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委2010年4號公告的要求,自2010年8月1日起,小功率電動機產品應依據GB 12350-2009《小功率電動機的安全要求》標準(以下簡稱新版標準)實施認證。
小功率電動機產品作為家用電器、電動工具等整機產品的組成部件,其電磁兼容性能不能決定和反映整機產品的電磁兼容性能,為減輕企業負擔,依據新版標準對小功率電動機產品實施強制性認證時,暫不對新版標準中的“25 電磁兼容性”一章進行檢測和考核。相關小功率電動機生產企業應按照《標準化法》的規定,確保產品符合相關標準的電磁兼容要求。
相關認證機構應在認證證書中明示上述認證依據。
特此公告。
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