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jlsts 于 2009-3-5 16:58 發表
失準的計量器具可以考慮調整、修理或降級使用,當失準嚴重又沒能力維修或沒有修理價值,降級又不能滿足使用要求,那就只能報廢了。
降級和報廢是擁有者主觀行為,通俗點說:放棄的是報廢,湊合用的是降級。 ...
我的理解:
計量器具經計量檢定或校準,不符合檢定規程或校準規范規定的其標示準確度等級的,判定為檢定或校準不合格。
檢定或校準不合格的計量器具經計量驗證,其計量特性滿足較低精度等級測量過程計量要求 ...
規矩灣錦苑 發表于 2009-3-5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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