼的,那就是我的“個人理解”,我希望大家在看我的帖子時也注意這個“切割”。
作者: 規矩灣錦苑    時間: 2016-7-22 22:04
度心寬 發表于 2016-7-22 17:08
你的觀點不敢茍同!
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企業標準只是覆蓋區域不同,不存在級別高低問題,
至 ...

  觀點不同完全正常,大家所有的觀點都相同,也就沒有必要在“計量論壇”里討論了。
  “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企業標準只是覆蓋區域不同”是一個事實,但覆蓋區域不同并不影響標準級別的高低。級別高低反映了兩者之間一旦發生矛盾以哪個標準為準。我前面說過,如果其它標準都不準違反某個標準的規定,這個標準的級別就確定為比其它那些標準的級別高,難道你不認為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企業標準等都不能違反國家標準嗎?我認為下級標準不能低于上級標準的要求,下級標準只能在自己的“覆蓋區域”內對上級標準細化,下級標準的要求不能低于上級標準要求,下級標準可進一步提高可操作性。
  JJF1001、JJF1002,JJF1071和檢定系統規范相對于數以千計的檢定規程和校準規范而言,六項基礎標準相對于其它機械標準而言,國家標準相對于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企業標準而言,說的意思是一樣的,存在的級別(地位)差異也完全相同。如果你認為標準的級別高低不是我說的這樣,我愿意傾聽你對標準級別的高低是如何區別的。
作者: 度心寬    時間: 2016-7-23 09:57
規矩灣錦苑 發表于 2016-7-22 22:04
  觀點不同完全正常,大家所有的觀點都相同,也就沒有必要在“計量論壇”里討論了。
  “國家標準、 ...

哦,知道你錯誤出在哪了?你不清楚四種標準關系及相關國家法律規定,認識是錯誤的。請參閱標準化法律法規。

   四種或稱四級標準,沒有級別高低之分。只有企業標準可與國標或行標或地標同時存在,但企標的要求需要高于等于
這些標準的要求。國標、行標、地標就不同了,三者關系是:沒有國標、行標才準許制定地標,有國標、行標了,地標自動作廢;
沒有國標,才準許制定行標,有國標了行標自動作廢,這是法律規定。國標、行標、地標三個之中任何兩者不能同時存在,
不存在級別高低,要求高低的問題。
        你以錯誤的四種標準關系認知推論JJG、JJF之間級別、高低問題是錯誤的。就不在一一指出了吧!
作者: 規矩灣錦苑    時間: 2016-7-23 12:17
度心寬 發表于 2016-7-23 09:57
哦,知道你錯誤出在哪了?你不清楚四種標準關系及相關國家法律規定,認識是錯誤的。請參閱標準化法律法規 ...

  首先,我們必須把“級別高低”的概念明確下來。我認為標準級別高低是指哪個標準的地位更高,A標準不能違反B標準,或A標準必須依據B標準規定的要求制定,就是說B標準比A標準的地位高,比A標準的級別高。如果你認為標準級別高低不是這個含意,完全可以提出你對標準級別高低的定義,如果我們對標準級別高低的識別方法沒有原則性分歧,那么我的看法如下:
  根據你53樓的意見,我認為我們在確定企業標準和國家標準之間哪個級別高,已經沒有分歧,國家標準的地位和級別高于企業標準,說明了標準是有級別高低之分的。
  那么國家標準與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哪個級別高?你認為因為國標、行標、地標三個之中任何兩者不能同時存在,所以不存在級別高低,不能說一點道理都沒有。但我認為標準級別高低的識別與是否同時存在兩種標準并沒有必要的聯系:
  第一,相同名稱的標準一旦頒發了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與地方標準即自行作廢,這個規定恰恰證明了國標的級別高于行標、地標,這是用高地位的國標否定了較低地位的行標和地標,而不能用行標和地標否定國標。
  第二,象頒發了某個法律后,各行業和地方仍可頒發該法律的子法規一樣,國標頒發后,因行業和地方的特殊情況仍可頒發更詳細的規定和更強的可操作性的行標和地標。例如國家頒發有JJG2056-1990《長度計量器具(量塊部分)檢定系統框圖》(注:換版時應改為JJF2056),14年后鐵路系統又頒發了JJF(鐵路)601.3-2004《鐵路專用長度類(量塊部分)計量器具檢定系統框圖》,不能以有JJF2056為由禁止頒發JJF(鐵路)601.3。但就兩個JJF規范的地位和級別而言,行業的JJF601.3低于國家的JJF2056,若與JJF2056發生矛盾,應以JJF2056為準。
作者: 度心寬    時間: 2016-7-23 12:53
規矩灣錦苑 發表于 2016-7-23 12:17
  首先,我們必須把“級別高低”的概念明確下來。我認為標準級別高低是指哪個標準的地位更高,A標準不 ...

概念錯誤,邏輯不通!
   
國標、行標、地標是區域問題作為區別的。

上一貼已經說明,沒有國標,才允許制定行標,有國標就不允許制定行標。

沒有國標、行標,才允許制定地標,有國標、行標就不允許制定地標。

這就是三者不能有其中二者同時存在,何謂級別高低。請你參閱標準化方面法律法規。

計量技術規范JJG及JJF不屬于標準范疇,執行的是計量法律規定,不是《標準化法》調整的范疇,請不要把

《計量法》調整的技術規范計量技術規范JJF、JJG,與《標準化法》調整的技術規范 標準化技術規范GB、HB、DB,混為一起。

兩者不是一回事,依據法律體系就不同。況且你標準化方面的認識是不符合《標準化法》要求的!
作者: xqbljc    時間: 2016-7-23 13:13
         某版主另立門派編造出的謊言“檢定系統的代號從JJG改為JJF”,以及“計量檢定系統叫“計量技術規范”(代號JJF)”,被眾量友及歷史及當今事實徹底戳穿,其談及的JJF1104的附錄A有JJF的字樣,又是一個12年前就已經解決了的問題,編造謊言、誤導公眾的“七十”之人惱羞成怒、氣急敗壞,揮舞著什么“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拒不執行..否定國家的規定”、“國家說了不能算”、反誣“罵街”等等大棒,又開始了其一貫性的東扯西繞、胡攪蠻纏。“七十”的某版主不感到無聊且丟人現眼嗎?既然不敢也不甘承認其編造的謊言,那就上傳一個“計量檢定系統叫計量技術規范(代號JJF)”的實例不就得了,如果:本宮“擰種”實在做不到啊!那就閉上那張信口開河瞎講一氣的橫豎嘴!!!

        為老不尊的某版主感到“狗血噴頭”了,這實在是報應!渴望成為了現實,其應該興高采烈才是,終于如愿以償了嗎!某量友談及的“招罵”并不完全到位或貼切,實則為“七十”之人的渴望受罵,但確沒人屑于滿足其強烈的欲望,那某版主就身體力行、自己對著鏡子自行操作即可,其有這樣的愿望、能力,完全能夠讓意淫得到滿足。

        見過沒皮沒臉的人,但像某版主這樣“給臉不要臉”為老不尊之人確實少見。怎么好意思講出“我對計量事業的熱愛,我為之奮斗了一輩子”、“終生也將奉獻給我所鐘愛的事業”這樣王婆麻瓜的話呢?在某國企就是顆毒瘤被鏟除“騰位置”,來本論壇依然散布了大量的錯誤言論,“不知廉恥、歇斯底里,不顧羞恥的大發作”,所以某版主就是一個謊言成性,意圖顛覆、攪亂本論壇的異類!這樣一個人,現今竟然拼命往自己臉上貼金,被眾多量友恥笑也就在所難免了!怒斥居心叵測、存心不良的臥底某版主,多少顧忌點自己的老臉,禍害具有良好口碑的計量論壇是會招致眾怒并被“群毆”的!!!



