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客戶將一批計量器具送到計量校準機構要求給以校準,計量校準機構受理了這批計量器具。這批計量器具中有幾支混度計,而該校準機構并未建立濕度計量標準。校準人員用自已實驗室的濕度計與顧客的濕度計在實驗室濕度環境下進行了比對,出具了測試報告。報告中只有兩個數據,且無不確定度說明,并打算向客戶收取測試費,當該測試報告送到授權簽字人處審核時,未能通過認為測試報告不能發出. 1依據JJF1069-2007《法定計量機構考核規范》6.4:用于開展檢定、校準的計量基準、計量標準必須按規定經考核合格,并取得相應的有效證書或溯源證明。該計量校準機構并未建立濕度計量標準,就開展校準是不對的。 21依據JJF1069-2007《法定計量機構考核規范》7.3;開展校準時,機構應使用滿足顧客需要的、對所進行的校準適宜的國家校準規范。當顧客未指定所用的校準方法時,機構可以選擇非標準的方法,但應征得顧客的同意。,包括對顧客要求的明確說明以及校準目的。所制定的方法在使用前應當經適當的確認。該機構用自已實驗室的濕度計與顧客的濕度計在實驗室濕度環境下進行了比對,采用的非標準方法使用前應當經適當的確認和應征得顧客的同意。 3.1依據JJF1069-2007《法定計量機構考核規范》7.11:機構進行校準工作,應出具校準證書,并應符合相關的技術規范的規定。作出符合性聲明時,應考慮測量不確定度。該機構出具測試報告不對,應出具校準證書,如作出符合某規范的聲名時,不但要有測量結果,還要有相關的不確定度。 4.校準證書的批準由受權簽字人實施的,是對證書的最終質量把關,經審核無誤后簽名批準發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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