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問與擺設
史錦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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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必先生在網上說:“現在好多資料介紹不確定度評定時,其數學模型基本是個擺設,下面評定的分量與數學模型對應不上。”
何必先生這段話,反映了計量界的一個現實情況。值得人們認真思考。
我認為何先生事實求是,不迷信權威,有置疑精神。在學術問題上,見解出自實踐,創新始于置疑;迷信阻礙進步,探索必有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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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確定度評定的問題,少數產生自當表率的評定者,但其基本根源是不確定度評定本身。不確定度評定走過場、擺樣子,當擺設,這是不確定度論的一般表現,算是最好的去處;而有時錯誤的評定或礙事(例如一位網友說,他們單位進口的、經計量院檢定合格的2%的功率計,評審組給評定的不確定度是8%,以至于人們不敢再用),或造成隱患(例如規定的除以根號N,測頻常取 N=100,則夸張性能指標10倍)。所謂A類評定在最主要的情況下都是錯誤的(變量測量時除以根號N,錯誤;常數測量時與B類評定重復,不應該)。至于B類測量,名目繁多,說到底只有“看說明書指標,查合格證”一條有效。而這是上級計量部門已經認定的,沒必要重新評定。算個半天,不過是算小一點,因取2σ,包含概率從99%降到95%,真沒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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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不確定度分析模型的問題,GUM要求的是建立測得值函數,對此函數作微分。也就是將測得值函數作泰勒展開,取一階近似。可惜,GUM沒有給出一個建立測得值函數的例子。就是說,不確定度論沒有關于如何建立測量模型的方法。歐洲版的不確定度評定(本網本欄目有)是函數展開形式的主觀估計式,也沒有一個堪稱測量模型的測量方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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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許多評定樣板及已發表的文章,寫成差分形式,再對差值作微分。仔細一想,這是不對的。不確定度也好,誤差分析也好,數學上都是一階問題;對差值作微分,已是二階問題,這樣處理,沒法達到理論與實踐的一致。這種對差分的微分,物理意義上也說不通。
由于這種對差值再微分的辦法,在國外文件中查不到,我在駁斥不確定度論的系類評論(參見《駁不確定度度一百六十篇集》)中,沒有重點講過。這里多說幾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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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概要講一下關于建立測量模型的學問
在誤差理論當家的年代,測量模型的建立是分領域、區別對象進行的。
1 間接測量:量值間的關系式,就是測量模型。取量值的微分,名正言順。
2 直接測量,儀器示值就是測得值,測量儀器示值的誤差范圍就是測得值的誤差范圍;直接相等,不需要評定。也就不建模。
3 測量儀器的研制中的誤差分析
研制測量儀器必須建立測量方程,給出測得值函數。這才是有實際意義的建模。
誤差分析是對測得值函數作微分,得出各項誤差因素引入的誤差元,并對誤差元進行控制,以保證儀器整體的誤差范圍指標。
由上,建立模型、進行誤差分析,是測量儀器研制者的事,這是很高水平的工作,歷史上,一種類型的測量儀器或計量標準,都是世界上那些本行業頂尖的學者干的。不是說 普通人 不能干,而是說任何人能建立一種新模型,就是提出一種新原理或發明了一種新技術,即使他剛出校門,他也就成了世界級的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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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而,在歷史上,測量者、計量者,對待直接測量,從來不考慮建立模型的事。說實在的,一臺測量儀器,特別是新型測量儀器,計量者、使用者,著眼點是其整體指標,沒必要也不可能去建立什么模型。計量的職責是鑒別其指標是否合格,而測量者正確使用就是了。要什么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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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確定度論,混淆不同行業、不同工作的職責區別,把“建模”這種測量儀器或計量標準的研制者、發明人的事,讓普通計量人員去干,實在是荒唐。你逼著每個測量計量者都成為專家,這可能嗎?況且,就是專家也不行。計量院的總工程師該是專家了吧,作的溫度計量評定,說結果是可信性;連評定結果是溫度計的還是溫箱的都說不清,還哪有可信性。那位計量院的總工,我和他同樓工作10年,還是有所了解的,學識為人們所公認,水平很高(不然當不上堂堂計量院的總工),只是上了不確定度論這條賊船,也就必然會出錯。事實證明:誰信不確定度論誰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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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學術理論本身來說,有單元才能有整體。誤差理論先定義誤差元(測得值減真值),由此才能推出誤差范圍(誤差元的絕對值的一定概率意義下的最大可能值),才能進行誤差分析,誤差理論是完備的。測量不確定度理論,出世時沒定義什么是不確定度的“單元”,因此就無從進行不確定度分析。現在的所謂分析,乃是對誤差理論的模仿。而又沒模仿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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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得不好聽一點,對差值進行微分的作法,是數學與物理意義的笑話。求導必須認準哪個是函數,哪些是自變量,而將函數對自變量求導。此處對差值的求導,竟把測得值函數當做自變量,也就是相當對測得值函數沒做任何處理,因此起不到測量模型的作用。所以才有何先生說的分析與模型無關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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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邊進行點有條理的分析。測量與計量都不必知道測得值函數。測量與計量的測量模型其實很簡單,而且普適,也極其易懂。
直接測量的模型就是測得值等于儀器示值:
M(測) = M(示) (1)
由(1)可以推出:
M(測) – Z = M(示) – Z
ΔM(測) = ΔM(示) (2)
對直接測量,由(2)式知道測量的誤差范圍就是儀器的示值誤差范圍。測量者一般不知道M(示)的構成函數,求不出誤差ΔM(測)的構成關系,也沒不要求。
測量者通過測量得到測得值,又同時知道測得值的誤差(就等于測量儀器的示值誤差)這就達到了測量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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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計量的情況下,用被檢儀器 測量 計量標準,有儀器的示值M(測)和標準的標稱值B 。
ΔM(測) = M(測) – B
ΔM(測) = M(測) – Z – (B-Z )
ΔM(測) = ΔM(測真) –ΔB(真)
ΔM(測真)=ΔM(測) +ΔB(真) (3)
ΔM(測) 是測得值的測量得到的誤差(以標準的標稱值為標準 );ΔM(測真)是 儀器測得值的真誤差(以真值為標準的誤差);ΔB(真)是標準的真誤差。(3)式體現計量標準在計量中形成的計量誤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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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量儀器的研制者必須得出測得值函數,這才是必備的測量模型。由此分析誤差,給出測量儀器的性能指標。計量時,檢查、公證測量儀器指標,測量時引用、依據測量儀器指標,計量與測量都不必考究測量儀器的測量模型。測量者知道上述公式(1)即可,計量者知道公式(2)即可。不要什么“建模”!
不確定度論的建模,把直接測量當間接測量,建立的也說不上是模型。比如最常見的分辨力項、溫度影響項,都是測量儀器誤差范圍指標中本已包含的,是不該重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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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量儀器與計量標準的研制者必須知道測得值函數關系,即必須建立測量模型,才能進行誤差分析,才能給出總性能指標。想了解誤差模型的建立與分析,可讀拙作《新概念測量計量學(上卷通用原理)》,本網已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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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誤差理論的測量方程是學問;不確定度論的評定模型是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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