補充內容 (2016-7-24 18:50):
將“王婆麻瓜”改為“王婆賣瓜”。
作者: xqbljc    時間: 2016-7-23 13:37
        54樓的某版主又在公然造謠惑眾了,其張口閉口的什么“JJF2056”,哪里有這樣不倫不類的“JJF2056”呢?大家去http://www.bkd208.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490&extra=page%3D1 看一下,那里是“上帝”上傳的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目錄[2016-3-23],其要與“上帝”分庭抗禮?!還是要綁架論壇、逼宮換主?我們國家只有“JJG2056”,某版主胡言亂語的“JJF2056”完全就是莫須有,是其一貫性的信口開河瞎講一氣!!!
作者: 規矩灣錦苑    時間: 2016-7-23 15:43
度心寬 發表于 2016-7-23 12:53
概念錯誤,邏輯不通!
   
國標、行標、地標是區域問題作為區別的。

  感謝你在討論問題中的坦率,觀點不怕對立,對立的技術觀點其實也是推動技術進步的一個動力,你可以認為我的說法是錯誤的,但我更想聽到的是你對標準級別高低的正確觀點是什么,如何回答樓主的問題計量法中提到的檢定系統表是做什么用的? 檢定系統與檢定規程之間的關系到底是什么?
  隨便提一句,至于56和57樓這種以罵大街著稱于世的人發表的帖子真的不值得一提,這種以謾罵干擾正常討論的跳梁小丑我不會回復他的,我們也沒有必要理睬它,讓我們繼續進行我們有益的討論。
作者: xqbljc    時間: 2016-7-23 19:10
          “老大不小的人了”,非要做“跳梁小丑”,實在讓人不可理喻。呵呵!
作者: 規矩灣錦苑    時間: 2016-7-24 00:53
  的確有的人“老大不小了”,而且還曾經是馳名全國的知名幾何量計量專家,某方面國家檢定規程的起草主筆,現在竟墮落到只會發表類似于59樓這樣技術上毫不沾邊,只會罵大街,竭盡全力干擾正常技術討論的帖子,這種人“非要做跳梁小丑,實在讓人不可理喻”,那么多量友無論如何勸阻都沒有絲毫收斂,人們也就只能“呵呵”了。
作者: xqbljc    時間: 2016-7-24 15:32
        “七十”之人也好意思貼金什么“四十余年”,這“四十余年”的技術含量就體現在 60樓的帖子中?編造的謊言“檢定系統的代號從JJG改為JJF(計量技術規范)了”、“計量檢定系統叫計量技術規范(代號JJF)”,以及再次編造的瞎話“應以JJF2056為準”,“撞南墻的擰種”還敢面對?還敢堅持?還敢繼續胡攪蠻纏嗎?勸其還是安息的好,渴望的表現實在過于強烈了!
作者: xqbljc    時間: 2016-7-24 16:17
度心寬 發表于 2016-7-23 12:53
概念錯誤,邏輯不通!
   
國標、行標、地標是區域問題作為區別的。

        一般來講“標準A”與“標準B”,就是一個平行關系,何來“標準B的級別比標準A的級別高”呢?所以,標準之間并不存在什么人性化的“上下級關系”,無非就是適用于同一個領域、范圍的具體技術內容有所區別的系列標準罷了,系列標準之間根本不存在什么“高級別標準”與“低級別標準”之分。度心寬量友的質疑是有道理的:一句完整的話中,前面講“都是同級別的標準”,后半句話就講“一個標準級別高于其它標準”,這不是啪、啪的自我掌嘴嗎!如果某版主對“標準級別高低”特別感興趣,就如同其對“下里巴人”與“陽春白雪”那樣感興趣的話,就由其一個極端之人偏離樓主的問題去胡扯瞎繞好了,沒人屑于陪同!

        度心寬量友談及的“JJG及JJF不屬于標準范疇”的話是完全正確的,在這件事情上,正是“七十”為老不尊之人一貫性的將JJG、JJF與標準(GB)混為一談,其就是為搗糨糊而樂此不彼罷了,但蓄意誤導總是無功而返,毫無建樹,某版主實在可悲!

作者: 規矩灣錦苑    時間: 2016-7-24 17:03
  我說過關于標準、規范代碼的問題不是本主題帖討論的問題,某個“專家”罵罵咧咧。沒完沒了地糾結這個問題而干擾本主題帖討論重點,就只有讓他糾結好了,但為了可憐這個人不能自拔的苦悶糾結,我們也只好再提醒他一次“檢定系統的代號從JJG改為JJF(計量技術規范)了”、“計量檢定系統叫計量技術規范(代號JJF)”,是不是謊言,是不是瞎話,自己去讀一讀JJF1104-2003《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編寫規則》,特別是6.1條規定的“檢定系統表的封面和封底的格式應符合附錄A《檢定系統表封面和封底格式》的規定”和6.2條規定的“檢定系統表的扉頁和扉頁背面的格式,應符合附錄B《檢定系統表扉頁和扉頁背面格式》的規定”。他自己就曾經是全國知名計量“專家”,至于怎么看附錄A和附錄B,兩個附錄上的代碼是怎么寫的,該用不著我再教他了吧?如果說2003年9月12日實施前已發布的檢定系統仍然使用JJG,大家也就沒什么可說的,如果2003年9月12日實施后有的人仍然堅持使用JJG而拒用JJF,不管他編制什么借口,都可認為是對國家規范的抗拒,都可以認為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典型行為。當然這個人也許還會繼續苦悶糾結不能自拔,繼續罵街,那我們也就只有讓他任便了。
作者: xqbljc    時間: 2016-7-24 17:30
          2003年9月12日后至今,我們國家的檢定系統表縮寫仍然繼續以往使用JJG而不是什么JJF,這難道不是事實?!也只有某版主選擇性的眼瞎,看不到“JJG2000以上的都是計量檢定系統表(JJG2001~JJG2093)”其編造出的“JJF2056”能插入到JJG2001~JJG2093之間嗎?如果某版主不為編造瞎話而“繼續苦悶糾結不能自拔”,就將莫須有的“JJF2056”上傳讓大家見識一下啊,其沒有那個膽量吧!說謊成性的某版主并非“可憐”,其蓄意誤導公眾實在是可恨!
作者: njlyx    時間: 2016-7-24 17:39
規矩灣錦苑 發表于 2016-7-24 17:03
  我說過關于標準、規范代碼的問題不是本主題帖討論的問題,某個“專家”罵罵咧咧。沒完沒了地糾結這個問 ...

        現行的“計量檢定系統表”是否有代號“JJFxxxx—xxxx”的?    若沒有,你最好說:“我”認為“應該如此這般”,但現實并未盡如“我”意。  如此,別人的觀感可能會略好?
作者: xqbljc    時間: 2016-7-24 18:05
njlyx 發表于 2016-7-24 17:39
現行的“計量檢定系統表”是否有代號“JJFxxxx—xxxx”的?    若沒有,你最好說:“我”認為“ ...

