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1月4日開始,江蘇省計量院啟用新的《計量器具檢定/校準委托合同》,新委托合同上增加了“基本檢校費”項目,合同上直接給出送檢計量器具檢定和校準的價格,這樣客戶送檢簽訂合同時就知道計量器具的收費價格,并進行事先確認,切實杜絕亂收費現象,真正做到公開、公正、透明,極大保護了客戶權益。
據悉,業務委托合同單上價格前置工作是江蘇省計量院建立完善的價格體系舉措之一,該院還經通過做好價格體系日常運行維護、價格庫匹配度管理等工作進一步規范價格管理,為客戶提供滿意優質的服務。
menglonghai 發表于 2016-1-14 21:18
我們這的市級計量所五年前就明確了...
| 歡迎光臨 計量論壇 (http://www.bkd208.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