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防科工局科技與質量司依法從嚴計量標準器具考核的要求,為進一步規范國防、區域最高計量標準器具考核工作,強化考核工作的計劃性,提高考核效率,現將2016年國防、區域最高計量標準器具考核計劃通知如下:
一、 申請材料要求
1.內容要求
1) 國防最高計量標準器具
申請新建、復查國防最高計量標準器具考核應分別按《國防軍工計量標準器具考核規范》(JJF(軍工)5-2014)和《計量標準考核規范》(JJF1033-2008)的要求,提交兩套申請材料。
2) 區域最高計量標準器具
申請新建、復查區域最高計量標準器具考核應按《國防軍工計量標準器具考核規范》(JJF(軍工)5-2014)的要求,提交申請材料。
2.格式要求
所有申請材料的格式須嚴格按照考核規范中規定的格式,并按規定加蓋公章。
二、 申請受理時間
1. 新建標準申請受理時間:2016年4月5日至25日。
2. 復查標準申請受理時間:
一季度:2016年1月18日至29日
二季度:2016年4月5日至25日
三季度:2016年7月1日至21日
四季度:2016年10月10日至28日
3. 國防最高計量標準器具復查申請須在標準有效期滿前9個月提交申請材料,區域最高計量標準器具復查申請須在標準有效期滿前6個月提交申請材料。逾期未申請的,按新建計量標準器具重新申請考核。
4. 采用郵寄方式提交申請資料的,以收到郵件日期為準。
三、 收費標準
國防最高計量標準新建考核費1200元/項,復查考核費600元/項;區域最高計量標準新建考核費600元/項,復查考核費300元/項。請在提交考核申請的同時繳納標準考核費用,將匯款憑證傳真至考核辦,并注明申請考核的標準器具名稱和匯款單位法人名稱。
開戶行:工行海淀西區支行
賬號:0200004509003500979
單位名稱: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北京長城計量測試技術研究所
備注:計量標準考核費
四、 聯系方式
聯系人:康偉 聯系電話:010-62457165
傳真:010-62456918 郵政編碼:100095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溫泉鎮環山村304所考核辦
請各機構認真組織,按計劃要求做好相關計量標準器具考核申請準備及上報工作。
附件:
1.2016年擬新建國防最高計量標準器具計劃表
2. 2016年國防最高計量標準器具復查計劃表
3. 2016年擬新建區域最高計量標準器具計劃表
4. 2016年區域最高計量標準器具復查計劃表
抄報: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計量主管部門
國防科技工業計量考核辦公室 2016年1月20日印發
304.84 KB, 下載次數: 329
歡迎光臨 計量論壇 (http://www.bkd208.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