        讓某版主承認“檢定系統的代號從JJG改為JJF(計量技術規范)了”、“計量檢定系統叫計量技術規范(代號JJF)”是其編造的瞎話,這是教不得的!那樣,“不撞南墻不回頭的擰種”也就徒有虛名了!某版主繼續做“擰種”吧,這在本論壇是唯一性的,其可悲處既是以另類為光宗耀祖的。
作者: 度心寬    時間: 2016-7-24 18:58
呵呵,理論及實際工作中 JJG也屬于計量技術規范,好像大家比較看重JJG,不看重JJF,
其實級別一樣,都是一家人。能說JJF1001 不重要,級別比JJG低嗎?不要因為,校準規范是有JJF代號,
就認為,JJG比JJF高。修法后檢定規程與校準規范是一級東西!
作者: 規矩灣錦苑    時間: 2016-7-24 22:47
njlyx 發表于 2016-7-24 17:39
現行的“計量檢定系統表”是否有代號“JJFxxxx—xxxx”的?    若沒有,你最好說:“我”認為“ ...

  并不是我認為“計量檢定系統表”的代號應該是“JJFxxxx—xxxx”,我沒有這么大的能耐隨便認為國家的檢定系統圖編號該怎么編,而是國家規范規定“計量檢定系統表”的代號應該是“JJFxxxx—xxxx”。2003年9月12日起國家計量技術規范JJF1104-2003《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編寫規則》正式實施,在這之前的計量檢定系統已經使用了JJG,這是歷史造成的,人們不能說三道四,這些檢定系統圖需要換版的時候才能改過來。但2003年9月12日JJF1104正式實施后發布或換版的計量檢定系統就應該按國家規范規定使用JJF。大家都知道國家計量技術規范是法定技術規范必須不折不扣地執行,如果此后仍繼續使用JJG而拒絕使用JJF的,不管是什么部門還是什么人所為,則都可認為是違反國家規定的行為,他們不能以自己的意愿把國家技術法規視為一張廢紙。
  順帶提一句,一如既往,66樓這樣以罵大街形式為主的帖子,包括以謾罵為生道德品質低劣的人,本人不予理睬。
作者: 規矩灣錦苑    時間: 2016-7-24 23:28
本帖最后由 規矩灣錦苑 于 2016-7-24 23:35 編輯
度心寬 發表于 2016-7-24 18:58
呵呵,理論及實際工作中 JJG也屬于計量技術規范,好像大家比較看重JJG,不看重JJF,
其實級別一樣,都是一 ...


  你應該是說到了問題的本質。的的確確JJG的編碼因為實行較早,長期的使用已深入人心,由于人類思維的慣性作用把與計量有關的所有技術規范都習慣于使用JJG。豈不知國家2003年已經意識到僅JJG一個編碼時,號段資源已消耗殆盡,并且檢定規程、校準規范、檢定系統以及其它計量技術規范擠在同一個JJG中,不便于使用、檢索和管理。故而規定JJG僅用于計量檢定規程,符號由“計量”、“檢定”、“規程”的第一個拼音字母組成。其余非檢定規程的計量技術規范全部使用JJF,由“計量”、“技術”的第一個拼音字母和“規范”的“范”字第一個拼音字母組成。
  人們往往習慣于舊觀念、舊思維,“比較看重JJG,不看重JJF”,時不時的錯用,需要一定時間適應,這是情有可原的。但有的人,甚至是知名專家有意違反國家規定,且明知故犯,就不得不令人懷疑其是否別有用心,視國家規定為兒戲,懷疑其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是否有對抗國家規定的想法。
  說到級別,JJG全部用于檢定規程后,每一個檢定規程就都是某種計量器具檢定過程的指導性法規了,專用的技術法規不可能對其它技術法規產生指導性作用。JJF則不然,它除了可以用于某種測量設備校準過程的指導性法規,還可以用于對其它計量技術法規進行規范或指導的法規。前者的級別與JJG毫無差別,后者的級別必然高于前者。前者的制定必須遵守后者的規定,不能違反。只要我們稍加留意,就會發現JJF中的確有不少級別或地位是高于JJG和其它JJF的。
作者: 度心寬    時間: 2016-7-25 11:06
本帖最后由 度心寬 于 2016-7-25 11:27 編輯
規矩灣錦苑 發表于 2016-7-23 15:43
  感謝你在討論問題中的坦率,觀點不怕對立,對立的技術觀點其實也是推動技術進步的一個動力,你可以認 ...


  
   不是我太直接坦率,是因為有定論的法律規定的東西,不應該討論,也是提醒,應該參閱相關規定。

至于標準的級別,我在46樓已經說明。我對你其它方面觀點,大多都是支持的,怕在這個問題上,越走越遠,

有損版主形象。

    我認為:檢定規程、校準規范、計量技術規范都屬于計量技術規范,不存在級別高低問題,只是各自調整范圍、

目的作用不同而已。在習慣上,大家都被一些不規范稱謂誤導,把檢定規程稱作技術性法規(沒有法律依據),

大家就認為檢定規程JJG級別比較高。可檢定規程制定編寫要依據JJF1002,JJF是否也是技術法規,如不是,是否合適,

大家潛意識內,JJF級別比JJG低,JJF不是技術法規性文件。規矩版主反其道而為,把JJF1002的業務范圍作用,

既調整JJG制定編寫方面指導作用,提升為比其它JJG高一級看法,引起了其它量友反對。引起了爭論,應該達成正確的認知才好。
作者: 規矩灣錦苑    時間: 2016-7-26 02:00
度心寬 發表于 2016-7-25 11:06
不是我太直接坦率,是因為有定論的法律規定的東西,不應該討論,也是提醒,應該參閱相關規定。

至 ...

  有不同觀點相互探討是正常現象,只要不是相互挖苦諷刺甚至謾罵,不必擔心和計較個人的感受和形象。談到標準、規范的等級高低問題,我認為還是要先說明自己對等級高低的定義,定義明確了,就容易使人理解,定義不明確或定義不一致都會造成分歧,因此我還是想聆聽你對標準等級是如何定義的,定義明確了,我就明白你所說的標準無等級高低的論點是什么含義了。
  正如你所,大家都把檢定規程稱作技術性法規,可是檢定規程的制定要依據JJF1002,就從這一點上說,JJF1002是檢定規程的依據,它的地位是不是比檢定規程JJG更高呢?人們往往從自己的主觀想象來評判事物和觀點的正誤,但主觀想象往往會把我們引向誤區。我們再從另一個角度來想,檢定規程JJG是計量技術規范,而JJF才是計量技術規范的代號,這說明JJG是JJF中的一個特例,或者說是JJF中的一個品種,相當于概念體系中的“種屬關系”,JJF是上層“母”概念,JJG是屬于JJF之下在JJF范圍覆蓋的“子”概念之一,JJF的級別是不是該比JJG更高呢?
  我個人的形象被誤解和個人觀點被反對,我從來不怕也不計較,我在參加本論壇的初期就表態,本人大地震中大難不死,為報答黨、國家和全國人民對災區關懷和無私援助,我愿意奉獻我的一切,我的觀點不一定完全正確,但我愿意將我的所歷、所見、所聞、所聽、所想全部毫無保留地說出來供大家參考,我歡迎大家對我說三道四,目的是為了活躍久違了的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正常學術討論氛圍。有人有誤解我完全理解,有人說話愛激動,言語有些過火我也理解,偶爾罵兩句也是人之常情,有反對意見,有爭論就更正常了,這種正常現象也正是我所希望產生的效果。唯有謾罵成性,一罵就五六年都還不收斂,這樣的人的確與中國是文明古國、禮儀之邦,中國人的傳統道德品質、傳統文化格格不入的。
作者: csln    時間: 2016-7-26 08:23
本帖最后由 csln 于 2016-7-26 08:46 編輯
規矩灣錦苑 發表于 2016-7-26 02:00
  有不同觀點相互探討是正常現象,只要不是相互挖苦諷刺甚至謾罵,不必擔心和計較個人的感受和形象。談 ...


