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一超高壓工頻耐壓試驗裝置進行計量確認,該裝置是用于超高壓斷路器出廠檢驗耐壓用,對產品的相間施加時間為1分鐘工頻230kV高壓,以判斷產品的介電強度是否符合要求。查產品相關試驗標準得知電壓試驗數值的限值為±1%。
即該檢驗項目的計量要求是 230kV ±1%。具體理解為相間耐壓施加的電壓要在227.7 kV至232.3 kV間。
但現實情況是超高壓工頻耐壓試驗裝置的測量范圍120 kV至300 kV,等級為5級。市計量院的標準器是1級的電容分壓高壓測量器。
我的做法是對試驗裝置校準時只校準產品耐壓試驗用到數值,如180 kV 、230 kV等,根據1/3原則將試驗裝置在230 kV的電壓輸出實際值調整到230 kV±0.3%,也就是在試驗裝置示值顯示230 kV,市計量院標準器上的實測值為229.31 kV至230.69 kV間。以上調整真的做到了,能否就認為該試驗裝置滿足檢驗需求而確認合格呢?但市計量院或省計量院的標準器都只是1級的!
請各位前輩、版主、高手指點,先多謝了!!
對一超高壓工頻耐壓試驗裝置進行計量確認,該裝置是用于超高壓斷路器出廠檢驗耐壓用,對產品的相間施加時間為1分鐘工頻230kV高壓,以判斷產品的介電強度是否符合要求。查產品相關試驗標準得知電壓試驗數值的限值為±1%。
即該檢驗項目的計量要求是 230kV ±1%。具體理解為相間耐壓施加的電壓要在227.7 kV至232.3 kV間。
但現實情況是超高壓工頻耐壓試驗裝置的測量范圍120 kV至300 kV,等級為5級。市計量院的標準器是1級的電容分壓高壓測量器。
我的做法是對試驗裝置校準時只校準產品耐壓試驗用到數值,如180 kV 、230 kV等,根據1/3原則將試驗裝置在230 kV的電壓輸出實際值調整到230 kV±0.3%,也就是在試驗裝置示值顯示230 kV,市計量院標準器上的實測值為229.31 kV至230.69 kV間。以上調整真的做到了,能否就認為該試驗裝置滿足檢驗需求而確認合格呢?但市計量院或省計量院的標準器都只是1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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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計量室 發表于 2014-4-20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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