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和泰國等東盟國家的水果有季節上、品種上的互補性。自2002年底中泰雙方簽訂了有關水果蔬菜的零關稅協定以來,兩國檢驗檢疫部門多次接觸,2004年4月12日,國家質檢總局與泰國農業與合作部簽署了《關于衛生與植物衛生合作諒解備忘錄》;去年6月以來,為恢復泰國水果從陸路口岸過境第三國輸往中國,又確保泰國水果輸華質量和安全,國家質檢總局、廣西檢驗檢疫局與泰國農業發展研究院、泰國水果出口商協會、泰國駐廣州總領館等,先后多次舉行進口水果檢驗監管會談。根據雙方協商的結果,今年5月26日,國家質檢總局和泰國農業與合作部在北京簽訂了《關于泰國水果過境第三國輸往中國檢驗檢疫要求議定書》(以下簡稱“議定書”),就泰國水果過境第三國輸往中國的檢驗檢疫要求達成一致意見,泰國水果從陸路口岸運往中國“水到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