我們再從另一個角度來想,檢定規程JJG是計量技術規范,而JJF才是計量技術規范的代號,這說明JJG是JJF中的一個特例,或者說是JJF中的一個品種,相當于概念體系中的“種屬關系”,JJF是上層“母”概念,JJG是屬于JJF之下在JJF范圍覆蓋的“子”概念之一,JJF的級別是不是該比JJG更高呢?

這胡言亂語的毛病就不能改一下嗎?

JJG是計量檢定規程、JJF是計量技術規范,JJG、JJF都是計量技術法規,計量檢定系統表、計量檢定規程、計量技術規范都是計量技術法規,沒有級別高低,也不存在“母”、“子”關系

先有JJG,后有JJF,JJF是上層“母”概念,JJG是屬于JJF之下在JJF范圍覆蓋的“子”概念之一,這種沒腦子的話也能說出來,什么東西會是先有“子”后有“母”的

別的東西胡說八道也就罷了,這是個嚴肅的問題,怎么能也信口開河、胡言亂語啊
作者: 度心寬    時間: 2016-7-26 13:07
規矩灣錦苑 發表于 2016-7-26 02:00
  有不同觀點相互探討是正常現象,只要不是相互挖苦諷刺甚至謾罵,不必擔心和計較個人的感受和形象。談 ...

標準化法第六條:
第六條 對需要在全國范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應當制定國家標準。國家標準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對沒有國家標準而又需要在全國某個行業范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可以制定行業標準。行業標準由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并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在公布國家標準之后,該項行業標準即行廢止對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統一的工業產品的安全、衛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標準。地方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并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在公布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之后,該項地方標準即行廢止
企業生產的產品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應當制定企業標準,作為組織生產的依據。企業的產品標準須報當地政府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已有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國家鼓勵企業制定嚴于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企業標準,在企業內部適用。
    說明:國標、行標、地標,任何二者不能同時存在。不存在級別高低問題吧?只是按地域范圍問題。只有同時存在標準才有適用級別高低的問題。
    并請參閱《行業標準管理辦法》及《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等規章文件。
作者: 規矩灣錦苑    時間: 2016-7-26 18:57
csln 發表于 2016-7-26 08:23
我們再從另一個角度來想,檢定規程JJG是計量技術規范,而JJF才是計量技術規范的代號,這說明JJG是JJF中的 ...

  我的觀點也好,你的觀點也罷,是不是“胡言亂語”、“胡說八道”,在討論中最好都不必忙于下結論和定性。我只是做了一種比喻,“計量檢定系統表、計量檢定規程、計量校準規范都是計量技術法規”這是你說的吧,根據你這句話是不是可以理解為計量檢定系統表、計量檢定規程、計量校準規范以及其它計量技術法規都是計量技術法規中的一種?檢定系統、檢定規程、校準規范,甚至包括術語規范、計量技術規范的編制規范等等與計量技術規范是不是“種屬關系”?
  先有JJG,后有JJF這是事實,但先有什么,后有什么就能決定它們沒有等級區別,或就能決定先有的一定比后有的等級高嗎?有無等級差異,等級高低的識別,都與編碼方式規定何時發布無系。檢定規程早在上世紀中葉就開始發布了,能說2010年發布的JJF1002-2010《國家計量檢定規程編寫規則》不是檢定規程編制的計量技術規范嗎?
  其實規程、規范、規定、程序等只是規范某活動的技術文件的不同名稱,名稱沒有等級高低之分,即不能說規范比規程等級高,程序比規定等級低,等級高低的區別在于執行中的各自作用。誰領導誰,誰執行誰的命令,哪個文件依據哪個文件,哪個文件執行哪一個文件的規定,才能決定誰的級別高,哪個文件的級別高。所有的檢定規程的制定和修訂都必須執行JJF1002-2010,JJF1002是檢定規程的規程,統領所有的檢定規程,檢定規程制定的好壞用JJF1002來衡量,因此就文件級別而言JJF1002的級別高于所有檢定規程的級別。
作者: 規矩灣錦苑    時間: 2016-7-26 19:09
度心寬 發表于 2016-7-26 13:07
標準化法第六條:
第六條 對需要在全國范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應當制定國家標準。國家標準由國務院標準化 ...

  感謝你引用了標準化法第六條,標準化法第六條的內容正是說明了國標、行標、地標、企標的文件等級高低。“在公布國家標準之后,該項行業標準即行廢止”,“在公布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之后,該項地方標準即行廢止”,“企業制定嚴于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企業標準”這三句話說明國標可否定行標,行標可否定地標,企標要求不得低于地標規定,它們的文件級別由高到低排列順序為:國標、行標、地標、企標,而不能反過來排列。文件級別高低與文件是否能同時存在沒有關系,某文件的發布而排斥另一個文件的存在,那么這個文件的級別比被否決存在權的文件高。
作者: csln    時間: 2016-7-26 19:29
本帖最后由 csln 于 2016-7-26 19:39 編輯
規矩灣錦苑 發表于 2016-7-26 18:57
  我的觀點也好,你的觀點也罷,是不是“胡言亂語”、“胡說八道”,在討論中最好都不必忙于下結論和定 ...


你實在是不可理喻,GB/T 1.1  標準化工作導則,是所有標準編寫都要遵守的,你能說GB/T 1.1比 GB的級別高嗎?

GUM是個指南,是全世界都要遵守的,你能說GUM比強制國家標準GB級別更高嗎?
作者: 規矩灣錦苑    時間: 2016-7-26 20:28
csln 發表于 2016-7-26 19:29
你實在是不可理喻,GB/T 1.1  標準化工作導則,是所有標準編寫都要遵守的,你能說GB/T 1.1比 GB的級別高 ...

  討論技術問題請擺正自己的位置和態度,大家都是平等的,都應該本著相互尊重,和諧友好的態度發言,技術觀點的對錯和發言如何激動,大家都可以理解和原諒。但如果你一直說話不客氣,那我也可以不客氣地使用你的原話回敬你:“你實在是不可理喻”。請你感覺一下我這樣回敬你的體會。
  GB/T 1.1  標準化工作導則,是所有標準編寫都要遵守的,因此,這個標準的地位的確是比其它標準的地位高,級別比其它標準的級別高。
  GUM是個指南,是全世界要進行不確定度評定時都要遵守的,我國承認了GUM并轉化為我國的JJF1059.1,那么我國各行各業在對測量不確定度評定時就必須執行JJF1059.1,各行各業發布的有關不確定度評定的幾十個標準和規范必須遵守JJF1059.1,這幾十個標準、規范的級別的確比JJF1059.1的級別低。但,你不能因此而說“GUM比強制國家標準GB級別更高”,因為GUM并不是指導強制國家標準GB編制的,GB的制定并不依據GUM。GUM與GB的關系和GB/T1.1與其它國家標準GB的關系根本就無法扯到一起相比,這種扯在一起比較的做法本身,同樣是犯了概念混淆不清的錯誤。
作者: csln    時間: 2016-7-27 08:10
規矩灣錦苑 發表于 2016-7-26 20:28
  討論技術問題請擺正自己的位置和態度,大家都是平等的,都應該本著相互尊重,和諧友好的態度發言,技 ...

想聽好話,就多看看66#那樣的,樓上還有不少,悟透這些了,別人對你就都是好話了
作者: 度心寬    時間: 2016-7-27 11:26
規矩灣錦苑 發表于 2016-7-26 19:09
  感謝你引用了標準化法第六條,標準化法第六條的內容正是說明了國標、行標、地標、企標的文件等級高低 ...

它們的文件級別由高到低排列順序為:國標、行標、地標、企標,而不能反過來排列。

呵呵,你是鉆進死古同了,非要分出個高低。就不會同時存在,不存在高低。你的擰勁,我不愿再給辯論了,費精力啊!
作者: 規矩灣錦苑    時間: 2016-7-27 12:19
度心寬 發表于 2016-7-27 11:26
它們的文件級別由高到低排列順序為:國標、行標、地標、企標,而不能反過來排列。

呵呵,你是鉆進死古同 ...

  當然有級別高低并列的技術文件,同在一個文件指導下產生的文件屬于同級文件。例如同在JJF1059.1指導下編制的各行各業關于不確定度評定的幾十個標準、規范是并列的,級別是相同的。同在GB/T19000指導下編制的"9000族標準”是相互并列的,級別相同。
  并非我“鉆死胡同”,幾乎所有的“族”標準都有一個在該“族”內處于指導性的“母”標準的地位,而其余標準處在相互并列的“子”標準位置。
  其實“標準”和“法律”作用類似,管理模式也類似,標準體系可以認為是縮小了的法律體系。法律體系有憲法、計量法、行政法規、地方法規的等級層次,同級法規相互并列。標準體系也是如此,存在著等級不同和等級并列現象。憲法是最高層次的法律文本,不同領域內的標準在本領域內也會有自己的“母”標準。
作者: 規矩灣錦苑    時間: 2016-7-27 13:21
csln 發表于 2016-7-27 08:10
想聽好話,就多看看66#那樣的,樓上還有不少,悟透這些了,別人對你就都是好話了 ...

  我想不到您也會欣賞一個以謾罵為嗜好、為職業、為榮的人的罵街行為,如果您真的對此很欣賞,我也沒有辦法。我欣賞大家有不同的意見能毫無保留、毫無顧忌地講出來共同探討和研究,言語激烈一點,偶爾有一兩句臟話都可以理解,但我絕不會欣賞罵街的行為,罵街行為一直以來都為國人所不齒。在技術論壇評論罵街品質高尚還是有違中國人的道德底線,似乎并非適當,因此若非老師您提及,我絕不會介入此類話題的討論。
作者: xqbljc    時間: 2016-7-27 16:42
         “2003年9月12日JJF1104正式實施后發布或換版的計量檢定系統”縮寫,并沒有按照選擇性眼瞎某版主胡言亂語的“使用JJF”,而是按照某計量技委會秘書長(JJF1104主要起草人)及國家局計量司相關部門負責人12年前的解釋說明,繼續使用檢定系統表自面世以來一直使用至今的縮寫JJG。這是“以自己的意愿把國家技術法規視為一張廢紙”,“違反國家規定的行為”嗎?難道只有某版主那張編造出一系列謊言邪惡的嘴才是符合國家規定的行為?應該是其一貫性的缺乏自知之明不自量力的狂妄不可一世的猖獗吧!說實話臉紅的某版主又繼續編造出“JJF2056 長度計量器具(量塊部分)檢定系統”的謊言,完全不顧現實中是否存在“JJF2056 ”這樣莫須有的東西,更不考慮其胡言亂語有可能對眾多量友造成的誤導后果,這樣一個“臥底”在本論壇的毒瘤,難道不應該徹底鏟除嗎?!!!

        對于國家規程/規范/標準這些法規性技術文件,某版主信口開河瞎講一氣非要分出什么“上下級關系”,并“沒腦子的”編造出“JJF是上層“母”概念,JJG是屬于JJF之下在JJF范圍覆蓋的“子”概念之一”這樣先有“子”后有“母””的“癡人說夢”,難道規氏家族就是這樣的子嗣與長者輩分混亂?天下之大無奇不有,“七十”的某版主奇葩的家族關系確實與眾不同!雖不能說是亂輩,但實在是太有“創意”了!每當某版主的信口開河瞎講一氣,包括其胡編亂造的謊言,屢屢被眾多量友質疑或戳穿導致其理窮詞絕之時,某版主總會拿出其什么“大地震中大難不死”來博取同情,同樣的作秀其在多個其它論壇以及本論壇多次上演,還發出煞有其事的什么“報答.........對災區關懷和無私援助,我愿意奉獻我的一切”的慷慨激昂話語,如此的裝腔作勢,卻連“講錯了,就應該更正”的話語都不敢面對,有誰還會報以同情呢?地震是天災;胡言亂語、編造瞎話、蓄意誤導是人禍!屢屢如此作秀,當年受其蒙騙付出的同情早已蕩然無存,并對其如此卑賤的行為,感到十二萬分的鄙視!不要說天災地震,其當下就是戰戰兢兢的摔倒在地,也沒有人會屑于去扶起了!不“作”也就不會,某版主落得如此地步,純屬活該!還有當某版主理窮詞絕之時,總要嘰嘰歪歪的抱怨其被“謾罵”,對于其強烈渴望受罵的心理,如果某版主能夠實話實說對此變態心理給出解讀,也就不需要心理專業人士參與進來或另辟話題給以討論了。另外“垃圾帖子”、“反面教材”、“我又是一個不撞南墻不回頭的擰種”、“是騾子是馬牽出來溜溜”、“帕金森”、“癡人說夢”、“潑婦”、“市井”、“肥料”、“不想活過年過古稀”、“糞土”、“他本來就不可能達到古稀之年”、“潑婦”、“婊子”、“臭婆娘的裹腳布”、“神經病”、“其媽”、“擰種”、“老大不小的人了”、"下里巴人"、“煮熟的鴨子嘴硬”、“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讓人笑掉大牙”、“丑媳婦不想見公婆”、“諱疾忌醫”、“道貌岸然”、“洋專家”、“腦子進水或精神狀態出問題”、“賊喊捉賊”、“愿意男人女人地討論問題”、“專家精神是否正常........。上述白紙字難道不都是首先出自某版主那張臭嘴?!某版主抵賴的了嗎?!現今某版主也煞有其事的來談什么“中國是文明古國、禮儀之邦,中國人的傳統道德品質、傳統文化”等等,其有那個資格嗎?還振振有詞的“解讀”為“不過是罵自己罷了”,真是見過不要臉的,但像某版主這樣厚臉皮的不要說見,恐怕眾多量友更是聞所未聞吧!

        “GB/T 1.1  標準化工作導則,..............地位的確是比其它標準的地位高,級別比其它標準的級別高”,又是明顯的胡言亂語,難道“推薦性標準”比“強制性標準”“地位高、級別高”?“有級別高低并列的技術文件”,大家都清楚,“級別高低”是上下位置,而“并列”是平行位置,某版主將上下與平行扯、繞、揉為一體,是不是“犯了概念混淆不清的錯誤”?!如此的攪混水、搗糨糊,還以什么“四十余年”自吹自擂,要將什么“所歷、所見、所聞、所聽、所想全部毫無保留地說出來”,其還是少做或不做蓄意誤導公眾的事情,閉上那張從不靠譜的橫豎嘴安息的好!




作者: 規矩灣錦苑    時間: 2016-7-27 23:43
  不管是什么人都不能違法違規,既然法規規定了國家檢定系統從2003年9月12日起,其編碼由使用JJG改為使用JJF,就應該按國家技術法規規定使用JJF,所謂“繼續使用檢定系統表自面世以來一直使用至今的縮寫JJG”的做法正是“以自己的意愿把國家技術法規視為一張廢紙”,“違反國家規定的行為”。某舉世聞名的“磚家”“靠那張編造出一系列謊言邪惡的嘴”可以與國家計量技術法規唱反調,但卻否定不了國家計量技術法規白紙黑字的規定。至于他能不能“閉上那張從不靠譜的橫豎嘴安息”只是人們的期望,相信他最近的日子里是不會“安息”的。
作者: xqbljc    時間: 2016-7-28 16:57
         某版主編造出的瞎話“檢定系統的代號從JJG改為JJF”,以及“計量檢定系統叫“計量技術規范”(代號JJF)”,完全就是選擇性的眼瞎,而無視國家檢定系統表自面世以來一直使用至今的縮寫JJG的現實,且橫嘴攻擊現實狀況是什么“違法違規”,豎嘴詆毀現實狀況是什么“違反國家規定”,好像其那張從不靠譜的橫豎嘴就代表了國家法律法規,實在是狂妄而不自量力!讓眾人恥笑!奉勸某版主看清楚自己“下里巴人”的卑賤,調理好那張信口開河瞎講一氣的嘴,尊重現實中檢定系統表自始至終一直使用縮寫JJG而非其胡言亂語的縮寫JJF。居心叵測、存心不良的臥底某版主就不要以卵擊石“撞南墻”了,還是早點閉嘴、安息的好!
作者: 規矩灣錦苑    時間: 2016-7-29 20:29
  84樓的計量界知名“磚家”無論如何繼續糾結,繼續郁悶,繼續罵街,但卻無法改動JJF1104關于檢定系統圖的編碼由使用JJG改為使用JJF規定的現實。
作者: xqbljc    時間: 2016-7-29 22:05
          “七十”且傻乎乎的某版主竟然又扯出了什么“規定的現實”,現實都是客觀存在的,哪有規定或者扯繞產生“現實”的!客觀存在的現實就是自檢定系統表面世以來,一直就采用縮寫JJG!講出“檢定系統由JJG改為JJF”就是選擇性眼瞎的編瞎話!某版主的選擇性眼瞎實在可悲!
作者: 規矩灣錦苑    時間: 2016-7-29 22:36
  “傻乎乎”且“眼瞎”的“專家”除了罵街,罵老人,罵所有與自己觀點不同的人外,的確看不明白別人說的話,呵呵。
  “檢定系統由JJG改為JJF”由JJF1104做了明確規定,這個規定是如此現實地擺在他的眼前,他的的確確“選擇性眼瞎實在可悲”!把別人的話解讀為“規定的現實”,也的的確確夠“傻乎乎”了!
作者: 機械工程    時間: 2016-7-30 07:32
         去過不少論壇,但像本論壇使用一個SB.250的人做版主來胡攪蠻纏、挑起紛爭、惡意攻擊其它眾多量友事情確沒見過。明明就是這個版主在胡言亂語且尖酸刻薄、謾罵成性,卻要反誣他人“罵街”,一個痞子版主毀了本論壇良好的口碑,實為害群之馬的人渣所作所為,這樣的事情發生在計量論壇的光天化日之下,確實太奇葩了!
作者: 規矩灣錦苑    時間: 2016-7-30 11:39
  88樓說得也是,全世界有不計其數的“論壇”媒體,諸如本論壇這種技術上胡攪蠻纏,行為上罵人成性的“SB.250的人”實屬罕見,何況還發生在曾經是行業內的知名專家身上,“這樣的事情發生在公眾媒體‘技術論壇’的光天化日之下,確實太奇葩了!”
作者: xqbljc    時間: 2016-7-30 15:04
                                                        在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的縮寫是JJG
                         還是JJF問題上,另類且“擰種”的某版主是如何選擇性眼瞎并編造謊言的

        國家《計量法》明確規定:計量檢定必須按照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進行,所以,檢定系統表的法律地位是顯而易見的。自上個世紀的80年代末(87年)至今時間跨度近30年的時間里,國家共頒發了檢定系統表近百個(JJG2001~JJG2095),其縮寫全部為JJG!而另類且“擰種”的某版主選擇性的眼瞎,完全不顧及這計量發展歷史至今的事實,為蓄意誤導公眾,信口開河瞎講一氣編造出了一系列的瞎話,比如:“國家早已將近百個檢定系統的代號從JJG改為JJF(計量技術規范)了”,“計量檢定系統叫“計量技術規范”(代號JJF)”........。為了揭露某版主一貫性編造瞎話的不良用心,首先讓大家來看一下,某版主孤家寡人的謊言與廣大量友的一致認知以及當今的事實是如何尖銳對立的,由大家逐步認清其胡言亂語、語不驚人死不休、“不撞南墻不回頭的擰種”卑劣行為。

        1.  在 http://www.bkd208.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490&extra=page%3D1 版塊,“上帝”上傳了“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目錄[2016-3-23]  ”,由目錄表中可以清楚的看到:國家檢定系統表的縮寫至今全部為JJG,而根本沒有“改為JJF”;其中,屬于2003年后頒發的檢定系統表就有25個,難道這25個檢定系統表都是“堅持以個人的嗜好和想法繼續使用JJG”?還是25個檢定系統表都是“違反國家規定”?還是“上帝”“違反國家規定”上傳了正確的“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目錄”?
       2.  樓主吳下阿蒙在第一個帖子中就明確談到“JJG 2001到JJG 2093這么多個檢定系統”;
       3.  10樓的buding65117量友也明確談到“JJG2000以上的都是計量檢定系統表”;
       4.  37樓的度心寬量友也明確談到“檢定系統表是為規范量值傳遞的文件。該文件統一代號為:JJG”;
       5.  本論壇量友路云也明確談到“JJG類計量技術法規不僅包括計量檢定規程,還包括計量器具檢定系統表
       .............................................................................................................
       無需多講什么了,“上帝”上傳的檢定系統表目錄,以及眾多量友的明確認知,使“煮熟的鴨子嘴硬”,“撞南墻擰種”的某版主所堅持“檢定系統的代號從JJG改為JJF”的謊言被戳穿,并成了孤家寡人。否則,難道大家都錯了?都“違反國家規定”了?只有咬著屎橛子不松口的某版主一貫正確???






補充內容 (2016-7-30 23:17):
將“2003年后頒發的檢定系統表就有25個”改為“2003年后頒發的檢定系統表就有30個”.
作者: 規矩灣錦苑    時間: 2016-7-30 22:24
  謾罵磚家除了繼續糾纏與樓主提問不搭邊際的編碼問題,干擾本主題帖討論主題外,剩下的就只有罵街了。我還是那句話,你可以繼續糾結,繼續郁悶,繼續展現罵街的絕技,與中華民族傳統美德格格不入的低劣道德品質也可以充分展示給世人鑒賞,但國家計量技術法規JJF1104關于計量檢定系統編碼必須由JJG改為JJF的規定,某磚家也可以砸掉一個字嗎?
  JJF1104白紙黑字在那里,“煮熟的鴨子嘴硬”,“撞南墻擰種”的磚家天天罵罵咧咧,四處亂砸,但決砸不碎JJF1104從2003年9月12日起將檢定系統編碼由JJG改為JJF的規定!“上帝”上傳的檢定系統表目錄絕大多數發布在2003年前,歷史狀態不能改變,但要相信隨著新檢定系統的發布和舊檢定系統的換版,將會按JJF1104的規定改為JJF,用歷史狀態否定和對抗國家新規定實在太可悲。
作者: xqbljc    時間: 2016-7-30 23:03
本帖最后由 xqbljc 于 2016-7-30 23:19 編輯

         某版主如此渴望被罵,實在讓人不可理喻,其對著鏡子自行操作(自操)即可。

         提醒某版主今后編瞎話時,盡可能想方設法編造的圓滑些,免得破綻百出,讓人恥笑。其胡言的““上帝”上傳的檢定系統表目錄絕大多數發布在2003年前,歷史狀態不能改變”,如果某版主不是選擇性眼瞎,難道不知掰著腳趾頭數一下,在“JJG 2001到JJG 2095這么多個檢定系統”中(共95個),其縮寫全部為JJG,屬于2003年后頒發的就有30個,這30個檢定系統表的縮寫也全部為JJG,還能胡攪蠻纏這2003年后頒發的30個檢定系統表也都是“歷史狀態”嗎?那“七十”之人豈不就成了出土文物?!你編瞎話的“JJF2056長度計量器具(量塊部分)檢定系統”又在哪里?也在““上帝”上傳的檢定系統表目錄”中嗎?編造瞎話竟然敢在“上帝”頭上動土,你狗膽不小啊!但大家相信“上帝”不會像某版主那樣也去編造瞎話,更不會去什么“對抗國家新規定”而像某版主那樣變的“實在太可悲”。某版主臨安息還要抓個墊背的,當心犯欺君死罪的!
作者: 規矩灣錦苑    時間: 2016-7-31 00:09
  誰是謾罵磚家,誰一連罵了數年越罵越上癮,世人皆知。對著鏡子罵是量友們對謾罵磚家的“鼓勵”,現在謾罵磚家可以鸚鵡學舌了。
  某磚家掰著手指頭在那里慢慢數,今天數不完明天、后天還可以接著數,似乎靠他的數數就可以改變JJF1104的規定了。國家的技術法規該不該遵守可以置于腦后,反正我就是不承認,就是不遵守,你能奈我何?敢在“上帝”頭上動土,沒有什么可怕的,上帝終歸是神話人物或宗教精神人物,但敢在國家法規上動土,的確是“狗膽不小”!國家法規要求將計量檢定系統編碼改為JJF,JJG2056的歷史已經存在,改為JJF2056是必然的,以歷史存在為由“對抗國家新規定”,實在是太可悲!
  本主題帖的問題是“檢定系統表是做什么用的?”,鑒于某磚家糾結的苦惱勢頭,又費了幾個帖子幫其解除苦惱,占用了大家寶貴的時間,干擾了樓主要求討論的主題,實在是抱歉。如果某磚家后面的帖子仍糾結與本主題帖毫無干系的內容,仍然罵聲不絕,就讓他糾結和對著鏡子謾罵去吧,本人不再可憐他,專為開導他占用大家的時間了。
作者: xqbljc    時間: 2016-7-31 08:50
          某版主渴望越是得不到滿足,就越發渴望得到且因此而“上癮”,這就如同吸食毒品,實在難以戒除的話,對著鏡子“自操”滿足一下,也能解決“上癮”需求。某版主實在可悲,“七十”之人,已經廢了!

         JJF1104的附錄A中的例子,由于考慮到檢定系統表在國家《計量法》中的法律地位,且有某計量技委會秘書長(JJF1104主要起草人)及國家局計量司相關部門負責人12年前的解釋說明,所以2003年后頒發的30個檢定系統表縮寫依然采用一直使用至今的JJG,而不會采用某版主編造的瞎話“改為使用JJF”了。“七十”之人實在可悲,“稻草”未曾撈到,編造瞎話、蓄意誤導卻在論壇越發丟人現眼了!其叫囂“就是不承認,就是不遵守,你能奈我何?”,沒人屑于治某版主于死罪,由其丟人現眼、讓人恥笑也就夠了!某版主胡言亂語的“JJG2056的歷史已經存在,改為JJF2056是必然的”話,何日才能實現呢?“七十”之人了,應該沒有多少來日方長了吧?!

        某版主視““上帝”終歸是神話人物或宗教精神人物”,并狂吠“沒有什么可怕的”,如此狂妄心態及戾氣很好理解,其即使綁架論壇、逼宮奪主而犯上也毫不奇怪,反骨釋然嗎。但其這個“欲望”同其“渴望”一樣,無法得到滿足,且此“欲望”也不是其“自操”就能得以實現的。畢竟,論壇中眾多量友不會答應!某版主又是一個“癡人說夢”,呵呵!

作者: 規矩灣錦苑    時間: 2016-7-31 11:26
xqbljc 發表于 2016-7-31 08:50
某版主渴望越是得不到滿足,就越發渴望得到且因此而“上癮”,這就如同吸食毒品,實在難以戒除的 ...

  如果你認為你94樓的帖子罵街罵得還不夠過癮,還不夠惡毒,就請繼續歇斯底里發作。如果你認為你94樓的帖子還不夠可笑,就繼續發布類似的更可笑的帖子。讓大家欣賞一下你這個曾經的全國知名計量領域內的專家,罵街水平和惡劣演技的頂峰到底能達到什么程度。
作者: xqbljc    時間: 2016-7-31 13:16
            某版主無需煩勞他人,沒人屑于搭理你,你就照照鏡子動動嘴“自操”好了。
作者: xqbljc    時間: 2016-8-4 15:19
         “檢定系統表的縮寫使用JJG,而不使用JJF,這是由檢定系統表的法制性地位所決定的”的話,正是12年前某計量技委會秘書長(JJF1104主要起草人)及國家局計量司相關部門負責人解釋說明中的主要內容。由于計量檢定屬于法制計量范疇,所以國家《計量法》中明確規定:計量檢定必須按照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進行;計量檢定必須執行計量檢定規程,而檢定系統表、計量檢定規程的縮寫均為JJG。國家《計量法》中并沒有提及計量技術規范JJF,所以JJG與JJF的法制性地位孰重孰輕難道不是顯而易見的嗎?!正是由于某版主所處“下里巴人”的卑賤地位,所以其沒有資格去參加與JJF1104相關的會議,但信口開河瞎講一氣的嘴又不甘于消停、安息,胡言亂語的什么“打臉當阿斗當兒戲”,明顯就是對其“六零后”的“老前輩”及國家相關部門的惡意攻擊。

       “檢定是一個完整的計量儀器管理過程,而校準則是計量儀器管理過程中的一個技術環節”,這樣的話有錯嗎?哪個地方“違背JJF1001定義”了?竟然招致某版主“搖搖頭....沒有什么可說”的了?這“搖搖頭”莫不是某版主又被掌嘴了?負責任的告知某版主,上述話語,正是被其稱為“老前輩”的“王XX”(“四零后”稱“六零后”的為“老前輩”),在2013年國家計量技術法規起草人培訓班上授課原稿摘錄,2013年5月29日、6月6日、6月7日,國家質檢總局計量司先后在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和北京市舉辦了3期國家計量技術法規起草人培訓班,來自全國各地的308名國家計量技術法規起草人參加了培訓,難道被某版主稱為“老前輩”的“王XX”與308名與會人員水平都不如某版主?某版主不知道自己吃幾碗干飯的不自量力是不是過于狂妄不羈了呢?!“王XX”的授課原稿部分內容還曾以論文的形式發表在2008年第三期《計量技術》雜志上,歡迎不知天高地厚的某版主去查詢并不知趣的去質疑。
              
        某版主實在太“懂得什么是禮貌,什么是道德品質”了,此自稱“古稀之年”之人竟然“稱孫子學校年輕老師為“張老”、“王老””,如此的下賤及流里流氣不怕被“年輕老師”們怒斥為老不正經嗎?不怕被啪、啪的掌嘴嗎?如此為老不尊之人讓人說其什么好呢?!

作者: 規矩灣錦苑    時間: 2016-8-5 23:56
  罵街絲毫不能證明“磚家”的道理站得住腳,反而證明謾罵者的品德低下和沒有道理。不管是什么人,哪怕是計量技術規范的起草者都必須遵守國家正式發布的技術規范規定。JJF1104中規定計量檢定系統的編碼代號使用JJF,白紙黑字、鐵板釘釘,容不得任何人以任何理由與其對抗。有的人對自己不喜歡的國家規定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做法已習以為常,不以為然,長期以來某些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不正常現象,在我國逐步走向法制的時代必須得改正。
  計量法規定“計量檢定必須按照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進行;計量檢定必須執行計量檢定規程”,但計量法并不規定檢定規程和檢定系統的代碼。客觀事實是,JJF1002《國家計量檢定規程編寫規則》附錄B和附錄C規定檢定規程的代碼使用JJG,JJF1104《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編寫規則》附錄A和附錄B規定檢定系統的代碼使用JJF,這個事實任何人都無法否認!
  至于聞名世界的謾罵磚家懂不懂禮貌,道德品質如何,將其數年來的帖子統計一下就大白于天下了,其罵街的帖子占他所有帖子比重是多大,謾罵惡毒程度全世界還能不能找到第二個人,勸阻謾罵的人數有沒有比勸阻他更多的,罵街時間有沒有比他更長的,此人在罵街領域創造了多少個世界之最,人人都清清楚楚心知肚明,用不著我來點穿。其實也用不著統計他罵街的骯臟歷史,就97樓一個帖子也就足以得到證明。
作者: xqbljc    時間: 2016-8-7 22:47
         “計量法并不規定檢定規程和檢定系統的代碼”,但“客觀事實是”,檢定規程從上個世紀70年代末至今都在使用縮寫JJG,同樣,檢定系統表自面世(80年代末)至今(2016年),也是一直都在使用縮寫JJG,某版主胡編亂造的瞎話“檢定系統的代號改為使用JJF”了,又在我們國家的哪個歷史時期呢?其編瞎話的“JJF2056長度計量器具(量塊部分)檢定系統”又到哪里去查詢呢?睜著眼說瞎話與選擇性的眼瞎編造瞎話,對某版主來講,都是一樣的,因為其講實話會臉紅的!

         某版主在論壇一貫性的信口開河瞎講一氣,包括其東扯西繞、指東打西、胡攪蠻纏等等,所以,“聞名世界世界之最骯臟歷史”等話語用到其身上是最為貼切的。自稱“古稀之年”之人竟然“稱孫子學校年輕老師為“張老”、“王老””,那為時不遠的將來,某版主將會去幼兒班尋根問祖了,請大家拭目以待好了。


補充內容 (2016-8-8 21:39):
既然不得不承認“規程從上個世紀70年代末至今都在使用縮寫JJG這個客觀事實”,那編造的瞎話“檢定系統的代號從JJG改為JJF了

補充內容 (2016-8-8 21:41):
顯然就不是“客觀事實”了!某版主終于講了句實話,這又何必臉紅呢?
作者: 規矩灣錦苑    時間: 2016-8-8 15:13
本帖最后由 規矩灣錦苑 于 2016-8-8 15:15 編輯

  沒有一個人否認檢定規程從上個世紀70年代末至今都在使用縮寫JJG這個“客觀事實”,但卻有人堅決否定JJF1104規定的從2003年9月12日起檢定系統表停止使用代碼JJG,而改用代碼JJF這個“客觀事實”。以各種各樣的的理由拒絕執行甚至拒絕承認國家規定的“客觀事實”,是個別人以個人為中心,我行我素,你規定你的政策,我有我的對策的習慣。誰膽敢指出他的錯誤,誰就是他諷刺挖苦和惡毒謾罵的對像,82樓到99樓此人連續不斷的10個帖子再次以鐵一般的“客觀事實”給予了驗證。




歡迎光臨 計量論壇 (http://www.bkd208.com/) Powered by Discuz! X3.4
主站蜘蛛池模板: 日本免费一区二区在线观看| 国产精品亚洲一区二区三区| 欧美精品第一页| 97国产免费全部免费观看| 亚洲变态另类一区二区三区| 国产精品美女一区二区视频| 欧美人妖视频网站| 国产资源在线看| 久久久久久亚洲av成人无码国产| 狠狠色噜噜狠狠狠狠网站视频 | 性色AV一区二区三区无码| 国产性片在线观看| 中美日韩在线网免费毛片视频| jealousvue熟睡入侵中| 欧美综合亚洲图片综合区| 国产成人无码精品久久久免费 | 成年免费视频黄网站在线观看| 免费爱爱的视频太爽了| 69xxxx日本| 日本不卡一二三| 人人妻人人澡人人爽人人精品浪潮| 777奇米四色| 成年人影院在线观看| 亚洲精品高清国产一久久| 91频在线观看免费大全| 性做久久久久久久久| 亚洲国产精品网| 菠萝视频在线完整版| 在线观看免费人成视频| 久久精品国产久精国产一老狼| 精品人妻中文无码av在线| 国产精品久久久久久福利| 中文字幕侵犯一色桃子视频| 永久免费视频网站在线观看| 在线观看网址入口2020国产| 五月天婷亚洲天综合网精品偷| 精品国精品自拍自在线| 国产精品亚洲专区一区| 中文字幕丰满伦子无码| 欧美在线观看第一页| 四虎影视在线影院4hu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